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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p 2008-3-24 13:51

换一个视角看两会的“惊人之语”会如何?

[size=4][b]换一个视角看两会的“惊人之语”会如何?[/b]

今年的两会媒体和网民的关注是空前的。我在编辑“网眼看会”的两会特刊过程中的感受特别深,国民的这种关注也是具有中国特色,这是中国的国民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回过头再看“两会”中的热点话题,特别一些政协委员的“惊人之语”,在重新审视中就不难发现有一些评论确实有误读之嫌疑。对一个提案出现不同意见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原因是视角不同,或者表述不尽恰当。有些问题提出来要讨论并没有什么害处,其实有些问题很早就有人提出来了,有些争议由来已久,对于一些政协委员的提案,也许并不能说这些议案一无是处。因此对委员用“炮轰”这个词汇就我不是十分赞成,因为政治协商会议属性是协商,是求同存异,委员的提案不仅没有约束力,提出来只是供政府机构或者立法机构参考,不同的意见可以讨论,交换不同的见解,“炮轰”不同意见就大为不必了。

毛主席不是说了吗:“你说得对,我们就照你的办。”这就是政治协商,这在中国已经有历史了。

张茵的三条提案受到争议最大,因此受到最强烈的“炮轰”,以致张茵本人表示“以后再也不说了”。暂且不讨论张茵提案的是是非非,如果这位委员从此就不再发言了,这种“炮轰”结果就破坏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初衷。有人提出要和张茵进行辩论,而被张茵本人拒绝了,我虽然并不赞成张茵三条提案中的前两条,但也不赞成辩论。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的问题都是属于政治协商,因此拒绝辩论还是恰当的,因为目标是求同存异。张茵是一个企业家,在她的企业中肯定会出现劳资双方的意见分歧,中国今天的政治制度是鼓励他们“激辩”还是协商?我想是后者,作为一个企业家的“政治良心”说到底是这位企业家是不是遵守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以外的道德标准强加于张茵,因为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在讨论中说:“‘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 穆麒委员所受到的“炮轰”一点不比张茵少多少,如果把房价上涨完全归罪于“钉子户”确实是没有道理。但是换一个视角,“钉子户”的出现和政府拆迁法规不健全有一定的关系,拆迁受阻开发商在经济上确实是要多付出一些,也会成为造价上涨的因素。拆迁法规如果不能同时兼顾拆迁户和开发商的利益,有钉子户就不足为奇。中国人口和土地矛盾非常突出,这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种局面下过度的城市拆迁,如果加上法规不健全,拆迁户和开发商的矛盾一定会变得非常尖锐。《物权法》保护住户的利益,在这个法律框架下,原有的拆迁办法就必须废除,有了规矩,加上不再搞过度拆迁,这样矛盾才有可能缓解。在这个意义上讲穆麒委员的话也不是一无是处了。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讨论中建议恢复“票证制度”,我看到不少评论,但我最终认为反对者是误读了厉以宁的本意。厉以宁说:“除了控制投资以外,还要加快增加农产品的供给。对困难的群众,对穷人怎么办,第一,工资应该相应地提高,因为物价上涨,工资提高也是滞后的,不提不行,对领养老金的人怎么办,对困难户也应该提高给他们补助。所以我曾经建议过发食品券,恢复票证还是有好处的,有人说这是回到计划经济去了,其实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在特殊经济环境下是一样可以发票证的,而且这是为了帮助最困难的群众渡过生活上的难关,所以这不叫回到计划经济去,市场经济国家也曾经采取过这样的措施。比如说肉,使他们能够有物价的补贴,能够廉价地买到肉,这样就行了,不是说大家吃肉随便弄,不是这个意思,是给困难者,有些情况下可以给钱,有些情况下就得给证,你只能买肉,要顾到工人的营养状况,有伙食标准,你给他钱他不买肉了,买别的了,就是发买肉券,这样不叫计划经济。”

