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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转帖]06两会-4:政协委员建议就公务员道德立法 防大吃大喝

政协委员建议就公务员道德立法 防大吃大喝


2006年03月04日08:20   新华网  
  提议制定《从政道德法》约束公务员言行,控制体重以防大吃大喝

  昨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记者赵亢摄)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特邀委员深圳富源集团董事长缪寿良认为,为促进权力道德法律化,建议制定《从政道德法》,通过法律对公务员态度傲慢、出言不逊加以约束;为防止公务员大吃大喝,公务员的体重也要控制。


  缪寿良:控制体重为治吏


  缪寿良认为,加强干部队伍官德建设,是目前吏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应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官德规范体系。他举例指出:美国1978年出台了《从政道德法》,该法从上至总统,下至最低一级的公务员的行为在道德上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和限制。意大利最近也出台了国家公务员《道德法典》,对公务员几乎所有的行为都作了指导性的规定。


  缪寿良建议,可以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关道德准则,充实我们的官德规范体系,尽快制定并实施《从政道德法》或《从政道德规范条例》,通过健全制约权力的法规和相应的执法机构,促进官德建设。


  缪寿良强调,治国就是治吏。


  法学专家:道德难用法律管


  北大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周志忍认为,将公务员的体重与其廉洁与否联系起来是不可取的:“有些人,喝凉水也会胖呢。”他称,提交这份提案的动机是好的,是想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解决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形象问题,“特别是大吃大喝的现象”,但并不看好这个效果。


  他认为,“核心的问题是对这种大吃大喝的来源进行控制”,公众最为反感官员腐败,这是违法的问题而不是道德的问题。


  北大法学院一名教授则认为这个提案“很怪”。他说,道德是无法用法律来进行规范的,“道德与法律是相对的两方面,以前也提到官员只能吃四菜一汤,但后来盛菜的盘子越换越大,最后也就无疾而终”。要解决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形象问题,重要的是监督,让监督公务员队伍的检察机关能真正地发挥监督作用。


  北京团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王蓉蓉表示,对公务员体重进行限制不太现实也不合理,但是可以提倡公务员注意减肥和保持身材。(南方都市报记者周玉记者廖卫华)


  部门回应
  普遍限重不可行


  昨日,北京市人事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一些特殊领域特殊行业公务员在录取前,已有体重限制;但普遍性限制体重不可行。


  他介绍,体重限制到何种程度,什么标准才算体重合格不好界定;即使界定也不好操作,有的人或许胖,但其体质很好,有的人即便体重不超标,太瘦弱应该也不叫健康。


  他说,目前各个机关单位公务员考录都有一套严格的体检标准,能对“准公务员”的体质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价,靠体重一项单纯的指标是不够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4 12:31:47编辑过]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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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会搞笑了!

就这水平,

还参政议政?

回家保孩子去吧!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http://www.xyjjlt.net/bbs/mybbs.asp?userid=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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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代表是真的不知道问题所在呢?

还是特别喜欢黑色幽默呢?

您要真是在幽什么人的默,

我估计有些高深,他们不懂!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http://www.xyjjlt.net/bbs/mybbs.asp?userid=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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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啊,可悲啊!治个大吃大喝还需要立法吗?如果不懂,到基层去问问普通老百姓吧,他们会告诉你答案的。这些人何时退出政治五台,中国便从何时有实质性进步!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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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一评论。

“体重控吃喝”之荒唐 不在提案者

为促进权力道德法律化,全国政协特邀委员缪寿良在制定《从政道德法》的提案中建议“以控制体重防止公务员大吃大喝”,这个建议遭到了舆论的奚落,网友质疑缪委员的参政水平;学者以“有些人喝凉水也会胖”的现实理由讥讽这个建议;相关部门也从“体重不好界定”的角度宣称其不可行。缪委员的建议成为众矢之的。

  笔者感觉,“以控制体重防止公款吃喝”确实够荒唐,智力正常的人都能一眼看出

;但更荒唐的是:舆论竟然把这个荒唐的建议当成一个“建设性”的意见,并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可操作”层面,正儿八经地探讨什么可行性问题——我想,如果一个社会真的有一天到了需要“以体重来控制公务员吃喝”的程度,应该是这个社会莫大的耻辱。哪怕是仅仅出现这个建议,也应该视作一种耻辱,舆论还有兴致讨论可行性?

  把公务员放在磅秤上称重量来衡量其有没有大吃大喝,这是多么笨拙、原始、滑稽的一幕,我们的制度文明难道已经山穷水尽,公务员的自觉哪里去了,官员之间基本的信任哪里去了?我国公务员的大吃大喝,难道真到了需要以“体重”这种形而下、幼稚化、原始性、低智化形式约束的程度?我们的思考应该集中在:委员何以会提出这种荒唐的建议,约束公款吃喝的底线何以退化到“体重”这个形而下的形式?

  问题的关键应该在,约束制度的一次次失效,制度创新的一次次碰壁,公款大吃大喝愈演愈烈,已经把公民的参政智慧挤压到“病急乱投医”的程度。我想,缪委员之所以提出“以体重控制公款吃喝”建议,很大程度上并非不知道“不可行”,而是出于某种绞尽脑汁、苦思不得解的无奈。就治理公务员公款吃喝,国家下发过多少通知,政府出台过多少文件,地方有过多少土办法,两会上代表委员又对此提出过多少专题性的议案提案了,治理方案甚至具体到了“限制几菜几汤”的程度。可现实是,公众监督的缺位,制度执行的懈怠,这些文件仿佛刺激了官员的食欲,“偷着吃”比“公开吃”更刺激更香。

  公款吃喝并非只是中国官员的喜好,天底下的官员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许多国家就能有效得到约束呢?其实,治理区区一个公款吃喝哪需要多少制度创新啊,一言以蔽之,公共财政民主约束即可。如果公共财政能实现民主约束,公款吃喝就没来源了——很简单、很基本、也被许多国家的制度实践证明了的道理,由于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就是实践不了。在民主财政之外寻求什么创新,当然会陷入治理疲惫。

  一次次对“基本理性”的回避,一次次创新的失败,必然会把“创新”挤压到诸如“家人监督”、“体重测量”这等荒唐的地步。民主财政没人理,好多办法已经试过错了,提案议案又要“出新”,只有往“体重控制”上想喽。□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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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上中央瘦了,张德江来广东胖了。
个人浅见,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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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是不能笑这位政协委员,因为国外确有这方面先例。我以为只是这位委员对国情不太了解决,茫目企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罢了!
中国公务员大吃大喝问题,或者说道德问题,无需新增立法,现有规定的制度已经很齐全。关键问题还是那句老话:执行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已经成为公务人员中的通病,并且已经成为锢疾。加强监督,加强整治,严格按章处罚——这才是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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