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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农民越生越穷是“咎由自取”吗?[推荐]

农民越生越穷是“咎由自取”吗? 郭金昌 某编辑在上周《南方周末》提到,一育有4个孩子的农民因子女读不起大学而向其求助。该编辑为此发出如下叹息:明知越生越穷而“故犯”的农民对其处境负有责任;政府和社会仅有实施义务教育之职守,穷人没钱上大学不是其责任。 读毕此“哀其(农民)不幸,怒其不智”之“高论”,笔者真如鲠在喉而“是可忍,孰不可忍”――盖因其对农村现实与教育之本质缺乏真正的了解与认识也。 首先,农民绝非真的愚昧到连越生越穷这一最基本常识亦不知之田地――应该说他们比城里人显然要清醒百倍――而是福利的缺如迫使其养儿防老防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孤独无助的农民之处境实不难想象),此即越穷越生之“真谛”也。一俟全民福利使其失去后顾之忧,追求幸福之自利本能将自动诱导其少生乃至不生――有谁宁愿穷困而拒绝富足?由是观之,越穷越生实属无奈之“选择”,倘要“追问”责任,首当其冲者无疑是居于城乡二元化之上层而享受无数特权且“为富不仁”之城里人,而责怪农民“乱生”者不免有“饱汉不知饿汉饥”之嫌且暴露其对农民处境之漠视与无知。合乎理性之做法只能是让农民享有完全与市民平等之国民待遇,使其获致基本权利与保障,而冷嘲热讽不过是推卸责任且终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与政治后果。 义务教育之极端重要性自不待言,然作为以外部性为其显著特征的国民教育之要件之高等教育之准义务性亦即公益性亦显而易见(恕不赘述)――即究竟培养人才抑或庸才对社会最有利――故“学而优则读”永远是高等教育之灵魂,是自然正义与社会功利原则之内在要求。易言之,高等教育不应视为私人消费品而产业化,社会有责任始终做到分数面前人人(无论其是否属于超生之“黑人”)平等而非“有才无财莫进来”。至少须以公共财政保障穷人不会望大学、名校、名专业而兴叹,至于其应否付费则只能视其日后的收入状况而定。而让“不学无术”之莠者成为大学生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浪费资源乃至“劣币驱逐良币”罢了,因贫困而失学显然是个人与民族之莫大不幸。 纵然本人不能苟同该编辑之“偏见”,然其对农民的殷殷关切之情实令人感动不已,而其之所以会在常识问题上出现“低级错误”,则主要是长期的城乡“分隔”所致。囿于绝大数市民几从未去过农村――尤其是陈锡文先生所统计的人均年收入竟不到1000元的上亿农民(3/4为1000-3000元)――加之媒体之片面报道,使得恍若“天堂”中的市民们很难知晓和想象农村之真实状况,尤无从明了男孩对于农民之特殊意义,于是乎隔阂、误解乃至歧视即在所难免,但只要我们普遍具有在道德上把农民作为平等的人来关怀的恻隐之心,我们终将冲破一切障碍而明白何谓农村与农民,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真正的中国问题。 郭金昌 20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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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我是农民而自豪!其它人无法与在大地上辛勤劳动的农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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