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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河北馆陶考卷失踪案

河北馆陶考卷失踪案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农民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4-10-20 阅读:3633
(图为早早就来到法院外面等待开庭的赵丽)
  编者按:今年16岁的赵小丽是河北省馆陶县徐村乡马头南村人,她是当地马头中学初三女生。6月21日上午,她来到魏徵中学第七考场参加今年中考的语文考试,座位号是15号。赵小丽说,在试卷分发之前,监考老师挨个验对了考生头像,没有发现异常。试卷发下来后,赵小丽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和准考证号04340100715。据赵小丽说,在填写上述内容时,一位监考老师拿起她的准考证看了看,也没说什么。考试结束的时间到了,监考老师赵增建收走了赵小丽的卷子。在考生没有离开考场的情况下,这位监考老师按规定核对试卷,却发现赵小丽的卷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署名邢华军、准考证号为04443410030的试卷。这位监考老师马上将情况报告给七考场的主监考老师杨巧俊。杨老师再次核对仍不见赵小丽的卷子。   据杨老师介绍,全考场其它29份卷子都没问题,惟独赵小丽的卷子不见了。据赵小丽说,当时主监考老师拿着邢华军的卷子对她说,这张卷子就是她的,说她“乱填什么名字,不想要分了?”让她把卷子上的邢华军的名字改成赵小丽,赵小丽坚决不同意。就此事记者找监考老师们核实,他们否认曾与赵小丽发生过冲突。   此事引起馆陶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马头中学第一考场和第七考场署名邢华军的试卷连同赵小丽的作业本和提取的笔迹,送交邯郸市公安局做笔迹技术鉴定。近日,调查组向赵小丽的父母通报了调查结果,通过邯郸市公安局笔迹鉴定,认定马头中学第七考场署名邢华军的试卷系赵小丽所写,考生赵小丽将名字写成邢华军,未署自己的真实姓名。赵小丽父母当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要求出示第七考场的“问题试卷”并查验该试卷是否有涂改、更换痕迹,还要求在本人和新闻媒体及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问题试卷”连同赵小丽的笔迹送交河北省公安厅做二次鉴定。   赵小丽的父亲赵法成对记者说,“问题试卷”的作文题目是《成功的要领》,而他女儿的中考作文题目是《挫折》,那张“问题试卷”不是他孩子的。赵法成坚持要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由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赵小丽在参加完中考第一门考试后便得急病住进了医院,失去了继续参加考试的机会,也就失去了今年可能升入高中的机会。那张“问题试卷”是否为赵小丽所写呢?如果是的话,她为什么要冒充邢华军参加中考而不是别人呢?如果是老师在作弊,那谁又是幕后操纵者呢?监考老师能得到多大的利益呢?对这一事件,新华社、河北农民报、燕赵晚报等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并关注着此案的最终结果。
  10月19日、20日,此案在馆陶开厅,下面就是农民互联网特邀记者发回的实录。
馆陶审理试卷失踪一案:
原被告双方各持一词,赵丽一家渴盼“阳光鉴定” 农民互联网记者 献仁璋

(关注此案的人们焦急地等待开庭)

