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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原创]买了户口的“事实农民”难道就不是农民?!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2-26 00:41 提升

文/一语成谶

分析始于1992年前后的户口买卖现象,它与始于1954年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是同一性质。只是,工农业剪刀差是中央政府有组织的对农民权益的占有,卖户口是各地方政府自发的、无序的对区域内农民利益的剥夺;工农业剪刀差基于国力衰弱、工业欠发展、需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卖户口是基于城市供应体系行将瓦解、而农民从1982年起连续10年的黄金发展期中产生了一定的积累。重提卖户口现象,有点出于偶然。前些日子,参加一个农村小城镇建设的专题调研。碰巧了解到,这个镇最近为农民拆迁安置伤透脑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买了户口的“事实农民”落实政策难。

据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介绍,这个镇靠近县城,人口5万多,镇域面积近80平方公里。该地区农民买户口盛行于1992年前后,保守估计,全镇买户口的农民有1000多人,约占全镇人口的2-3%。调查中的这次拆迁,涉及农民130多人,其中买了户口的“事实农民”竟达一半左右(因为该村邻近城郊)。按规定,拆迁安置中,劳力安置费为每人13000元。本来这是个很好操作的政策,但是,这批买了户口的“事实农民”,目前虽然仍种着责任田,以务农为主业或副业,但是按规定他们不可以拿到劳力安置费。矛盾由此而产生,这部分群众最近经常上访、集访,牵扯了政府许多精力。客观讲,这部分人是“事实农民”,享受村民安置待遇合情合理;但是,实际操作中,却与相关规定不符。

买了户口的“事实农民”就不是农民?听起来似乎有点“白马非马论”的味道。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农民(包括农家孩子),怀着洗脚进城的美好愿望,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买户口”的大潮,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农民及农家子弟,一直继续着传统的农家生活。而最近一段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过程中,这部分人作为普通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挑战,在兑现补偿过程中,当地政府把这部分人排除在外。按照农民朴实的语言,他们是“驼子跌跟头,两头不着实”。

买户口、卖户口,现在听起来好像是个十分遥远的概念。但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华夏大地上出现“买卖户口”这一事物后,许多中国农民的命运就与之密切相连。即便在今天,在口头上、形式上消除城乡户籍的差别,居民户口取代农村户口之后,城乡之间的隔阂并未真正消除,“农村居民”成为“城市居民”,其实际壁垒依然存在。与此同时,那些“买过了户口”的“事实农民”,他们的处境变得十分尴尬,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事实的侵害。这部分人的命运没有人眷顾,他们的权益没有人来维护。而他们,直到连农民的待遇都不能享受的时候,才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才如梦方醒般地感受到了被欺骗的感觉。

政府卖户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农民手中刚刚积攒起来的几个钱,就是为了筹措城市发展资金、工业发展资金,以及财政所缺资金。但是户口卖出以后,几乎没有一级政府为这些买户口的农民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卖就卖了,你自生自灭去。你有“关系”,就到城里找个合同工干干,自己想办法把户口迁到城里,到城里买房置业;你没“关系”,你就继续在家里种责任田。从这个角度看,政府是对不起买户口的农民的,更是亏欠了那些买了户口仍然做农民的这部分人的。

“事实农民”,没有享受过一天城市生活,没有享受过一点城里人专享的城市公共产品,没有人安排过他一份工作,没有人分给过他一寸住房,更没有人给他登记过下岗失业、缴过养老医疗等保险……总而言之,他们买户口的钱扔进了水里。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生活,事实上也为政府财政、为经济发展、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牺牲,到最后,他们吃不上鱼却闹了一身腥,成了刀俎上待宰的鱼肉。

反观中国历朝历代,通过户籍管理,加强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户籍管理的基调。但通过户籍,把户籍商品化,来筹集社会发展资本,甚至是财政周围资金,还是闻所未闻。

