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户烟农行政诉讼 告状农民被追捕 (zt) 文章提交者:杨妹妹 加贴在 记者阅评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2003年7月12日,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回坪乡四十四户村民委托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裴家勤律师与 周德先 教授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回坪乡人民政府、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烟草公司,请求: 1、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消被告强行铲除原告烟草作物的行政决定; 2、赔偿经济损失; 3、由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其诉状称:凉山州冕宁县是经国家批准的烟叶生产基地,原告们是经被告们依法确定进行烟叶生产的农户。 二00三年六月四日上午,冕宁县人民政府的部分干部、冕宁县回坪乡人民政府的全体干部职工、县烟草公司的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及县公安局部分公安干警等,由回坪乡党委书记王显刚、乡长陈时鹏牵头带队一行约七十余人来到庙高山村三组,向改组村民口头宣布被告冕宁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为保证全县烟叶的质量,经县政府决定强制铲除村民们栽种的所谓“劣杂”烟草作物。而后,上诉二领导与烟草公司经理王成贵等安排命令到场的七八十名干部职工,强行扯除原告种植的烟草作物。群众为保护自的利益出面阻挡,王成贵当众向其手下称是执行政府政策、出了人命由领导负责等等,鼓动大家继续强制扯除烟草作物,当扯到村民王文贤家时,被害村民到场者增多且王文贤家两位老人出面阻止,乡政府领导便打电话给县长汇报行为受阻,同时叫来了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约二十人,双方争执不下,被告等介于当时群众人多且理正,暂停了扯烟行动。当晚,被告为保障其扯烟行动的顺利得逞,深夜将王文贤家两位老人及其儿媳秘密抓走。后经群众四处打听方知被关进县看守所,并以“殴打他人, 造成轻微伤害”为由处以拘留。介于此种情形,群众敢怒不敢言,任被告们的非法行为继续延续,六月四日至十日被告等强行扯掉了庙高山三社王文友、王文才等及横路村一组陈昌伟、王德湾等村民的烟草作物六十余亩。被害村民对此不服,县、乡政府不作解释也不出示相关依据,使此纠纷一直未得到解决。综上所述∶被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自主经营决策管理权, 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保护合法权益, 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条款,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四川凉山州中级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其强行铲除烟草作物的行政决定,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据悉,7月15日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裴家勤律师代理烟农将诉状交凉山州法院。近日, 农民代表尤某等人赶赴成都找到记者称∶冕宁县有关方面正在四处追查告状农民,他们有被抓捕迫害的危险┅┅ 《农民日报》记者 邓万祥 何语轩 李树《四川政协报》记者王恒 《中国商报》记者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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