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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最低消费”无处不在 [讨论]

“最低消费”无处不在     常常有人指责那些设“最低消费”的酒店,说他们那样做不合理、不应该,说他们那样做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是的,如果任何资源都可以任人取用,或至少任何商品都可以按我的愿望来成交,那该多好!可是世界并没有这么美丽,环顾四周,我实在是找不到,在我们的身边有什么商品是不设“最低消费”的。     如下的例子我可以举很多:你去买衣服时,“最低”得买一整件——而不是半件;你去听演唱会时,“最低”得买一张票——而不是半张;你去买电脑时,“最低”得买一台,而不是半台——这些种种,都是有关“最低消费”的限制。     至于衣服买回来后是否只穿它的一半、演唱会是否听完全场、电脑是否把它的功能全部用完等等,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和自由。但既然你要买它就应该把钱付清,因为商家不一定有“把产品分割开来买给你”的义务。当然,你也可以找到愿意把产品分割开买给你的人,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们在酒店中见到的“最低消费”与上面所说的完全一样,都是因为我们占有了商品的全部,而得付全部的价钱。只是我们忽视了酒店所提供的另一些商品以及其付价的方式,而令“最低消费”变得明显了、好象不合理了而已。     其实,我们去到酒店消费,所得到的不仅仅是那吃进去了的食物,我们所得到的、酒店所提供给我们的,还包括较优美的环境、舒适的座位等——但这些“商品”并不是免费的,是要付钱的。重要的是,这些商品的价钱是打入食品的价格来一起收的。那么,如果我到那坐着半天还只吃一个五毛钱的面包呢?他们还能收回“座位”的价钱吗?——当然收不回了。这样,为了保证能收回“座位”的价钱,把“最低消费”明确的提出来——就是酒店必需的选择了。其实他们也只是告诉大家:您来消费可以,只吃一个面包也可以,但得把座位的价钱给付了。     到酒店吃饭有“最低消费”的限制——得把座位的价钱一起付掉,跟去听演唱会“最低买一张门票”——付清全场的价钱是同样的道理:用多少、怎么用是你的自由,但你占有了多少资源,你就得付多少价钱。     周 克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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