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gp在2005-1-29 16:08:00的发言:
老言还是实话实说,我问几个问题!
1.开人代会发津贴是有法律依据的,该发的就不说。开人代会管吃管住友没有法律依据?
会议费都是预算出来财政拨款,两会的伙食都是有标准的,我们这儿是每人每天五十元,这几年人代会比较安稳了,都明白没按组织意图选出来的也没有好结果,所以想找麻烦的很少了。
2.本埠人开会不吃也不住会议照样安排吃住是不是浪费?
浪费是有的,开这种会本身就是浪费,谁又在乎吃住这点浪费。
3.会议期间到表们也走动走动,活动活动,会议饭就不吃了,那么自然就另外找地方小酌,你参加了没有?上贡了没有?还是人家给你上贡?
这种另外找地方小酌的情况是有的,但我是没空的,除了交叉参加两会,还做一个会的组织副组长,一个分组组长,所以走不得。我们这儿没有上贡的,一般叫走访,没钱没权的部门走访的少,来访的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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