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削低私人开公司门槛 2003-6-23 3:02:12 日前《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正式出台。该《决定》从全方位的角度放开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束缚,尤其是大大降低了公司准入的门槛———最低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民营企业,其注册金可以在3年内分批到位。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省在经过长时间酝酿后,正式出台了这一《决定》。《决定》全方位鼓励做强湖南民营经济;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登记为私营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素质的私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全力支持较大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从家庭式经营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在放宽市场进入方面,《决定》指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申办民营企业。允许新设立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实行分期注入、分批到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民营企业,投资人首期认缴资本金达到注册资本额的10%以上(最低不少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到位。 《决定》同时还允许企业和个人以所拥有的驰名商标、湖南著名商标和专利权作价折股,兴办或参股民营企业。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双方认缴注册资本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可依法设立,其余部分可按规定分期注资到位。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填认为,这一做法大大降低了自然人开办企业的门槛,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假如你要注册一个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你50万元不能一次性到位的话,就根本不可能成功,你只能继续按照个体户的模式去发展。但是,按照现在的规定,只要你有5万元资金就可以开办公司,这给人们的创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张树忠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