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鸟一号 2008-5-5 00:44
去年的一篇先发,今年夏季计生政策近期再发
<P>国务院新闻发言人答中外记者问: </P>
<P>问:关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美国国会一些议员表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尽管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仍比较严厉。该政策实行强迫堕胎等高压措施,造成男女比例失调,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中方对某些方面的指责是否感到担忧?(法新社) </P>
<P> 答:在座的各位记者在中国工作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有的可能已工作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了。大家应该能够清楚知道人口问题给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应该能够理解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的必要性。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角度出发,从对世界负责任角度出发,从为中国人民谋利益角度出发,这样的一个决策是必需的。同时,我想指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最大限度维护了中国人民的利益。关于计划生育,我们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具体谈到堕胎问题,有关政策均明令禁止强行堕胎,在有关政策实施方面,我们也坚持严格执法。如果大家发现有强行堕胎,可以向中国有关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违法案件将得到妥善处理。计划生育是中国内政问题。美国国会的一些人在这些问题上不顾事实,不顾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说三道四,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 </P>
<P> 如果没有其它问题,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P>
<P>**人口计生领办[2007]4号 <BR> <BR>关于开展2007年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 <BR> 各镇(场、 区)党委、人民政府, 市直各单位: <BR> 为进一步推动生育、节育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今年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针对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从5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三)强化责任。实行全员包干责任制,市领导及市直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承包完成结扎任务3例,镇(场、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承包完成结扎任务5例(其中纯二女结扎1例),并且每五天在市电视台公布各人承包任务完成情况。能按要求完成承包任务的,在全市通报表扬;未能按要求完成承包任务的,每例任务在其承包人工资中扣款500元。…… </P>
<P>**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BR>2007年5月10日 </P>
<P>首先,从有法可依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三次修正,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修订,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五次修正,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次修订)其次,从有法不依来说: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第二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以上法律条文及相关政策证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经常性(服务)工作为主,以避孕为主;对于计生者对实施避孕方式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就象省计生条例所说的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换句话说,生育多孩的可以采取其他多种避孕措施,而不一定是要落实结扎。但从**市的文件来说,由于一是由于计生服务高潮时间一个月,党政领导包任务5例,完成不了任务的每例要扣工资500元,而我们的所谓科级干部每月的平均工资900元,如果平均只完成3例的话,换句话说就是必须两个月才够扣那完成不了的两例结扎任务(含一例纯二女结扎。在农村,人口意识提高的村民已落实了计生结扎手术,有相当部分没人口意识的呢是冰冻三尽非一日之寒,要多加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时间,况且由于**经济落后,人力大幅外流,巧妇也难为无米之饮啊,可是为了完成任务以避免自己经济损失,干部们只能现死不如赊死,顶风作案强制术者人身自由美名曰办班学习,其实是限制人身自由直至落实结扎手术或者造假。这就是其一的有法不依。B、公务员法规定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BR>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从以上条例看,公务员的工资不因任何原因任务方式被任何机关扣减,否则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就是违法。对于公务员工作不力,可以进行处分,但处分中没有扣工资一项。因而**市委市政府出台这个政策也是违法行为。 <BR>综上所述,**上下都是有法可依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没有白天可言,这叫秀才遇贼兵,有理说不清,强权出真理,官大表就准,嘿! <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