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拔剑白云天(2003-08-20 15:41:27.0) 赞成:1票, 反对:0票 我不知道这么一个针对省、部级高官的一个监督检查组,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一条工作程序给忘掉了。我们己看到了许多条款是怎么检查的程序,这都很好、也都很重要、很必要。但是我们要问一句,如果你去的那个省里的高官是存在着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我们听一听贪官本人的汇报,或听一听贪官代表班子所针对检查组的到来,所做的有应对性的汇报时,我们的检查的收获,是不是就只是有问题或无问题的贪官好官们的一面性的汇报?以我们现在某些地方班子的状况,那些报告里不掺假才怪呢?那里面不掩盖才怪呢?如果我们这些大员们在全国走了几圈儿,只带回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错误来向中央交差,而未过几天,那些地方向你们做了漂亮汇报的高官们却被“双规”,却是犯了大错误和犯了罪,而你们向中央的报告里却没有报告任何线索,该怎样追究检查组的责任?就算不予追究,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会怎么看我们的检查组?会怎么评价我们的这项举措?会怎样丧失了对来自甚至是中央某系统的检查权威? 依我们看,检查组应该依据人民群众写给中央纪委有线索可查的揭发信,采用有针对性的对某地检查,在当地检查中,应该要调阅当地省级纪委和省级检察院中所有举报省领导班子成员的信件,对有线索有价值的信件应带回中纪委研究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对揭发信比较集中于某一人时,虽然信中尚无有价值的线索,但要建议中纪委对此人关注,如此人真有问题,那就证明人民群众对此人的警觉在提高,很可能以后就会有有价值的信件出现。对那些匿名的信件也一定要关注,只要有线索就说明是知情人,越是这样的匿名信越是有破案的成功率。对过去的凡匿名信不调查的规定和观念一定要改之,因为贪官打击报复的能量太大,在现阶段还不能对贪官打击报复检举人有效遏制的状况下,注定匿名检举揭发信,还将是人民群众检举高官违法乱纪的主力手段。 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检查组将调阅当地人民群众的揭发信,当成一项自己主要的检查程序,能检查出高官违法乱纪的线索,也必将来自于这些人民群众的检举信。为了过去己有的形形色色的检查组都成了漂亮的摆设,而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很大不满,强烈要求将调阅人民检举信作为检查组最重要的检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