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咋说咋说 2008-5-1 12:18
劳动光荣,先让农民工光荣
[table=98%][tr][td][size=14px]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劳动节”。这一天,从中央到各地都会举办各种旨在弘扬劳动光荣的表彰和庆祝活动。这样的表彰和庆祝当然是必要的,它们用一种特定的仪式,以官方的名义对劳动者表达了尊重和敬意。
就在这些热闹的场景之外,有一个庞大的劳动者群体我们是不应该忘记的,他们就是“农民工”——一方面,不管是五一“大黄金周”还是“小黄金周”,他们都依然“奋战在各行各业的第一线”;另一方面,种种表彰也好、庆祝也好、媒体上“劳动者光荣”的宣传典型也好,其中农民工的身影也甚为少见。
很显然,政府已经看到了这种反差,也开始作出改进。然而,与政府的大力倡导不太合拍的是,在我们周围,种种不尊重农民工权益、不考虑农民工“居民待遇”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在一些地方和行业,资本对农民工权益的漠视和戕害,更是令人发指。“黑砖窑”、“血汗工厂”、“童工”……种种极端的人道罪恶行径背后,潜藏着个别公权者和资本者某种猖獗的“共识”:为了利润,农民工的权益是可以牺牲的;为了GDP,资本对农民工的压榨是可以容忍和默许的。
客观地看,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的今日中国,“农民工”这一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群体,在脱离束缚他们几千年的土地、向城市进军的过程中,面对尚未完全做好“迎客”准备的城市,他们今天所遭遇的制度性不公和歧视,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难以避免的阶段性必然。但这绝不能成为任何人容忍甚至鼓励这种不公继续存在的借口——既然意识到不公的存在,就必须立即加以纠正。每个人都必须清醒认识到一点:建设和谐社会,2亿农民工的公正待遇,将是一个不可绕过的门槛。
所幸,作为改变这种现状的主导力量,政府在农民工权益和待遇的改善上,一直没有停止努力。2006年,河南焦作市设立全国首个“农民工节”;去年的重庆市“两会”上,“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受到广泛关注……诚如有人所言:为某一群体设节日,体现的正是这一群体的弱势事实。不过,如果能直面现实的不公和无奈,并积极有所改变,总胜过一味忍让甚至沆瀣一气。
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一点:任何群体和阶层的利益的真正获得,都必须通过他们自身的争取,而不能仅靠其他群体和阶层的道德自觉。代议制,无疑是一个已得到实践证明的途径。通过这种合法的渠道,农民工的代议代表发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行复杂而精细的利益博弈,从而逐步提高博弈能量、改善自身地位。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终于出现了3名农民工代表,这是一个可喜的信号,不过3个人代表2亿农民工,数量显然还须扩充。
但愿,有一天农民工的权益待遇之改善,无须我们再等到劳动节来临之际才猛然想起,无须媒体为此而撰写社评鼓与呼;而是分解、贯穿于每一天的劳动和生活之中,博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那时,“农民工”前面的“农民”这一标签,也许便可摘除,因为他们也早已融入了“产业工人”的浩荡大军之中;那时,劳动节也将真正成为他们的节日,让他们也能在这一天里感到由衷的光荣。[/size][/td][/tr][tr][td] [/td][/tr][/table]
dream_sun 2008-5-10 09:33
说得好,作为最基层的农民,的确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
逸若远云 2008-5-10 23:23
类似主帖的草根文章乃至草根政治,它往往是通过混淆先进与落后来哗众取宠。 劳动无不光荣,其中最为光荣者为效率者莫属,但效率者通常绝不是农民工。社会生产活动的每个环节,它对人的素质及效能要求不同。农民工通常的工作,本身在人的素质及效能上要求不高,他们承担的工作是处于最比较一般性的。将要求不高且从事一般工作的人通过拔高奉为人中高尚或光荣,是一种偏面倾向和对社会本质的的盲目.。
无论官民教授及农工,社会给他们的福利,应以其自身对社会贡献的效能来加以分配;我们要舆论引导人们在求职或就业上向高向能竞争;不要鼓吹越文盲越干不了高极劳动的人就是越光荣的人。
还有,农民本身已配有可用于再生产的生产资料财富,然后再到城市务工,又获取和没有生产资料财富的人一样的按劳取酬及福利,这中间明显j存在没理顺甚至不公。应该是,配有可再生产资料财富的农业生产人员,当另择业工作,在完全享受《劳动法》有关福利保护规定的同时,要将原先自己占有的属于全民的生产资料通过可操作性的政策(如税收等)回归国家。
治理社会,和谐强弱,要在科学道理上进行,不能在反动道理上蛮干。尤其对弱势人群,不能莫名其妙得认为弱势就是光荣,就该没有条件甚至无序照顾。类似主帖这种太久以来就有的反动观点,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要好好的通过批判、来渐渐地加以克服。
逸若远云 2008-5-11 10:35
农业战线的很多干部和一些所谓关心农民的人,嘴上老说要关心农民,实际上他们并不得要领,并没给农民出外务工指明是法。比如,进入城市务工,早就鼓励参加社保。农民工只要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和未来的社会趋向,并坚持连续投保和尽可能多投保,其未来是非常划算的。本身老家有地有宅基,现在在城市即工资,又社保,等于三保险。这种优势,古今中外,也就当下的中国农民才有;反而再看城镇居民,他们有什么,只是农民工的三分一之利矣!
这些对农民工最实质的利好与政策关心,我们的干部从来不多谈,舆论也不多宣传,尽爱搞些类似主帖的一些莫明其妙,甚至是不经意的惑众挑拨,并把事情一直弄得走向极端与破坏才肯罢休。
逸若远云 2008-5-11 11:08
我若是乡村的干部,或有儿女在农村,一定会让他们到有社保体系的城镇去务工,眼下的工资多少及福利不可急于强求,因为国家整个还不很行,办企业办事业的老板也是很难,最重要的是通过就职连上社保,并一直守护到久远。这和考上公务员没多大区别,比种地守舍要划算得多,到了60岁,月月有生活费,基本医疗有着落,还有土地的收益,真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就在半个世纪甚至不到半个世纪前,中国的农村,每到夜晚,到处是昏灯瞎火;人人愁吃愁穿,听天由命;那里能想到今天衣食有靠,还能外出工资社保,真是千年难等一回。
我觉得舆论也要引导农民由衷地发出感念中国人民政府的声音,而不是怨声载道,因为后者实在不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