秦王政统治时期,户籍制度趋于完备。国家统一、设立郡县、中央集权促进了中国户籍制度的逐步完善。自秦统一六国,建立大一统国家,中国就全面地实行了郡县制、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买卖,人口自由迁徙,农奴制彻底转变为雇农制。始皇二十六年(前221 年),廷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诸侯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度,得秦王赢政采纳。郡县由中央和皇帝控制,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中央集权制度从此确立。秦献公十年(前 375),秦国就建立了“户籍相伍”制度。后来商鞅规定,不论男女,出生后都要列名户籍,死后除名。秦律载明迁徙者当谒吏转移户籍,名“更籍”。

分析封建社会设立户籍制度、加强户籍管理、将每个人固定在特定区域的动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征缴人头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二是便于强化管理,减少人员迁徙流动对政权的冲击。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没有过于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尽管有城乡二元结构,但却没有形成二元结构的体制,人们可以自由迁徙,特别是宋朝以降。建国初期的1949年到1958年,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尊重历史的整体承继,那时的人们也是可以自由迁徙的。但随后,中国的户籍制度进入转折期,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严格控制阶段,从1958 -1978 年。1958年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毛泽东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 7 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因此而生成。尽管中国1954年宪法,曾规定了迁徙自由。但以后的几部宪法,包括1982年制定的宪法,则不再明文规定迁徙自由。

二是半放开半混乱阶段,从1978年至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旧的户籍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土崩瓦解,大量各阶层的人们跨区域流动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全国流动人口迅速突破1亿大关。人口的合理流动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对 40 年不变的户籍制度形成了巨大冲击。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地方政府着眼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原因,尝试着采取用“卖户口”的办法来筹措发展资金。许多地区都列出计划,将镇、县、市的户口以每个数千到数万的价格卖给农民。一些农民倾其所有,甚至大量举债给自己或孩子买户口。由于每年的户口有指标,买户口还要开“后门”。再到后来,卖户口风席卷全国。有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

这时候卖户口,有着深层次背景。在城市人衣食无忧、所享受的社会保障远远高于农民的时候,城市户口的管理其坚如铁。出台 “卖户口”政策,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保障的“大锅饭”入不敷出、摇摇欲坠的时候;是在农村开始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喜逢发展春天的当口。其实质,是对农民彻头彻尾的欺骗与掠夺。因为,在那样的阶段,即便卖户口给农民,也不会给政府带来任何新的负担。农民只看到“户口”的表象,以为有了户口就有了城里人的一切。他们要的只是一纸户口,动因是对城市户口的盲目崇拜与模糊预期。在一部文学作品里看过这样一段话:“你明白不明白,现在城市户口不值钱了。城里人为什么要卖户口给我们乡下人?就是因为户口不值钱了,他们才卖。难道你没看见,别说咱们乡下人了,就是他们城里人,现在还不是大批大批下岗没活干了?”

——直观地看,1958年出台的户籍制度,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辅之以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城市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维持着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发展。分割城乡、限制农民进城,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工业化积累。而农民被推向了“二等公民”的劣势地位。这为农民们想方设法进城埋下了伏笔。这使得农家子女“考试跃农门”、“参军跃农门”之外,继之以“买户口跃农门”成为必然。

——从农民的角度看,国家通过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让农民在没有知情权的情况下向国家提供积累。据统计,从1952年到1986年国家剪刀差所得5824亿,农业税1044亿,合计6868亿,约占农民所创造价值的18.5%,而且每年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到1994年 “剪刀差”所得670亿,加上农业和乡镇企业上交的税收,每年向国家提供1000亿积累资金。

农民挤出来的“血汗钱”,相当一部分转化为城市居民的生活福利,城里人每年可从国家取得120元的粮油补助,国家财政每年为城市人口提供食物补贴500多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近四分之一。加之,由于两种户口在就业、参军、就学等多方面存在天壤之别,数十年间,甚至直到今天,“跳农门”一直是中国农民最大的梦想。

