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挪用了移民建镇款 刘效仁 2003年的夏季,淮河流域发生了特大水患。虽然今年淮河防汛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通过科学调度、适时分洪等,尽量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但水火无情,受灾最重的安徽省受灾人口达到2417.8万人,因灾死亡10人,伤病两万多人,先后启用了9个行洪区,直接经济损失92.3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67亿元,使经济尚后进的安徽雪上加霜。作为一个安徽作者,更加关注的是这样一组数字,新中国成立以来,迄今,蒙洼12次蓄洪,唐家湖12次行洪,邱家湖16次行洪,姜家湖16次行洪-每一次蓄洪,每一次被迫撤离,对行洪区的人民来说,都是一次刻骨铭心的伤痛。(2003/7/23中青报) 政府在思考着,公众也在思考着,人和水的出路何在?转移人口,移民建镇,将年年来水、地势低洼的行蓄区直接退建为滩地,为淮河水让出通道,实为当务之急。其实早在1998年长江流域的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工作就开始了。2000年5月,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等五部委出台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作的意见”,规定了一至四期中央补助每户的标准。延续六年来,国家为此耗资上百亿元。但7月上中旬国家水利、建设等五部委联合对两湖和安徽、江西的专项检查却发现,这笔钱在一些地方并没有按计划发放到户,而被有关政府挪用了。 1999年湖北省计委安排赤壁市车埠镇移民计划818户,截止2002年1月市财政局拨付上级移民补助资金1227万元,至镇财务帐上。但市局违规操作,先后3次收回324.1万元,作为他用。4个行政村7000多口人的盘石垸,1998年7月垸堤溃决,垸内一片汪洋,下半年由镇政府统一移民,然每户1.5万元的移民补助金刚从省里拨下,便被赤壁市财政拿走了6000元,镇里修堤搞基建花了一大半,留给每户的只有3000元。但这还不是现金,镇里补给移民户的1万块红砖和宅基地,分别折款1500元。就是这折合的3000元,有些移民也未拿到手。 当然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截留挪用。安徽霍邱县实行的是“高标准统一建镇”的规划,如姜家湖乡镇上沿街房一套楼上楼下四间房108平方米,要4万1,最便宜的平房也要260元一个平方米。而一家所得到的各类工程款补偿约在15000元左右,移民根本买不起也住不起。何况镇上建房太贵,村民反映乡里最好的饭店,连装修算进去也不过260元一个平方。由于这种规划远远脱离了实际,项目开展一年多来,今年淮河洪水依然让姜家湖乡的1.9万村民无家可归,只能住进临时的灾民安置点中。(2003/7/24《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家的移民建镇款就是这样被各级政府部门蚕食贻尽,其中可能还不中饱私囊的腐败行径。它不能使国家的以人为本、科学防汛的战略决策贯彻到底,延误了行、蓄区的农民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安居乐业的进程,使之依然面临洪涝灾害的威胁。在重大水患面前,除了严防死守的困兽犹斗,还有一次次毁家纾难,舍小家保大家的痛苦抉择,以及良田被毁,房舍垮塌人员伤亡的惨重损失。对于千百万灾民来说,挪用移民建镇款无疑就是极大的犯罪,虽然事后一些人受到了查处,但这种亡羊补牢式的惩处,对百姓的利益无补。 我们要思考的是,救灾机制体制方面还存在什么漏洞和弊端,让那些懂得政策,懂得挪用移民就是犯罪的掌权者,仍然肆无忌惮地把罪恶的黑手伸向移民建镇款?救灾体制必须公开透明,才能实现公正公平;象今年安徽实行的粮食收购补贴直接到农户的改革措施,就有效确保了粮农的利益。移民建镇款等关系灾区群众切身利益,就应该直接拨付到千家万户,使其间一些环节不能够挪用和截留。国家政府将每年的救灾款发放标准及款额公之于众,以方便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同时,应建立起人大、政协及社会团体对国家救灾体系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这种监督伴随救灾的全过程,不是事后马后炮式的监督,使其具有高效和权威性。对于在监督和查究过程中发现的挪用救灾移民款的丑恶行为,一定要严惩不贷,尤其是以集体研究名义作出的挪用之举,也不能放弃对主要负责人的行政或刑事的追究。更要严厉查处那些 贪污侵吞、中饱私囊等腐败行为。非如此,不足以以儆效尤,就有负天下百姓,有违“三个代表”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