  馆陶县中考考生赵丽的语文试卷蹊跷丢失一案,馆陶县人民法院在10月1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开庭前,馆陶县宣传部的有关人士告之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迅》的栏目记者等,本案不希望媒体介入,更不希望对此进行报道,没有如愿。但,另一媒体的记者跟随宣传部的人离开而不知去向。
  原告赵丽一方,由赵丽、其母亲(法定代理人)邢贵荣、石家庄功成律师事务所王会新、刘文律师4人出庭。她们早早的来到法庭,等待着(注:赵丽的父亲赵法成因为这次事件而突发“脑溢血”留有后遗症,为避免发生意外而没有出庭)。被告一方,由原考场的3位监考老师赵增建、杨巧俊、郭奎敏和馆陶县文化教育体育局(注:以下简称文教局)副局长王子斌、其委托代理人韩建立5人出庭(注:文教局的法定代表人杨章岭没有到庭)。本案审判长由馆陶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庭长刘云华担任。开庭后即宣布:在开庭审理期间,不允许摄影、录音、拍照。
原告:孩子冤屈,我们很受伤
  庭审期间,原告一方陈述了民事起诉书,原文如下:   被告:馆陶县文化教育体育局,法定代表人杨章岭   被告:赵增建(男,26岁,系原告所在考场监考老师,沿村联校教师)   被告:杨巧俊(女,系原告所在考场监考老师,县二中教师)   被告:郭奎敏(女,系原告所在考场监考老师,职教中心教师)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侵犯原告的受教育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住院、医药、营养、护理等费用及复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8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因诉讼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4年6月21日,我在馆陶县魏徵中学参加全省组织的初中升学语文科目考试,准考证号是:04340100715,考场号为7考场,座位号为15号。考试开始后,我按老师的要求把我的名字、准考证号写在语文试卷上,我在试卷上填写了姓名和准考证号后,监考老师还拿起我的准考证看了看,没有说什么,在语文考试结束后,一个叫赵增建的老师把我的卷子收走。当主监考杨巧俊再一次核对试卷时,全场30名考生却惟独没有我署名的试卷,而出现一个叫“邢华彬、准考证号为04443410030”的试卷无人认领,监考老师对我说:“这张试卷就是你的,你乱填的什么名字,你不想要分了?”我讲:“我全部都做完了,为什么不要分呢?为什么要编别人的名字?”因这不是我的试卷,我拒绝改名。   当时除我考场3名监考老师外,又过来和另外一位监考老师,他们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声称:“如果不改名的话,就取消我中考资格,并还要把我锁在办公室里”。在我与老师发生争执时,后来我的同学张建国、邢立伟都在场,他们都证明这张试卷不是我的笔迹,监考老师就要强行将他俩赶出来。张建国说:“我是学生代表,代表老师留了下来”。邢立威被赶出来,他将此事告诉我的父亲。等我的父亲急忙赶来时,监考老师还在训斥我,被我父亲给予制止。后来,4位老师让我再找一次试卷,还是没有找到。他们又让我重新做一张试卷,但是因此事我已被气得手都不能拿笔写字,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才知道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当时医生给我扎了好多针也没有起什么作用,3天3夜我的嘴都张不开,滴水未进,以致于中考被迫中断。事后得知,魏徵中学第1考场确有叫邢华彬的考生。   我明明是将我的姓名写在试卷上,并在考试后交给了赵增建老师,但是现在出现我的试卷“不翼而飞”,且不说我从不认识邢华彬。而且署名“邢华彬”的试卷与我姓名不相符,就是试卷内容与我的试卷内容也不一样,如:我的作文题目为“挫折”,而该试卷作文题目为“成功的要领”。   中考对我说是人生关键的一步,我的语文试卷被监考老师收走后不见了,以致于中考没有语文成绩,我的升学受到严重的影响,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法律规定,我的受教育权被严重侵犯。另外,监考老师硬逼我承认署名“邢华彬”的试卷是我的试卷,我的身心受到双重的伤害,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查清事实真相,故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明察公断。   在法庭上,原告一方出具的证据是赵丽的准考证、和赵丽同考点考试的张建国、邢立伟的证言、那张“问题试卷”的复印件、赵丽原来的模拟试卷。
被告:对方诬陷,我们很无辜
  做为被告的馆陶县文教局杨章岭答辩声称(律师代言):原告在6月21日上午应考将近结束时刻,故意写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在老师核对、询问时已经承认,但后来又予以否认。所有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心平气和而无任何过激言行,赵丽住院与他人无关。县里组成的调查组也对赵丽的试卷进行了鉴定。但原告先后到20余家媒体散布不实之词,我们都以最大的宽容与克制来面对无端的严重伤害。
  做为原考场监考老师的赵增建、杨巧俊、郭奎敏3名被告答辩声称: 临近考试结束时,发现赵丽的试卷的姓名与准考证号不相符,经询问,赵丽承认了这张试卷是她的,是她的学习成绩不好,成绩出来怕丢人,故意写错;我们要求她写书面材料,她父亲来后她不承认了。而原告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21家新闻媒体宣称:“监考老师将赵丽的试卷调换而‘不翼而飞’”,于是,县委、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多次询问我们。调查组在2004年7月3日宣布了市公安部门对署名为“邢华彬”试卷,是赵丽书写。所以,原告纯属诬告。