买户口的农民想“跳农门”,这是利益趋动、人性使然,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无可厚非。出台卖户口政策的初衷,并不是让农民来分享工业经济和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说得刻薄一点,就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从全局看,以二元户籍制度为基础,派生出了二元土地制度、二元投入制度、二元管理制度、二元民主制度,等等,造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和长期以来“三农”问题的堆积。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农村“空白化”、“空洞化”的祸源。空白化、真空化是当代农村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真实写照。相对与城市发展而言,农村越来越贫脊,越来越落后。农民们辛辛苦苦创造的社会财富,一天天倒流入城市。倒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一,是出现于八十年代末的卖户口,直到目前为止,在中国人户口本的形式城乡接轨的今天,农村居民要想成为城市居民,仍然存在很高的门槛和各类制约,这种制约,说穿了,就是“入门费”,看你有多大实力与资本!其二,是农家子弟考大学跃“龙门”。家人甚至族人把一个家庭乃至数个家庭的全部积蓄和盘托出,甚至还要大量举债,为的是支付高昂的高等教育费用,为的是支持孩子在城市买房置业,成家生子。其三,是农村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远远低于城市。有关资料显示,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却逐年下降。“六五”期间国家投资占比达10%,“七五”期间为5%,1993下降到2%强,1994年下降到2%以下,相当于同期国有企业用于房地产投资的13%左右。

基于上述原因,农村社会吸纳投资的能力十分薄弱。资本倒流、公共产品不足、投资缺乏——成了农村社会的真实写照。没有积累的土地是贫脊的土地,没有投入的产业是衰朽的产业,而没有形成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农民,希望则显得有些渺茫。客观地讲,直到目前为止,除了进城,农民脱胎换骨没有更多可以奢望的目标。

没有做系统调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年,买了户口,但是没有能够融入城市的农民绝非少数。这部分人是应该怪自己命不好,还是怪自己眼太瞎?这部分人是应该怪自己太过幼稚轻信?还是应该怪当地政府的无信无情?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从一个一穷二白的新生国家起步,是需要一批人做出牺牲的。数十年来,农民们已经做得够多,尽管他们不是出于自愿,不是出于主动,没有多少豪言壮语,没有多少自觉自发。但,中国农民功不可没。这个国家没有理由再让他们长期享受不公平的对待,这个社会没有理由继续让农民成为二等公民。

经济发展到今天,社会发展到今天,纯朴的中国农民的牺牲总该有个头吧。地方政府在面对基层农民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多一点历史责任感,面对现实地,务实地给农民们一个光明的明天?特别是那些买了户口却始终未能享受到城市文明的农民,作为决策层的地方政府,是否应该承担起道义上的责任,给他们做出一些应有的补偿。退一万步讲,当政者是不是应该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把这部分农民还当着普通农民,来平等地对待?目前保底的做法是让“事实农民”享受普通农民的平等权利。今后条件成熟时,在推进户籍制度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考虑这部分人的合适补偿。

买户口的农民,到今天已经分化为多种群体。除了前文所述的这部分一天也没有进入城市(城镇)的“事实农民”,有的成功融入了城市,尽管他们历经了比普通城里人多得多的艰辛;有的曾经进入了城市,但是因买来的户口是“二等户口”,在就业压力面前,他们被歧视,首当其冲成了牺牲品,没有公正地享受城市人的待遇。后两种类型的昔日农民,也曾为地方发展作出过牺牲或奉献,也应得到相应的关注,并在时机成熟时得到回馈和补偿。
延伸开来看,现行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相伴相生的土地制度是不是应该进一步推进改革?必须纠正一个倾向,目前部分地区所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其实质是觊觎农民手中仅有的那点可零的生产资料——土地。这种所谓改革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城郊地区就是明证。按照国际惯例,公民是否拥有土地,只是职业的象征,而非身份的标志,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以剥夺农民的土地为目的。目前的户籍制度只是小改,只是从形式上消除了城乡两种户籍的差别,即统一了户口的名称与格式。从事物发展的规律看,中国户籍制度发展的方向,应该从尊重人权的角度,在宪法中加入并明确公民的自由迁徙权,让公民包括农民得到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农民的角度看,应该促进农民们享受公正、公开、公平的公民权,让农民与工人、教师、记者等一起,只作为一种职业的称呼,而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差异,尤其在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供给方面;从专业角度看,国家对公民的管理,应该是出生地登记,身份证管理,不再限制公民的自由迁徙。

