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政府] 关于三农的一些陈词滥调

个人声明: 这些只是一些很浅薄的陈词滥调而已,没有什么新意。只是觉得大家的话题就来凑一下热闹罢了。 ================================================== 毫无疑问,要增加中国农民的收入,我们决不能将目光局限于农民、农业、农村之中,而要更多的在工商业方面打主意。 别以为中国农民的收入低,他们从事农业的成本就低,成本的概念可不是这样的,中国农民从事农业的成本的高低取决于他们从事其他行业可能得到的收入的高低。关于这一点,薛兆丰曾经有过清楚的论述,看看他的书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工业化对农民的意义。 朋友,您也认为中国的工业化已经“差不多”了吗?——这不是您的错,现在大多数的人就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开汽车、用电脑、住高楼大厦这样的现代生活方式和素质本来都是“农民增收”题中所应有之意吧?而如果离开了工业化,我们将怎样得到这些呢?难道我们7亿农民只靠种那20余万亩土地就可以得到这些? 《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的一个报道还可以让我们看到中国工商业与美国工商业的差距——反过来就是说中国发展工业的空间。这报道指出:在工业制造业中美国有1700个分部门,而中国还只有700个;在服务也中美国有150个分部门,而中国还只有43个…… 要发展工商业,改革当然免不了,事实上中国的经济改革就是正在不断地深入中的。但对于中国农村的产权改革来说,一切都还远远不够,都还太慢。想对这方面有更多更深入地理解,周其仁的《农民的收入是一连串事件》和《产权与制度变迁》必看。因为关于中国农村产权改革的研究,在这世界上我们已经找不到比他做得跟好的人了。在下所知甚少,只能以我所见的一个实例简单的从土地方面指出产权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在我的家乡,有个煤矿由于开发需要某块用地,就通过政府“征用”农地,每征用一亩付补偿金1万2,而每亩地农民大概能拿到6000元的补偿金。在这里,有三个地方与“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的一贯口号背道而驰。 一是土地的转让完全以“征用”的形式完成,是强制性的、农民愿给也得给不愿给也得给、即使是农民失去这快土地就可能衣食无着也的给的。强制转让与不准转让都是对转让权的侵犯,所以如果不能给农民以不被侵犯财产权的权利——就是说不给农民完整的土地转让权的话,说保障农民权益永远只能是空话; 二是补偿金的多少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农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也是对农地自由转让权的侵犯; 三是只有一半多一点的补偿金能到农户的手中,其余的都被各级政府(县、乡甚至包括村里)瓜分了,这是对农民收入享受权的侵犯。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农地没有被明确地界定为农民的私产。如果土地私有化了,农民至少可以自主决定卖不卖地,可以进行议价,可以向瓜分了他们的财富的人说不。
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