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9045411 2008-5-7 07:38
转贴:市领导撞人与被撞反应如下
市领导撞人与被撞反应咋不一样同样是交通事故,同样是撞死了人,同样涉及到市领导,同样事发湖北,只因撞人与被撞的对象换了,有关部门的反应就大不一样。
5月4日上午7 点多,麻城市纪委副书记胡红娟上班途中,被一辆运钞车撞倒身亡 (5月5日《新华网》) 。一个多月前的3月17日,也是上午7点多,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车,将正在过马路的一名小学生撞死。事故发生后,交警都很快赶到了现场,不同的是,撞死纪委副书记的运钞车司机立即被警方拘留,而撞死小学生的市长则被警方放走;撞死纪委副书记的事件立即成了各大媒体的重要新闻,而市长撞死人的消息则被有关方面紧紧捂着,直到4月10日湖北荆楚网的网友披露后,此事才开始见诸媒体;纪委副书记身亡后,遗体立即被有关部门运到了殡仪馆,还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前往吊唁,而小学生身亡后,尸体被长时间弃置路旁。
同样是交通事故,差别为何这么大呢?
因为身份不一。运钞车司机撞死的是地方高官,而市长撞死的是普通平民。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官贵民贱之分,达官贵人是金枝玉叶,平民百姓则是微尘草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不能比。身份不同,待遇自然就不同。因为刑不上大夫。虽然宪法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一到关键时刻,执法者一见到官员,特别是高官,那看起来硬邦邦的法律条文就像见了开水的面条一样软了,交通法、刑法等都“自觉”对官员网开一面。因为权大于法。在很多地方,有权就能通吃,管他什么法不法,权力就是至高无上的王法,有权就能调动公检法,让司法机关围着自己团团转。因为监督乏力。为官者讳,一直是中国的“优良传统”。凡涉及到官员的事情,特别是所谓负面消息,一概免于报道,即使不小心走漏了风声,有关方面和媒体还要遮遮掩掩。如此一来,官员就好事传千里,坏事不出门。
农心 2008-5-7 16:27
[quote]官员就好事传千里,坏事不出门。[/quote]
老百姓是好事不出门,连坏事也出不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