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其他] [讨论]政策打架列举及分析

[讨论]政策打架列举及分析

这几天在市县

听到很多政策打架致使基层难以适从得情况

比如土地政策和城市化粮食安全等方面

在操作层面上许多是矛盾的

由此可以想象在很多领域有这样的情况

各位高手可能有更为深刻的感受

请大家:

1、先具体举点例子(包括各种条款的细节)

2、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背后利益、原因

应该很有意义,请高手出手

寻找回来的世界

TOP

创建和摆摊设点为什么要“打架”?

一个城市要创建“文明城市”或者“卫生城市”应当是老百姓的福音,这是政府在倡导城市文明生活,提高城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当然是一件好事,这种好事是要长抓不懈,要把维护城市文明与卫生成为居民的一种自觉行动。

可是笔者发现许多城市在创建过程中都犯了同样的毛病,顾此失彼,不切合实际,甚至侵害城市居民的生活。前几年失业下岗的职工多,政府下大力气抓就业问题,让出许多地方让这些下岗职工摆摊设点,有的地方还专门设夜市,管理也算是不错,摆摊的业主就是缴个电费和卫生费,这些夜市也真是热闹;许多城市新开发的居民区建了很大的农贸是场,有的市场规模相当大,底层是农贸市场,楼上有的是写字楼,文体活动中心,也有的就是居民住宅楼。当时对下岗失业的居民实行优惠,免费办证进场交易,不但免税还免收这费那费,深得人心。这种事是一举三得,方便了市民;扩大了再就业;对社会安定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我记得1994年冬天到大连出差,住在大连车站附近,这里有一条街,一到晚上整个街上到处是摊点,有卖炒货的,有卖小吃的,也有卖烧烤的。人山人海,如同赶会,持续到深夜,第二天一早,这个街道干干净净,地上连一个瓜子皮也见不到,据说从下半夜起环卫工人就开始大扫。大连是全国卫生城市,也是文明城市,这个城市非常美,非常整洁,我看出这是城市的管理者长抓不懈的结果。

可是现在一些城市一搞创建,许多问题就走样了,小店铺也关门了、小吃的摊点也不见了、夜市也没有了、许多农贸市场也关门改成超市了。农民进城卖菜,卖瓜果也是问题。而且许多地方还发生不应该发生的事,先是城管出面通知各家各户必须限期停止营业,这也算是“安民告示”,然后就能看到城管与这也商贩以及农民进城买菜的发生冲突。这些事情在当地媒体是绝对不会报道的,但是网络中的消息确实不少。甚至有人提出要撤掉城管这个部门,现在城管的名声很不好。城管的人也难为啊,上级压着你去干,不干能行吗?他们也就靠干这一行吃饭,不干又能干啥?于是城市的矛盾四起,我想这决不是个别的问题,有一定普遍性。有的城管还算会做“工作”,苦口婆心的劝说,干脆就告诉这些商贩,等创建的风头一过去,你们再出来我们就不管了。现在检查已经过去了,这些商贩真的也就陆陆续续又摆出来了。

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件长期的工作,而且政策性很强,会涉及多方面的利益,产生各种矛盾,这里不能犯官僚主义的错误,不能靠拍那袋决策,而要常抓不懈,绝不能搞突击。一些城市的创建已经反反复复多少个回合了,搞来搞去还是反反复复,老百姓虐称这是一面光的创建,真是一针见血。政府没有少花钱,但是效果不大,而且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不信过两天上级领导又通知要解决城市就业的问题,这些领导又会忙乎摆摊设点的问题。我以为摆摊设点与创建并不矛盾,关键是如何处理好这里的矛盾,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靠拍脑袋决策,要把居民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无论哪一级政府一旦侵害了居民的民生问题,老百姓必定怨声载道。如果只是为了政绩和面子,而不顾民生利益,那么这种创建还能代表谁的利益?因此创建和摆摊设点“打架”的原因还是政府决策中的失误。

2005-9-19

TOP

政策打架的根本原因是法制观念淡薄,为了政绩和面子,自己出台文件,出现下一级法规与上一级法规顶牛,就是打架。

说具体点都是局部利益作怪,甚至包括腐败在内。

比如:有一个县号召农民种桑,农民种了,也丰收了,就是不准出境,安徽省的价格高,不去到相邻的安徽去买,乡镇自己收,价格非常低,农民有苦难言。这是岁的过错,反正不是农民的错。

人民网最近又一个帖子时说一个村委会有两个公章,一个是民选的,符合法定程序,而且是通过法定手续刻的。另一个是乡镇发的,不符合法定程序,原因是乡镇想罢免未果,又扶植一个。这里是权大于法。

一线的朋友比我清楚,让他们说吧!

TOP

政策法规打架的问题说不出ABC,呵呵,法制建设难了

TOP

<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节育避孕措施.但是,各级政府在考核计划生育工作时都以"一上二扎率"作为拳头指标.

信访是群众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但是,各级党委政府在综合考核时又以上访批次和人数作为否定性指标.

精简机构和严格遵守编制法规是长期的要求.但是,破坏这些规定,肆意增人增编增机构的又是这些高高在上的大嘴巴!

......

