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了一遍楼主的贴子,不谈观点,但字里行间透着一种让人尊敬的气息。
对于土地问题我说点自己的体会,因为关于土地相对向规模集中我也在乡镇时做过这类事情。
来对来说我工作的乡镇(我的出生地)算是工业发展比较早的乡镇,目前顶着中国料筒镙杆之乡的帽子。以前船舶工作、家俱、机械制造是主要行业。全镇11000人口,土地只有2000多亩,除去居民,一般人均3分地。
90年代中期由于务工人员的增加,加上那时抓粮食生产和抛荒,原来的承包制度不适应。因此那时开始进行了新的土地调整。
我们的做法是三权分离,即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打破原来的生产队,这就意味着全村所有的人都平均拥有土地,也就是说在村里土地登记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份。其二是承包权,承包权可以放弃,但放弃后并不意味着你没有土地了,你可以在下一轮继续承包。还有一个是经营权,如果你没承包,你就没有经营权,也就不会承担土地上的相应税费;如果你承包了,那么经营权也属于你,但同时要承担土地上的相关税费(我们这里就一个农业税,2004年开始取消),同时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可能分离的,你承包后可以不经营,但这时你的义务还是要承担,当然你可以把这种经营权转让给别人,包括村集体(如果村里愿意)和其它个人。
这样做了以后,一般采用的是相对稳定,动册不动田的做法。主要是给不务农的群众吃上仍有土地的定心丸,同时一些不太愿意种的也就不种田了,或者少承包点田,比如一家有6个人,本来可以分到2亩地,但他只要1亩就够了,就分给他一亩,如果过几年他想种2亩地,村里其它农户不种地了,就可以转过来让他种。这样就可以实现出村集体出面的相对集中,或农户自己通过转让而达到适度规模。
我们这样一做后,就出来好多地,当然本地人有些不愿意种,这种情况下,我们向外引进了几个种植大户,95-98年外来种植大户种植村里的土地面积有300多亩,平均每户都在50亩以上。收入也较可以,镇里通过适当补助,投入道路等部分基础设施,帮助他们的子女入学并免收借读费,使全镇的土地没有因为没人种田而出现抛荒。
今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要推行土地流转机制,让土地活起来,通过经济手段使部分土地有序有偿的适度规模化。
另,农业税免收后的另一个积极意义在于从此阻断了地方附加的存在,主税都不在了,附税当然没有理由存在,而附加可以最高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