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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原创]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戴宗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建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特别是农村改革和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农村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部署;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和必由之路。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坚持农村建设的各项基本原则,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指针,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指针。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我国是一个农业和农民大国,近13亿人口有9亿多在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9亿多农民为本,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要从体制和机制上真正消除对农民的歧视,善待农民、关心农民、尊重农民,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其次,必须坚持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必须抓住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加快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远不是农村发展的全部,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进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全面发展,必须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将重点放在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上,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加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讲的是不同方面共同发展,重点在范围;协调发展讲的是不同方面在发展中的相互关系,重点在联系。社会发展的实践已经表明,社会进步是通过协调发展来实现的,只有做到协调发展,全面、可持续发展才有可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必须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之间的协调发展,注重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注重解决城乡、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发展中的各种因素、各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最后,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把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作为发展的基本条件,推动整个农村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采取各种措施,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能力和保障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全面、准确、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有机统一。这五句话、二十个字既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也是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蓝图的科学描绘,也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和具体举措,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目标和措施的高度统一,是我们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我们要全面、准确、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科学内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懈奋斗。
  生产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振兴农村经济,把生产搞上去,这是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没有生产的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其他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因此,我们要把发展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要运用高新技术和工业化成果改造和加强农业,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要大力发展农村的二、三产业,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三次产业之间协调快速发展;要突出各地特色,大力调整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结构,努力推进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避免不同农户和地区之间的低水平竞争,切实提高农业竞争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益;要出台政策措施,鼓励生产要素向农业和农村流动,促进农业资源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要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生活富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生产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农民生活富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活富裕不仅是指农民收入相对富余,还包括生活条件和环境的改善能够极大地方便和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农民的精神和文化需求等受到重视和改善。现在城镇居民生活相对宽裕,多数农村人口生活还不宽裕,全国还有近3000万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近6000万人处于低水平、不稳定的温饱状态。广大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还很差,看病难、看不起病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要在生产逐步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与扩展农民收入的途径,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建立和健全农村的商业零售服务网点,加快交通、通信、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加快发展合作医疗事业,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要统筹城乡生活救助体系建设,使农村各类贫困人口也能享受“低保”等社会福利;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实现农民的生活富裕,还要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进步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和建立符合时代特色的家庭伦理关系和乡村邻里关系,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标志。乡风文明要求我们在坚持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为核心,大力推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要结合改革开放、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引导农民摆脱小农经济思想束缚,破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要加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思想教育,大力普及农村文化科技教育,抓好农村集镇文化中心建设,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为树立文明新风提供保障;要以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和争做“五好家庭”、“模范个人”的活动为主要形式,抓好先进典型,带动乡风建设;要抓好乡规民约的制订,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待人接物之道,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但布局散小、杂乱无序,基础设施匮乏、居住环境差,住房功能落后、浪费严重等问题严重制约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户户门前的猪圈、粪坑、草垛既乱又脏,影响了村庄的环境卫生,危害了农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因此,实现村容整洁,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实现村容整洁,一要下大力气搞好农村规划,推进新村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还要探索建设集生产生活、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农民新居及农村社区。二要进行村容村貌的综合整治,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从硬化、净化、绿化、美化入手,搞好村舍道路、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畜饮水、改水改厕、农村沼气等工程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三要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农户居住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评比制度,促进农村公共环境日常管理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管理民主,主要是指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管理民主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实行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村民直接、自主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民主表决重大村务事项,实施村务公开,保障村民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要不断完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自治规模和层次,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实行乡镇民主自治,扩大民主规模,提高农村民主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贯彻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建设方针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日益提高,目前已经具备反哺农村的条件。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的深刻变化,牢固树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观念,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进一步理顺体制,建立机制,努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一是必须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追求。改变城乡分割和分治的做法及重城轻乡的倾向,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整体进行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优势和城乡之间关联优势,资源共享,双赢共荣。
二是要及时清理重城轻乡、重工抑农的政策措施。按照城市反哺农村的要求,全面评估目前沿用的各项政策,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清理、修订。
三是要深化改革,建立城市反哺农村的体制保障。要改革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促进城市的技术、人才、资金、先进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向农村扩散;要革新农副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使农副产品价格体现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要改革分级财政体制,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
四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创造城市反哺农村的有利条件。要合理引导城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工业、第三产业等新型产业,引导农村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形成立体式分工的城乡产业格局;要建立、完善支持和鼓励城市人才、技术、资源和资金进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措施;要加强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为减少农民创造条件。
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的主力军作用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我国有9亿农民,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能力包办或代办人口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所面临的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依靠农民自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果而不发挥农民的主力军作用,不积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仅仅依靠外部环境和因素的影响和带动,再好的设想也终将化为泡影。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首先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尊重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切工作都要以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标准。对农民有利并且农民盼望和赞成的事要雷厉风行地干,对农民有利但多数农民暂时不理解不想办或不赞成的事待时机成熟思想统一后再干,有损农民利益农民坚决反对的事坚决不干。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无论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还是农村试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抑或是新农村建设规划,都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过大多农民同意,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其次,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从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开始的。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写下血书搞“包产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进而推动了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没有党领导下的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没有对农民的首创精神的尊重,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推进改革的伟大事业。”这既是农村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及时总结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形成正确的政策,用于指导和推进农村工作。农村每一项重大政策出台,都建立在基层和农民群众实践创造的基础上,依靠农民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必须提高农民素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必须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基础。要注重对农民生产致富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引导,努力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科技意识、信息意识、就业意识和效益意识,提高农民闯市场、用科技、抓信息、找岗位、增效益的能力。要加大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大力培养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有了新农民,才会建成新农村。
第四,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增收致富的需要,也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实施更为有效地组织和领导,调动农民各方面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当前,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农户分散和独立生产,相互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和有效组织,农民除了搞好承包地生产经营实现个人眼前利益外,对农村社会公益事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等漠不关心,从而诱发出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很难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合力。因此,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发挥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力军作用的关键。要在尊重农户市场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供销合作社与千家万户的农民建成利益共同体,鼓励农民自愿组建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种类型的农产品协会,鼓励农民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有效参与农村的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搞“大跃进”和“一刀切”
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大,各地的主客观条件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能搞“大跃进”和“一刀切”。
首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句话、二十个字”的要求,各地在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发达地区的农村可能比欠发达地区生产发展更好一些,生活富裕程度更高一些,目标可以高一些,进程可以快一些。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上,各地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别,不可能完全雷同。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的做法,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搞强行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甚至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其次,要尊重历史文化,突出地方特色。我国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地域文化,使得广大农村不同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文历史和精神风貌。这不仅表现在农业生产方式、方法、品种、结构尤其是各具特色的地道产品和特色产品上,也表现在各地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人文礼仪上以及房屋建筑风格等各个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有物质文明如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或富裕程度标、居住环境等内容,而且应当包括文化因素、历史因素等精神文明的内容,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要保护、挖掘和整理各地的传统产品和特色工艺,要保留、保护、修缮各地的传统建筑和历史遗址,要抓紧整理各地各具特色的礼仪习俗并赋予其时代内容制定好乡规民约。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充分体现各地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深厚的人文历史内涵。
第三,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条件各不相同,自然资源的种类、多少千差万别,地形地貌等也各有其特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无论开发利用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还是进行村镇规划建设等,都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的自然环境和条件特点综合考虑,注重彰显农村各地的自身特色,注重保护山体、河流、水塘等,注重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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