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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鸟一号 2008-4-7 09:33

交通违章监控的是与非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交通管理方面也逐步用上了高科技产品,特别是在交通违章的监控方面,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监控过程中,争议较大的莫过于车辆测速与越线监控。政协人大为断有人提案,认为在电子测速与越线监控前方五百米应提示,否则违法或易引发交通事故言论。请各位大侠讨论是与非。谢谢!

朝阳柳生 2008-4-7 22:26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nbsp;&nbsp;&nbsp; 用什么办法监控都不是问题所在,重要的是现在的处罚门槛太高了,真要按照这门槛儿行事,就是什么事儿也没法子做下去。比如我曾亲眼看过一次交警上路执勤,几乎所有的车子都能查出问题,其中一辆查了好多地方都通过了,但交警硬是不放过,最后果然发现了车子的灯光摇不起来,于是罚款的目的就可以实现了,那司机也无话可说。据报道,有地方的货车把一年的罚款打总包起来,年初交一次,年内也就在此管区内凭此罚单一路绿灯,交警也高兴省了好多手续而没减了收入,车主也省得多次被罚而耽误时间。这些现象集中指向一个问题就是有罚款权的有关部门习惯、喜欢把门槛设得高一点,如此想抓多少收入都不成问题。与其说监控的方法不如议一议处罚的门槛吧。</FONT>

gclcl 2008-4-7 23:46

大家普遍的感觉是交警们应用科技手段的主要目的,不是促进交通安全,而是多罚款。

雷鸟一号 2008-4-10 16:23

对于车辆违章监控,网上、政协会议、人大代表呼声都很高,主要的热点就是要求“为安全起见,监控时应在监控点前方五百米提前警示。他们的理由是如果没有提前提示,车辆发现监控时急降速会导致追尾等安全隐患。对此,我也想谈谈我个人的粗浅看法。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无规纪不成方圆,为了一个正常的安全的交通秩序,制定交通法规是必要的。有法可依是前提。
其次,法律制定出来了,如何守法更是执行的关健,有法必依是关键。如果按政协老板们的思路,提前警示,那么刑警也应警示:前方治安亭,犯罪分子请注意,要抢劫杀人请绕道。
再次,以罚代纠(交警以罚款代替纠正违规)应该转为以经常性宣传为主,以教育为主,以限制使用驾驶为主。对于交警要更正观念,纠正以奖代补(以执勤罚没多少为依据发给补助),据说很多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一是抓获违章多少是政绩的体现,二是罚没多少是比例抽成的基础。这种思路的存在就构成交警疯狂罚款的动机。
为此,要更正这种方式
一、对于交通的限制要制定合理性速度等规范。
二、对于驾驶者通过扣分、限制驾驶等处罚,加强违规办班力度。
三、交通主管部门不以抓违章为目标,要以多少天安全无事故为目的。
四、适当对交警实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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