  馆陶县文教局出具证据是邯郸市公安局的“笔迹鉴定结果”和“调查组”7月3日的“调查意见书”。
庭审:当天宣告休庭,次日又起风波
  在双方陈述之后,19日上午11时,法庭宣告休庭,宣布:下午2时等从文教局保密室调出那张“问题试卷”再重新审理。可是,下午2时,原告一方赶到法庭时,被告之:文教局保密室的保密员上午去了邯郸,“问题试卷”取不出来!一直等到下午5时多,法庭才从文教局取来有那份“问题试卷”的第7考场的试卷。对于揭开“密团”的核心问题——“第2次笔迹鉴定”的去处,被告、原告双方发生意见分歧:被告一方要求到省公安厅做笔迹鉴定;原告一方则要求到国家公安部,而且,对那张“问题试卷”、赵丽的笔迹提取、封存、送检等工作,要在当事人、律师、新闻媒体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以期待做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鉴定”!最后,依照法庭的意见确定到国家最高人民法院。   当天,对“问题试卷”、赵丽的亲笔字迹等检材、样本等提取工作没有完成。   20日上午9时,原告一方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庭,以提取赵丽的亲笔书写字样、确认“问题试卷”、当场封存。据赵丽母亲邢贵荣和刘文律师讲:当时,法庭拒绝了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迅》的栏目记者等媒体的介入,原监考的3位老师和被告的代理律师在场。在法庭提取赵丽字样时,被告的律师要求赵丽按照“问题试卷”的作文内容书写一段,而做为被告之一的杨巧俊尖叫道:“别让她草写,让她一笔一划的写!”赵丽气愤的哭道:“记者在场你们不让,我写字你们还要限制,我写字从来就是这样写,你们………”她边哭边写,哭着哭着就呕吐,之后昏厥过去,被送到医院救治(下图为住进医院的赵丽被河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关注)
焦点:质疑上次“鉴定结果”,
赵丽一家渴盼“阳光鉴定”
  赵丽的母亲说:我们是在6月27日将有关情况整理出来,用特快专递发给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情况,同时也给杨县长发了一个特快专递,他们这才开始对我们反映的事情重视,组成了什么所谓的“调查组” !可是,“调查组”是干什么的呢?!他们根本不是为我们主持公道,而是在为馆陶县文教局的走私舞弊而遮羞掩丑,故意刁难、故意陷害我们!   上次“调查组”的笔迹鉴定过程是这样的:6月30日询问,才知道他们在29日夜里从邯郸拉回了试卷,当夜拆了封。我们要求和赵丽一起去作笔迹鉴定,但被拒绝,他们自行带着赵丽的作业本去作的鉴定;7月1日上午,派出所的人又叫赵丽到乡教委提取字样。我们要求一起去做鉴定,他们拒绝,赵丽按他们的规定写了2页文字,根本也没有让我们赵丽和家长看一眼那张“问题试卷”,他们就自行去邯郸作的鉴定。7月2日上午,我们找到公安局、县政府、文教局,均没有告之我们结果。7月4日下午,“调查组”向我们通知结果,说那张“问题试卷”是我们赵丽所做。当时,有新华社记者、邯郸晚报记者等在场,“调查组”向我们出示的是那张“问题试卷”的复印件,笔迹鉴定结果只是念给我们听,根本不让看,记者拍照、录音都不让。
(赵丽的母亲接受河北电视台记者采访)
  “调查组”在7月3日出具的“调查意见书”中曾说明:“如不服本调查结果,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但是,从7月4日直到8月16日起诉到法院,我们10多次要求做第2次笔迹鉴定,“调查组”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不让我们做。第2次笔迹鉴定,一个小小的要求,他们为什么百般阻挠呢?假如是赵丽的错,再做几次又何妨?!为什么不呢?我们每天都在找县政府,一直拖了我们40多天,也没有任何明确的答复,问题试卷的原件也始终不让看!而且,“问题试卷”已经是这次事件的证据了,为什么还要放在文教局?!   所以,对7月3日的“调查组”结果,我们强烈不服,那是“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护”,他们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不让我们当事人、律师、媒体记者看那张“问题试卷”的原件,对此我们强烈怀疑有人弄虚作假、掩盖实事,让我孩子当替罪羊。我们坚决要求:在我们当事人、律师、新闻媒体都在场的情况下,对那张“问题试卷”的做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鉴定”!
  据石家庄功成律师事务所王会新、刘文律师讲:“调查组”组织的笔迹鉴定缺乏公正性,其一是自事发后至开庭前,赵丽一方从未看到那张“问题试卷”,没有对“检材”(问题试卷)予以确认;而且,在对“检材”和“鉴定样本”(赵丽笔迹)的鉴定时,赵丽一方也不在场,这违反了当事人双方都应在场的相关规定;其二,本案是一起民事案件,但是“调查组”提供的鉴定书却是“刑事科学技术文检鉴定书”,而且,鉴定书格式、内容非常不规范,关键的一项“检验目的”也没有;其三,本来民事案件的“鉴定书”不存在机密问题,但赵丽一家和律师直至开庭都因“机密”而无法获得“鉴定书”的复印件。对此,她们在8月29日向馆陶县人民法院再次递交了“重新笔迹鉴定”的书面申请书。
(在律师、记者面前,赵丽的父亲痛哭失声)   两位律师说:本案看起来是“迷雾重重”,但实际并不复杂,揭开“谜底”的关键性核心问题就是对“问题试卷”做出一个公正的“阳光鉴定”!但是,由于赵丽因惊吓、生气引起的“气撅”多次发病,现在又住进医院,所以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考虑,这次的“笔迹鉴定”要延后几日进行,相信不久就会“真相大白于天下”!

