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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杀猴给鸡看”!

蝶舞,你总是言简意赅的哦!
心淡如水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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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是引用lmwf3173在2003-9-20 13:56:48的发言: 回 huda500 我说防患于未然的意思是不要等官员腐败了再去管、再去杀,这些手段从根本上治理不了腐败,更防止不了腐败,我们现在缺的就是舆论监督,现在不是说要对报刊等整顿吗?我看都推向社会,要民办、不要官办。你说的很对,官办的既不敢讲真话、又不敢冒犯那级领导。民办的报刊不用顾忌那么多吧,还不用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即监督了腐败,又减轻了基层报刊任务的负担。
舆论监督腐败在某种程度上是有一定的作用,但这种手段也从根本上治理不了腐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舆论媒体绝大部分是民办的,但这些国家不是同样也存在腐败吗?上至国家总统,下至一般公务员,因腐败落入法网的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所以我认为要治理腐败,仅靠舆论监督是远殡不够的,只有通过法律的制裁,才能够平民愤,才能够以儆效尤。至于楼主所说的把报刊推向社会,推向民办,这个不是你我讨论所能解决问题的。因为党报党刊是党的政治喉舌,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同样会用行政命令摊派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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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说大千世界就没有一个清官了. 我所说的意思是腐败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 也时时刻刻在发生. 防患是一个方面, 更重要的是如何整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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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我贴出此帖,就是为了探讨如何整治腐败嘛!就事论事,这不是论坛的风格!那还是我们大家都来探讨如何整治腐败吧! 我们希望不久的将来,猴也不杀了,鸡也不杀了,天下都干净了,太平了!我们的社会真正成熟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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