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y 2008-5-13 11:49
工作日午间饮酒 开封县三人被查处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汴梁晚报报道:(记者刘海洋)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而违反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5月9日下午,开封县3名机关工作人员被查处。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已分别向3人所在单位下发了督办通知书。
<P> 当日下午,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组织人员对开封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共检查了17个单位,发现3个单位存在问题。 </P>
<P> 下午将近3时,检查人员来到开封县商务局,发现该局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赵某正在卫生间洗脸。检查人员闻到他身上有浓重的酒气,遂亮明身份进行询问,赵某爽快地承认了饮酒的事实。 </P>
<P> 在开封县文化局,检查人员看到该局市场办工作人员刘某正趴在办公桌上睡觉,于是将他叫醒。刘某抬起头,提起一个垃圾桶假装倒垃圾向门外冲去。检查人员要求他停下接受检查,但他一言不发,继续向前走。检查人员便紧随其后,经测试,刘某的确喝酒了。 </P>
<P> 紧接着,检查人员来到开封县交通规费征稽所。一间办公室内,3名工作人员正在说话,看到检查人员前来检查并拿着测酒仪,工作人员马某主动承认了午间饮酒的事实。<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