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市县委] 《公务员法》从源头治理干部人事腐败的三个亮点

公务员法》从源头治理干部人事腐败的三个亮点
据权威部门透露,近3年来,全国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成以上的大案,三成以上既是大案又是要案的案件,都与干部人事工作违纪、违法行使权力有关,都直接或间接地牵涉到干部人事工作。目前,干部人事职务犯罪呈现犯罪主体的特定性、犯罪行为的交易性、犯罪形态的多样性、犯罪行为的群发性等特点。干部人事工作的职务犯罪与腐败,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组织人事工作的信誉和形象,也是派生其他腐败与职务犯罪的重要源头之一。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推进从源头上防治干部人事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是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法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从中国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保存在的腐败现象,充分体现了从源头上治理人事腐败的精神,特别是总结了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吸收了干部人事改革的最新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深化干部人事反腐败方面具有三个亮点:

一、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充分体现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确立了对公务员的监督机制。公务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为了防止公务员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公务员的义务、纪律需要特别的要求。对公务员的这种特别要求不同于对普通公民的要求,也不同于对一般的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的要求。为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一是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法律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9条义务,其中第8条规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第九章第53条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违反廉政建设的行为:如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些规定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对公务员的权力约束。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通过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促进公务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建立了惩戒制度。公务员因违法乱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四是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确立了引咎辞职制度。五是对回避制度作了规定。六是对公务员的辞职、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作了规定。公务员辞职或者退休后,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二年内,不得到与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私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可以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选人用人的腐败现象。在这里,法律突出在公开和竞争方面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内容。公开原则是消除腐败的最好措施。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政务公开的体现。公开具体包括:一是向社会公开有关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建立凡进必考的制度。向社会公开录用公务员、公开选拔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公开考试内容、方式和方法,公开考试成绩和录用或者选拔结果;三是对公务员公开考核、奖惩、职务升降、工资福利、辞职辞退和退休等工作的标准、依据和程序。竞争择优方面:一是在录用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二是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选;三是厅局级正职以下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四是确定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三、建立对公务员的待遇保障机制和职务级别晋升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跑官要官买官的腐败现象。在待遇保障制度上,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制度以及退休养老制度,保障公务员的工资报酬。在公务员职务级别晋升制度上,注重实绩,鼓励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努力工作。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提拔。法律规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现有级别从15级扩张到27级,特别对基层级别设置较多,为公务员的晋升级别扩大了空间。从根本上制度上克服跑官要官买官的腐败现象。

[face=黑体]每周特邀嘉宾 评论(1)[/face]

TOP

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具体效果要待二三年后再谈。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TOP

本人就是一名公务员,但对于上面所说的堵住贪污源头的说法,我实感悲伤。

贪污是怎样形成的,它的源头是什么,都有那些源头?连这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去说清,还说什么源头的治理。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迎风

TOP

在公务员们的待遇上,年年说提高,年年都落空。不错这此年来他们的工资提高的幅度是很大,但实质领到手头的也就是增加了200多块钱。也就是由原来的500多提高到现在的700多。这样的生活是提高了多少呢。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迎风

TOP

你没有看懂内容,就乱说一气。

公务员法实施后五年以上的县委书记、县长和乡党委书记、乡长级别上调一级。其他的按正常进级。

[face=黑体]每周特邀嘉宾 评论(1)[/face]

TOP

傅处的文章写的好!但有一个不易解决的问题是:大量的腐败实施者,既是腐败的监督者,而同时又是腐败源头的制造者。

TOP

没用的废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