本网将继续关注。

我不愿意和一些腐败分子说一些无聊的话!和腐败思想严重的人谈清廉为民,就等于对牛弹琴!!!但是,我们不能让它们认为腐败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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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馆陶考卷失踪案庭审全纪录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农民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4-10-20 阅读:3634
(图为早早就来到法院外面等待开庭的赵丽)
  

(关注此案的人们焦急地等待开庭)

 

  (下图为住进医院的赵丽被河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关注)
焦点:质疑上次“鉴定结果”,
(赵丽的母亲接受河北电视台记者采访)
  
  据石家庄功成律师事务所王会新、刘文律师讲:“调查组”组织的笔迹鉴定缺乏公正性,其一是自事发后至开庭前,赵丽一方从未看到那张“问题试卷”,没有对“检材”(问题试卷)予以确认;而且,在对“检材”和“鉴定样本”(赵丽笔迹)的鉴定时,赵丽一方也不在场,这违反了当事人双方都应在场的相关规定;其二,本案是一起民事案件,但是“调查组”提供的鉴定书却是“刑事科学技术文检鉴定书”,而且,鉴定书格式、内容非常不规范,关键的一项“检验目的”也没有;其三,本来民事案件的“鉴定书”不存在机密问题,但赵丽一家和律师直至开庭都因“机密”而无法获得“鉴定书”的复印件。对此,她们在8月29日向馆陶县人民法院再次递交了“重新笔迹鉴定”的书面申请书。
(在律师、记者面前,赵丽的父亲痛哭失声)   两位律师说:本案看起来是“迷雾重重”,但实际并不复杂,揭开“谜底”的关键性核心问题就是对“问题试卷”做出一个公正的“阳光鉴定”!但是,由于赵丽因惊吓、生气引起的“气撅”多次发病,现在又住进医院,所以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考虑,这次的“笔迹鉴定”要延后几日进行,相信不久就会“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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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4 11:21: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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