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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委] [转帖]质疑市委书记用人权被“削”

质疑市委书记用人权被“削” 网友:邵万贤   10月29日《报刊文摘》头版头条转摘《新华每日电讯》的报道,曾经查处“地下组织部长阿太”的浙江省瑞安市,正不事张扬地实行一项干部“提名权”改革:30名市委全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参与干部人选差额提名,让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提前介入干部选拔,以此规范和有效监督市委书记的用人权。

  如何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党内民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遏制吏治腐败的关键所在。针对长期以来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江泽民同志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关键是要解决“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党委全委会成员集体提名的做法貌似基本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中,一旦忽视基层群众(选民)的意见,提名也难免走样。

  瑞安这项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法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重点管理的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首先由组织部门根据有关单位群众民主推荐和干部日常考察情况,每个岗位提出两名以上参考人选名单,并送市委分管副书记和书记审核。这种做法其实与各地目前通行的做法没有多大的区别,或者说即便这样做,出问题的概率也是很大的。去年查处的原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副主席李铁成“卖官”案就是如此。李在靖宇县任县长、书记期间,卖官受贿达140余万元。他说:每次调整干部时,组织部都要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考核,然后把被考核人的名单和结果交给主管干部的副书记,这个过程我们叫“端盘子”。副书记审核后再把这个“盘子”端给我,我认可后再端到常委会上去讨论。如果他们没有把我想调整的人装进“盘子”,我就会推翻,让他们重来。因为我是县委书记,有最后拍板决定权。请看,李铁成不就是在这种无懈可击的“正常程序”下完成一笔笔肮脏的权钱交易的吗?

  至于这项改革的其他几个方面的内容同样使人存疑:一是组织部门将拟任职务、条件和人选等基本情况提交全委会成员差额提名;二是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群众民主推荐和提名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三是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任免方案时,同时报告民主提名的结果。由此可见,以上几点,除了组织部向常委会报告民主提名的结果外,其他做法与眼下不少地方推行的“全委会票决制”等差不了多少。很显然,在这一道道环节当中,每一个具有决定权的人,都有可能对来自群众中的提名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和变更,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局面仍未有根本改观。

  那么,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就无法解决了呢?非也!吏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官员产生的渠道和选拔机制。最近,我与一位刚从西欧做访问学者归来的朋友闲聊,当聊起“跑官要官”这一社会现象时,这位朋友不无幽默地说:跑官现象从本质上讲不独中国有,西方也有;但西方人跑官是向下跑,即跑选区向选民承诺,而中国人跑官是向上跑,即跑上级向上司乞讨,此话可谓一语中的。

  诚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如果选民(群众)能够从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决定着官员的命运,选民(群众)的意见或意志都能够不折不扣地上达各级用人单位;同时,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等等的选人用人制度能够不偏不倚的得以贯彻,那么就不存在市委书记用人权被“削”的问题了,吏治腐败的温床也就不复存在了。

来源:人民网

天行健, 君子当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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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如果选民(群众)能够从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决定着官员的命运,选民(群众)的意见或意志都能够不折不扣地上达各级用人单位;同时,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等等的选人用人制度能够不偏不倚的得以贯彻,那么就不存在市委书记用人权被“削”的问题了,吏治腐败的温床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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