TOP

各地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遇到红灯绕道走",但上级却每每说"有令不行"!

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是领导学习完后的体会,有些地方甚至把有没有红灯区当作思想是否解放的标准,如此以来,有禁不止的现象当难以杜绝了.关键是领导自己没有弄明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总结了几千年了!

TOP

大学生当村官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目前,许多地方大搞大学生当村官的政绩工程,大搞村帐乡管,甚至有人搞乡帐县管,都有违法的嫌疑.实际上是一些人想浑水摸鱼.

TOP

政策打架,也出自部门利益的
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TOP

太多了,有政策法律精神上的打架,有具体政策法律条文上打架,当然,更多的是前者,一下要列举出来不容易,需要全面分析。

TOP

国家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较劲了,谁牛?
引用地址: http://www.xici.net/b571167/d31852069.htm
一贯以来,新闻机构的记者证都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但是,在今年,广电总局却向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这意味着今后广播电视记者将不用新闻出版总署的记者证了,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对象只能是报纸期刊和通讯社的记者。广电总局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313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主持人、播音员的执业资格认定由广电总局实施”。
这其中不免有经济利益的驱使和部门规章的冲突。去年,全国共发放记者证15万个,发证前记者资格考试每人交了300元“培训费”,单这一项,新闻总署就有4500万元的收入呀。
广电总局和新闻总署同属正部级单位,且总局局长还兼任了??部副部长。所以,两家单位互相都不买对方的帐。3月1日,新闻总署出台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证件名称为新闻记者证。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针对广电总局的,但总局是不会理睬它的,因为《管理办法》是总署"署委会"讨论通过的,又不是国务院办公会,对总局毫无约束力。

TOP

跟楼上差不多:

----------------------------

http://www.chinesetax.net/bbs/dispbbs.asp?boardID=7&ID=64657

国税总局受到建设部打压 无奈发动自尊心保卫战
国税总局的自尊心保卫战从二手房个税征收情况来看,国税总局的执行力似乎成了问题,由此,行政部门之间的博弈公告于世。


  令人记忆深刻的是,今年7月上旬,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刚表示要加大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的征管力度,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随即对媒体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

  就二手房个税而言,国税总局的屡败屡战已经是一场自尊心保卫战。另一方面,也许是他们意识到,如果不借此轮房地产调控之力,二手房个税将永无见天日之时。实际上,二手房个税在软弱的“自觉申报”制度中已接近消泯,其所收税款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总数中不值一提。
  今年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2005国税发156号),以严厉的语气重提旧话。这次通知显然是有备而来,对办理不动产发票的地点及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要求实行“一窗式”征收,而业主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出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否则不予办理。也就是说,不纳税者不得过户,“先税后证”。

  这一在北京、南京等地屡试不灵的老招数,真能让国税总局得偿所愿吗?恐怕不容乐观。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是相关部门是否配合,要获得建设部的首肯恐怕不易,而财政部门的态度也是关健。此次通知同时发到各地财政厅,并一再强调地税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以及各相关税种的管理部门经常性的协调和沟通,恐怕不是无的放矢。

  财政部门的态度到目前为止并不明朗。从1999年国税总局、建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到今年4月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总是发言很原则,而对具体问题态度悠然。此次国税总局点了财政部的名,不知财政部会作何反响。
  地方政府的态度也至关重要。虽然税务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但不可能与地方政府全无交涉,并且地方财政部门听命于当地政府。国税部门想牵头实行“一体化管理”,在未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以前,未免一厢情愿。仅举一例,5月中旬,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加强我市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确定商品房转让征收房价全额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普通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非普通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就与20%的税收额相差甚远。

  不仅如此,从试点来看,市场对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普遍难以接受,此前杭州、南京、北京等地的试点均以失败告终。以最早实行的杭州来说,从2004年1月1日实行这项政策,结果是连续8个月二手房交易量平均降幅每月在10%以上,税务部门仅收到了3000多宗个税。北京市朝阳区、南京市6月1日出台的“先税后证”制度,仅半个月就草草收场。

  概括言之,国税总局关于二手房个税的执行力令人尴尬,其他行政部门同僚的掣肘与市场的认同度不高是主要原因。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税总局的行政吁求主要向上,希望取得自上而下的行政支持。此招如果有效,二手房个税征收就不会拖延至今。

  面对这样的情况,以市场为准绳是最好的办法,将判断依据摊在阳光底下,中国房产税收是否过高,消费者应有发言权。否则,如果市场以不交易作消极抵抗,一项政策哪怕再有理据,最后也只能推倒重来。丧失征税基础,大概也不是国税部门乐意见到的。
-------------------------------------
>>>你怎么看国税总局PK建设部?


蝶来风有致 人去月无聊

TOP

看我的解决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较劲了,谁牛?

这两个都是干什么吃的?不都是宣传工具吗?你们两老头商量着给我个办法吧,要是弄不出来,干脆合并算了,就叫宣传部,下设国家广电总司和新闻出版总司,呵呵,这下该满意了吧,哈哈,看谁还敢吵!当然了,为不增加额外的行政人员,你们两老头都回家抱孩子去吧,我另外提拔一个上来干不就行了。(知道老头是谁吧?)

毕业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