买户口的群体是个复杂的群体,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任务艰巨,尚在途中。

参考文献:
1、法制早报《第四次户籍制度改革呼之欲出》
2、李昌平《贫困源于不合理的体制因素》
3、 伊阁《对中国户籍制度和人口管理改革的思考》
4、郭均旺《关于孙志刚案件的法律思考》
5、周其明《农民平等权的法律保障问题》


作者:一语成谶 (扬州市委研究室)
电子信箱:wqianrui@tom.com
   wxr@y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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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大秘 +10 精品文章 2008-2-26 06:41
http://www.xyjj.net/bbs/boke.asp?38383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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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个人浅见,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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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户口的,黑了农民的血汗钱,买户口的,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咽!
奇花独立树枝头  玉骨冰肌眼底收
且盼和平共处日  愿将菊酒解前仇
欢迎访问: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hong0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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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城市户口,开了地方政府恶意向农民圈钱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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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户籍制度改革了,不再有农业非农之分,但在土地分配时,依然按原有的分别再划分,实在没有道理。政策与政策不配套是改革发展的今天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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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浅草堂主在2005-4-15 10:14:00的发言:
现在户籍制度改革了,不再有农业非农之分,但在土地分配时,依然按原有的分别再划分,实在没有道理。政策与政策不配套是改革发展的今天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户籍制度问题尚未解决,改革才做了点皮毛的事情

户籍制度的精神内核:一是自由迁徙权,二是平等的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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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卖户口,是当年领导得意的一步棋,圈了很多钱。现在没有那样的机遇了.
万里风云三尺剑 一庭花草半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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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阶层间向上流动的成本过高,不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社会更快的进步。
万里风云三尺剑 一庭花草半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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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政府卖户口确实是为了钱。但买了户口的农民,正常情况下已不列入农民的统计范围。还有,有些幸运的参军退伍后一般都作为城镇居民参军,享受安置待遇。从逻辑上讲,无论是买不是转了户口的农民不应该再是农民,不应该再享受农民的待遇。至于“事实上”的农民,如种原来的承包地,那是对他原来的承包地没有及时合理处理的结果;如种别的人地,那只能说他是在经营一个项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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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clcl在2005-4-16 12:14:00的发言:

当年政府卖户口确实是为了钱。但买了户口的农民,正常情况下已不列入农民的统计范围。还有,有些幸运的参军退伍后一般都作为城镇居民参军,享受安置待遇。从逻辑上讲,无论是买不是转了户口的农民不应该再是农民,不应该再享受农民的待遇。至于“事实上”的农民,如种原来的承包地,那是对他原来的承包地没有及时合理处理的结果;如种别的人地,那只能说他是在经营一个项目而已。

这样的说法,我所面对的基层干部也是这样的想法。

但为什么群众要上访呢?难道这些人都是刁民?

当年政府为了圈钱,卖户口给农民。但你要让农民的血汗钱得到应有的回报啊

事实的情况是,几乎各级政府都是一卖了之,根本没有有步骤地采取措施,让这部分农民融入城市。

这明摆着是以圈钱为目的的欺骗,那农民完全可以把政府告上法庭,当初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政府不仅要还这部分人农民身份,还要退、陪农民当初被骗的钱!