厉以宁这一段话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实行全面“票证制度”,而是把这种票证制度作为由于物价上涨过,为快生活确实发生困难的人群解困,这种办法如果成为一种机制,我看要比过节给贫困家庭送米送面还好,现在是过节了才有人关心,不如平时就有人关心,能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还是积极的。厉以宁的建议没有约束力,如果真的变成一种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对于这一个建议,如果一概否定,全盘肯定都不可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郁钧剑、宋祖英、黄宏、关牧村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这也是争议最激烈的提案之一。

这个提案中关于在小学阶段增设繁体字教育的建议是不是合适我认为也是需要立法机关确定。这几个委员的表达上也许并不恰当,但是在教育中适当时候进行必要的繁体字的辨认还是有必要的。文字是交流的工具,现在港澳台以及海外华人都是使用繁体字,就从这个角度讲,让学生了解繁体字还是有必要的。今天教育中对外语的教育如此重视,为的就是国际上进行更广泛的交流,因此没有理由排除和使用繁体字的中国人进行交流,至少在这个意义上也还是积极的。

我在1986年的《人民政协报》上就看到北大教授关于使用繁体字的建议,20多年之间这种争议就没有间断过。但是,2001年我国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部法律明确:“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什么是规范汉字?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规范汉字的字形以1988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规定的新字形为准。也就是说使用简体字的法律地位是不能动摇的,更不可能再返回到繁体字。

中国人没有理由拒绝用繁体字和自己的同胞交流,教育部长只是说:“请大家学习我们国家的语言文字法,我们国家有基本国策,就是要使用简化字,就是要推广普通话,这是一个基本要求。”部长是从法律角度回应的,教育部在没有正式研究这个提案的时候只能做这样的回答,究竟如何办?需要法律说了算的。“人大新闻网”在播发这条消息的时候用的标题是:《周济回应“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中国使用简化字》,到了其它的媒体就变成:《周济:不考虑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 使用简化字》,对于这种修正也是一种无奈,我想教育部最终不会拒绝在教育中适当增设认识繁体字的问题,究竟如何实施这种教育和返回到使用繁体字根本不是一回事。因为没有理由拒绝使用繁体字的同胞进行交流的问题。

说到这个问题我倒想多说一句,我不知道这些提案的背后还有什么更深的隐情。春节期间网友春阳盈手暖送我一本书《汉字王国》,这本书是三联书店出版的,作者是瑞典的林西莉,这个外国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讲述中国文字的起源的特点,选粹取200多个与人的生活有关的字进行细致的讲解,如与人的身体、住房、器皿、丝和麻、家畜、农具、车船、道路等有关的字,同时分析和描述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从而使人加深对文字的理解。我看了之后非常震惊,现在研究中国文字的历史就要靠《说文解字》一类的古籍,为什么中国人就不能编写一些这样的图书让孩子们阅读。如果委员们提案的初衷是由于这个原因,那么我是非常支持的。
因此,网络间的“炮轰”说这些委员没有提案可写,以此充数,我以为未必就恰当。

倒是有一件事需要澄清,据“新闻晨报报道 教育部正在研究‘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如果成功推行的话,义务教育的时限将有望延长至13年。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沁平昨天透露的信息。”

教育部长说:“最近新闻媒体上也有很多的报道,我们说整个报道是严重失实的,第一,报道说这句话是教育部副部长、政协委员说的,没有这件事,完全失实。第二,说教育部正在研究这个事,也完全没有这回事,完全失实。”

既然教育部长已经说“完全没有这回事”,那么《新闻晨报》对这个失实的报道就应该有明确的回应,要么指正部长说的不是事实,要么就需要检讨,承担这个失实报道的责任,这是媒体不能推卸的责任。

两会的会内会外都很精彩,把这些争议仔细认真地思考一下也有意义,也进一步证实蔡继明委员说的:“提案价值的大小衡量的标准不一样,我认为,所提供的所有提案都是有价值的。”

不过报道失实的媒体更需要有一个承担责任的勇气。

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size]

大秘 2008-3-25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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