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12
发新话题
打印

[教育局] “教育券”淄博初试水

我记得前年报上曾报道浙江长兴发放“教育券”的做法,《中国教育报》也作了专题报道。

大意有两个,一是民办学校凭此到教育行政部门领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二是贫困生凭此抵充学杂费。相应地有两个效果,一是给民办学校国民待遇,鼓励其参与义务教育;二是帮助贫困家庭孩子上学。

我在网上倾听您的笑声,感受您的智慧。 我由衷地说:认识您真好!

TOP

请修远先生发表高见

寻找回来的世界

TOP

我认为,义务教育“教育券”的含义或准确的叫法应是义务教育助学金,其发放对象不仅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而应该是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的中小学生。这样给城乡学生同等的待遇,给民办和公办的学校同等的待遇,让学生选择学校,使之与学校和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和教师之中,从而让学生得到优质的教学服务,使政府的巨大投入充分发挥效益。根据我国初级阶段的国情,在一定时期内,学生家长还有承担为数不多并逐步减少的杂费,对交不起杂费的贫困生可由政府和社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救助。

TOP

以下是引用夏炎在2004-10-17 11:09:00的发言:

我认为,义务教育“教育券”的含义或准确的叫法应是义务教育助学金,其发放对象不仅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而应该是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的中小学生。

义务教育“教育券”的含义或准确叫法,应是:义务教育金,是教育经费拨付方法的改革,即从现在直接拨给学校,改为先以代币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然后由学生(家长)自主择校,再将教育券抵作学费等交给学校,最后由学校凭收集到的教育券向财政结算教育经费。因此,对贫穷学生发放的,只能说是“教育补贴券”或“教育补助券”。

TOP

好得很。

个人浅见,请多包涵。

TOP

教育体制的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家对一些有益的尝试、探索还是宽容一些的好。并且,有些东西是好是坏,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在美国是好东西,拿到中国来就不一定是好东西。

TOP

 26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