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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三农】之四:又卡粮喽---- 一道不倒的藩篱

眼下在南方水稻主产区,随着一季晚稻的收镰,农民出售商品粮已渐入高潮,与此同时乡村两组织也开始忙起来了,其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上路“卡粮”,有的地方甚至“全干动员”、倾巢出动。“卡粮”的目的就是,勒定农户把粮交售到指定的收购点,并从其粮款中扣缴分推给该农户家的税费任务。 在《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颁布以前,粮食市场关闲,农民在交完粮食定购任务后的余粮也必须无条件地交到国有粮站。但是由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魅力,仍然有不少粮食贩子挺而走险,采用高于国有粮站粮食收购价的办法向农民收购粮食,然后偷运出去出售谋利。那时除了乡政府外还粮食、工商、公安、税务等上路设卡,对偷粮食出境的“不法分子”实施“围、追、堵、截”,一旦抓获必课以重罚或没收粮食。就是那些饶幸逃脱的“不法分子”,半年、一年以后检察机关还对他们进行“秋后算帐”,以偷漏税收的罪行对他们施于重罚,不接受处罚就扣人。一些“不法分子”与守卡的工作人员“私通”,暗送“红包”,那几年不少参与“卡粮食”的工作人员因此发了大财。 那时乡村干部收缴税费很容易,只要是种田的农民总是要卖粮的,乡里只要委托粮站代扣代缴就行,当然乡里要按3----5%付给相关人员手续费。有的地方则是乡里派人坐在粮站结帐处代粮站和农民结帐,留下国家、集体的,剩下的给农民拿回去。有的地方强行派售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药的钱等也此一并扣缴。 在《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颁布以后,不允许粮站代扣除农业税以外的税费,乡里就在形式上做了一些变通,但依然属于强行扣缴税费。同时,依然年年上路“卡粮”,防止农民偷运粮食出境销售,并要防止农民串户销售,以确保足额扣缴农户的应交税费。 今年多数地方仍然实行封闭粮食市场的政策,但有部分县市实行了粮食放开试点。既使在实行粮食开放试点的县市,乡村干部依然要上路“卡粮”以扣缴乡里分推给农民的税费。因此,在当前条件下,粮食市场完全放开,粮食等农付产品自由流通还有时日! 这事完全怪乡村干部吗?不能,他们上路“卡粮”也是非常辛苦的、也是被迫无奈的。试想如果不在这个“关节”上、不在这个“黄金季节”扣到农民的钱,等农民钱拿回去了,办了事、还了债、花光了你再上他家去要钱他拿什么给你?收不上钱完不成任务,工资奖金扣了不说,那老师的工资上哪要啊,那县里干部工资上哪要啊,这其中也还有一些上界省、中央的税收啊。这实在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鸬鹚能打到的鱼有限啊,因此,不得不用根绳子把它脖子勒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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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市场但实行定点销售,农税员坐阵收税,可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在今年棉花收购中,我们这里放开市场,大量引进贩子,但所有进村收花的必须与村委会联系,到指定地点收购,棉农到指定地点销售。每村两到三个贩子,互相竞价收购,老百姓受益不少。
快乐地工作 快乐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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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主第四篇已不知如何说起了索性顶一下而已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http://www.xyjjlt.net/bbs/mybbs.asp?userid=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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