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内地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一份《实施细则》,标志??内地媒体改进工作经过月余的扰攘之后,终于拥有了一份可供具体操作的指导方案。 《细则》规定的中心内容为:一是党政部门所办报刊要实行管办分离,由读者自费订阅;二是大幅裁撤机关报、部门报,其中中央一级每部门只办一份报,省级只统一管办一报一刊、政府管办一份免费赠阅的公报或政报,市级保留一报,县级报纸基本停办。 对于这个《细则》将影响到的报纸数量,由于统计口径不一,目前还没有特别精确的数字,但可以肯定地说,这次的调整和改进,应该用「大手笔」来形容,有人还因这是李长春主管宣传工作后的突出举措,将其认为是「李长春新政」的一部分。 谈过力度,再谈新意。形式上看,当局此项举措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做出,是中共治理「两乱」(教育乱收费、报刊乱摊派)的具体措施,与中共新班子执政后的亲民形象十分契合;但从客观效果看,内地党政部门多年来以行政力量介入报刊经营的局面亦将因之发生较大改观,促进内地媒体进行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特征的改进,自是题中应有之意。 据说,李长春深感行政力量介入报刊经营之害,今年春天他在视察深圳报业集团时讲了两个笑话,一是夫妻俩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农,还必须得订计划生育报;二是爷俩开一个作坊,必须订两份工商报。笑话归笑话,他严肃指出,部门办报有以下弊端:一是成为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是成为部门小金库的一个重要来源;三是加剧报刊市场的散和乱;四是用行政权利推派广告,造成税源的跑冒滴漏甚至诱发腐败。 学界有观点认为,此次媒体改进工作,既然承认了报刊的经济特征,督促报刊面向市场,那么是否意味着对体制外资金,尤其是市场力量进入报刊经营,在政策取向上将大开绿灯呢?这是否意味着外资和民资垂涎已久的商机终于到来? 内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月前在接受《中国报业》杂志采访时的一席话,恐怕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他说,新闻出版业的投融资问题很复杂,政策性很强,必须十分慎重。具体说来,融资的好处有:增强出版单位的经济实力,打破原有的管理体制,推动内部管理运作机制的变革;风险则包括:带来与现行管理体制相矛盾的系列问题,如出版权的转移问题,党对媒体的控制力问题等。 这里应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内地传媒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的同时,「党管媒体的方针不能变」是一以贯之的。乐观地看,随着改革的深入,有关投融资的「口子」可能会逐步放开一些,但绝不会全部放开。而既保证党管媒体的原则,又能有效激活传媒业运行机制的体制,亦是管理部门正在研究并十分期待的结果。 有学者评论,当局此次改革,由于是在体制层面上做出的创新,所以比之领导讲话,比之一些激进但无实际意义的言论,其作用都显见要大得多。而中国的传媒业,亦将因这次改革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