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官办不如民办
湖南省民意调查中心在省统计局挂牌成立。这样,来自民间的主流声音,将更多地成为党和政府决策的依据与参考。(12月17日《长沙晚报》)
体现民意是公共决策必须遵循的准则,因此我对湖南省尊重民意的努力表示钦佩,但我对民意调查由统计局来进行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民意调查官办不如民办好。
任何制度的架构,其背后都有一定的人性假设在其中。由统计局办民意调查机构,其背后的人性假设就是:统计局是客观公正的,不会伪造调查结论,也不会恶意地误导被调查人,其设置的调查问卷总是科学的合理的。只有这样的人性假设在现实调查工作中得到完全体现,我们才能认为,调查是客观真实的,依据这样的调查作出的决策也是以民意为基础的。
但是,生活在一个真正世界中的人都会明白,这样的人性假设是不可靠的,即使是权威的GDP统计数字,也有相关的统计机关敢于无视《统计法》而改来改去,以至于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何况统计GDP《统计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尚且如此,对于民意调查这样充满不确定性的东西,可能就更像可以随心所欲的橡皮筋了:领导要涨价,明天统计部门就能创造出个90%被调查者赞同涨价的“民意”。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民意调查在决策中很重要,但是由统计局这样的官方单位执行民意调查,以及以此为依据的决策,并不必然体现民意;倒不如将调查权交给开放的民间机构,由他们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调查和分析。
一则,这样政府可以进行监督,看其采取的调查方案是否合理。与政府自行调查相比,多重监督总比没有监督好。
二则,由非政府机构进行调查,往往就不是独家经营,互相竞争使得谁也不敢弄虚作假,否则调查背离了真正的民意,很容易被公众和其他调查者揭穿。
三则,这样也能使人对于调查的风险有个准确的把握。我们知道,民意调查是个实证研究方法,具有不精确性,多家民意调查,不同的结果将使人们对于此项工作的局限性有个充分的了解,从而使得决策更周密。
总之,笔者认为由非政府组织进行民意调查,可以避免政府一手调查、一手决策、缺乏监督的不足,有利于使民意真正成为政府决策的可靠依据。(邹云翔)
2004年12月20日 08:07:05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