农民也是人,农民也有自己的人权,更需要公平的公民权。农民为这个国家作出了太多的牺牲,作出了太大的贡献。

对农民的漠视,是没有正义感和良知的表现,甚至是一种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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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是一种感觉。

我的两位侄女,1990年由她们老爸花了7000元将农村户口转为地级市里的区户口(好象比城镇户口的等级还高些)。

几年后,小侄女嫁往非洲某国,现在已经获得该国国籍。大侄女带着那“区户口”到省城闯荡,谈了几个朋友,都由于没有省城户口,增加了一些无形的障碍——有些是男的嫌,有些是她自己惭愧。去年,她终于凭个中级职称,申请到广州户口了。

唉,大伯当年花的那7000元买户口的钱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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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我卖户口的“经历”:

卖“户口”


非农业户口,俗称商品粮户口。80年代它是个烫金名片,身份的象征,找对象要找吃商品粮的,安排工作要优先吃商品粮的,粮食供应只有吃商品粮的才有。而到了90年代中期,商品粮户口虽然没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物资供应特权,但含金量还是很高的,一是农民可以洗脚上岸,变农民为市民,不再承包高价土地;二是转为商品粮户口可以不交“三提五统”和以资代劳,一年可以少负担200多元。

王店乡城乡一体化轰轰烈烈,投入了这么多资金,专门靠农民以资代劳这一块还是不够的,必须有点外援。958月,王乡长没有忘记领导的支持,继向有关部门要回了一批专款和柴油指标后,丁专员又批了500个农转非户口指标,这在当时来说,也是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其他乡镇是没有条件享受这一政策的。

在一阵神秘的策划中,乡党委决定照顾干部家属按1000元一个出售,对外按1500元一个售卖。要说80年代末,周边大中城市的户口卖到了1万元一个,我们县城也卖5500元一个,如今确定1500元一个不是很贵。乡财办的工作人员到处推销户口,集镇上的一些商户为自己和儿女投资买了一批,由于宣传面太窄,响应的人不多,还有200多个户口没有卖出去。

为卖户口的事专门开动员会,好像不妥,乡政府召开各管理区书记主任会议,在小范围内进行动员,要求把余下的户口分到各管理区,由管理区书记牵头做好销售工作,每销售一个按200元进行奖励。

重奖面前必有勇夫,我们在一面做好税费征收的前提下,一面发动村干部鼓励农民购买户口。我们注意到,有很多农民还是很乐意买户口的,特别是为女儿买户口的多,他们说这样女儿有个商品粮户口,长大了好找对象一点,不被社会认为是农村户口。为了加快进度,我们强行要求村干部带头买户口,要当一件政治任务完成。

其实村干部还是会算帐的,他们认为这个户口买来划算,一个户口1500元,只有7年就收回了成本。因为,当时人平“三提五统”要承担100元左右,以资代劳人平100元,专门这两项一年就有200元,也就是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可以不必上交这些款项,而最重要的一点,解决了非农业户口后,小孩参军可以按非农业户口进部队,回来后,国家要负责安排就业。所以,买一个户口对农民平说还是很划算的,只是村里不愿意进行号召,怕村里非农业户口转多了以后,乡政府不核减人口基数。

自己得奖励其次,完成任务要紧。我们管理区还有30多个没有销出去,在得知村干部这些顾虑后,管理区的书记承诺转了商品粮的,税费基数照减,我们还可以为每个村主职干部按1000元一个的标准,给点甜头他们。不到3天时间,余下的户口全部告磬。

卖户口乡里筹集了60多万元的建设资金,王乡长利用这些钱,又可以大展伸手了。乡政府用卖户口的钱,进行集镇建设,其实也是变相地让农民对集镇建设进行投资,是一种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手段而已,不知这是谁出台这样的政策,户口也可以买卖?

http://www.xyjj.net/bbs/mybbs.asp?userid=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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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做的一个求助:“商品粮”户口怎样变成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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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买户口的人,现在既没有享受到市民待遇,又失去了国家惠农政策的照顾资格,花了冤枉钱买气受。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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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是卖户口宰农?后来户口不准卖了,又卖起城镇大集体企业工人编制。又有多少人,其中相当部分是刚买了城镇户口的农民出了血!结果是每人六千到一万元扔出去了,大多数人没上几天班便因企业人口爆满倒闭而失业,有的无关系找不着厂的甚至连一天班也未曾上过,光得了本揩屁股嫌硬的《大集体工编制证》,你说冤不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2 20:02: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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