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12
发新话题
打印

[信访局] [讨论]他们为什么要违反《信访条例》?

他们为什么要违反《信访条例》?


县域经济论坛 2005年5月19日 23∶25

据同事们讲,今天区里有8位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同志去市政府“集访”。原因是“转考公务员”造成的。

农村经营管理涉及面很广,从现阶段来看,主要是四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管理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村一级。属于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的范畴。

在全国从业人员的呼吁下,争取了系统内人员转考公务员的政策。按市里统一政策的要求下,应该是现在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考试,但是区内征求一些意见后,鉴于原来的农村经营管理站与其他农业技术站合并为了农村经济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因而整个“中心”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参考,在本身从业人员就偏多的情况下,又扩大了招考范围,参考人员就更多,竞争就更大,自然有相当部分从业人员“落榜”了。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现在全国都实行了公务员“逢进必考”。但就县乡机构改革国家还没有拿出硬性的有关政策,因此楼主帖子里的“集访事件”,主管部门应是“不予支持”的。

☆★○⊿→←※●╲↗╳╱→※▼⊿★

TOP

以下是引用老他在2005-5-20 0:28:00的发言:

现在全国都实行了公务员“逢进必考”。但就县乡机构改革国家还没有拿出硬性的有关政策,因此楼主帖子里的“集访事件”,主管部门应是“不予支持”的。

关键在于扩大了考试资格,考的多了,自然有影响了。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楼主说的是“机构改革”问题,现在的文件规定都很模糊,没有规定哪些机构将并入公务员类,原机构人员如何转公务员;哪些机构与政府分离,待遇如何;哪些机构将不存在等等。

咱们现在的国家机构是个“大杂烩”,将来机构改革实在是问题重重。改革引起原机构人员上访是难免的。

☆★○⊿→←※●╲↗╳╱→※▼⊿★

TOP

对新颁布的《信访条例》我还没仔细阅读过,不知这八名基层的同志到市政府上访,怎么就违反了《信访条例》?

TOP

向上级政府放映情况和意见,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是每一级政府的义务。

知我者,谓我有所忧; 不知者,谓我有所求。 我的《往事兴化》http://shiqiao.chiname.cn

TOP

以下是引用老他在2005-5-20 6:22:00的发言:

楼主说的是“机构改革”问题,现在的文件规定都很模糊,没有规定哪些机构将并入公务员类,原机构人员如何转公务员;哪些机构与政府分离,待遇如何;哪些机构将不存在等等。

咱们现在的国家机构是个“大杂烩”,将来机构改革实在是问题重重。改革引起原机构人员上访是难免的。

我们当地机构改革搞过了,当然需要进一步改革。这是系统内人员转公务员,考试是对的,但是上级政府文件是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符合报考条件的才能报考,下级政府扩大了报考范围,影响了系统内人员的“上线率”。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以下是引用快速反应在2005-5-20 8:59:00的发言:
对新颁布的《信访条例》我还没仔细阅读过,不知这八名基层的同志到市政府上访,怎么就违反了《信访条例》?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这种集访是不行的。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以下是引用西门石桥在2005-5-20 10:12:00的发言:

向上级政府放映情况和意见,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是每一级政府的义务。

可《信访条例》在为了政府的稳定,规范公民的《宪法》权利,也不知这条例是否违反《宪法》?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以下是引用农心在2005-5-20 12:04:00的发言: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这种集访是不行的。


可我昨天看央视,讲的是石家庄一小区的居民因一老板堵了小区出口,在半年内多次上访,最后一大帮人走访到市信访局,问题才得以解决的。中央电视台分明是以赞许的口气来报道这事的,如果涉及违法,那么央视是不是犯了方向性错误?

TOP

信访条例的实行与费改税的结果是一样的。

点击这里,免费注册http://www.ads4cn.com/newsbar/refferer.asp?njxjf567

TOP

以下是引用快速反应在2005-5-20 15:14:00的发言:


可我昨天看央视,讲的是石家庄一小区的居民因一老板堵了小区出口,在半年内多次上访,最后一大帮人走访到市信访局,问题才得以解决的。中央电视台分明是以赞许的口气来报道这事的,如果涉及违法,那么央视是不是犯了方向性错误?

想想也是,这种现象在现实中是很多的,矛盾:法与法之间矛盾,政策与法矛盾,上级政策与下级政策矛盾……而宣传部门的宣传也经常矛盾,也许头一天赞赏,隔一天就批评,或者注重了一个方面,又忘了协调另一方面。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以下是引用秋窗无雨在2005-5-20 15:35:00的发言:

信访条例的实行与费改税的结果是一样的。

能进一步说明吗!以加深理解。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信访问题的处理不好关键是人为的痕迹太重 : 有法不依 , 有规不依 ; 官依民不依 , 民依官不依 ; 上依下不依 , 下依上不依 !一句话.有人可以翻手为人覆手为雨.解决一事遗害一世.

TOP

以下是引用桥老爷在2005-5-20 20:43:00的发言:
信访问题的处理不好关键是人为的痕迹太重 : 有法不依 , 有规不依 ; 官依民不依 , 民依官不依 ; 上依下不依 , 下依上不依 !一句话.有人可以翻手为人覆手为雨.解决一事遗害一世.

这可真是“老人家”说的好!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这下总算好了。

今日与信访部门联系,很明确要贯彻《信访条例》:基层群众信访,必须要先由基层(社、村、乡镇)一级一级解决,并给出解决意见,本人不服,才进一步往上找,如果没有基层解决意见,可以不予受理了。

看来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集体资产管理纠纷等要松口气了!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好话题
寻找回来的世界

TOP

16楼的内容,进一步归结,可以隐约看到“《信访体例》是否在加深激化基层矛盾”?

请网友们多谈……

每周特邀嘉宾评论(9)
欢迎光临天地人心论坛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农心在2005-5-23 20:27:00的发言:

这下总算好了。

今日与信访部门联系,很明确要贯彻《信访条例》:基层群众信访,必须要先由基层(社、村、乡镇)一级一级解决,并给出解决意见,本人不服,才进一步往上找,如果没有基层解决意见,可以不予受理了。

看来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集体资产管理纠纷等要松口气了!

如果真是这样:后果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基层解决意见,可以不予受理。)那么冤假错案将多无数计.比如:基层不给到访人员任何批示:那这个案件就将石沉大海.无人理会!

TOP

看来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集体资产管理纠纷等要松口气了!如果答复的意见上访人有明确的不同意理由也不受理,是不是压下去。

TOP

 26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