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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大家怎么看?

某公司,2003年春种植了数千亩速生造纸林,因部分地块土质不好造成长势不佳,为了公司的经济效益,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进行采伐百余亩,被林业部门发现后对其罚款10万元。大家觉得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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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砍树,就不会种树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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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呀,谁这个公司不先经审批了!
---------------------------------------------------- 胸怀朝阳何所惧,敢将青春献人民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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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问合法不?不要以为树是你们自己的就可以随便砍,起码在砍之前要把情况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知会一下,定一下更新计划,况且如果面积大了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还没有审批权,要报上一级批准呢。
奇花独立树枝头  玉骨冰肌眼底收
且盼和平共处日  愿将菊酒解前仇
欢迎访问: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hong0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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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狗尾巴草在2006-3-12 11:00:00的发言:
先问合法不?不要以为树是你们自己的就可以随便砍,起码在砍之前要把情况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知会一下,定一下更新计划,况且如果面积大了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还没有审批权,要报上一级批准呢。

这样谁还敢私人投资于林业呢?

发现问题的真相远比说出疾苦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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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熟练工人在2006-3-12 11:04:00的发言:

这样谁还敢私人投资于林业呢?

先弄懂林业政策再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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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秋叶在2006-3-12 11:40:00的发言:

先弄懂林业政策再去投资。

第一,做生意嘛,规则越简单越好。

第二。政策是人制定的,还不是他几个说了算。

发现问题的真相远比说出疾苦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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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熟练工人在2006-3-12 11:04:00的发言:

这样谁还敢私人投资于林业呢?

那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先出台了政策,那最好还是按政策办,如果是先种树后有的政策,那也要先协调一下,这应该不难。

奇花独立树枝头  玉骨冰肌眼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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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狗尾巴草在2006-3-12 11:00:00的发言:
先问合法不?不要以为树是你们自己的就可以随便砍,起码在砍之前要把情况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知会一下,定一下更新计划,况且如果面积大了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还没有审批权,要报上一级批准呢。

按照你的逻辑,九亿农民就没法活了,亏你还在基层工作。如果你这种只认死法律条款的人到林业部门工作,老百姓就要遭秧了。

什么叫合法?请客送礼就合法,否则就是不合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2 17:39: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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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那公司不知道下数,或者说不懂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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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老农在2006-3-12 17:23:00的发言:

按照你的逻辑,九亿农民就没法活了,亏你还在基层工作。如果你这种只认死法律条款的人到林业部门工作,老百姓就要遭秧了。

什么叫合法?请客送礼就合法,否则就是不合法。


呵呵,少安毋躁,总不能说执行法律制度是错误的吧?要想改变这种状况,还是呼吁从改变法律制度上下手,把怨气发到执法部门和个人身上是毫无意义的。

我也曾经给农民办过砍伐证,多少知道一些农民办证的麻烦,有的乡镇一级是没有权利办证的,农民必须到县城的林业局去办,如果说林业部门在执法上要有什么改进,那就是严格执法,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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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依医法会饿死人,依官法吓死人。

《森林法》和那些戴大沿帽森林警察,所起的作用就是把山搞光了,这点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很很清楚。

法律、政策损农的现象在一线工作人员还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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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原料的速生树不该纳入国家林木管理的范围之内
醉别西楼醒不记 春梦秋云 聚散真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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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是特种行业。对于特种行业,国家是有规定,甚至有法律的。种树,国家是热烈欢迎;砍树,就控制很严了。其中的道理很浅显,就如养儿子,尽管是自已生的,但不能随意把他丢弃或弄死,否则,就可能被追究弃婴罪或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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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讨论现行林业政策是否合理的问题。从政策角度上看,目前的林业政策还是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对于自种的用材林,如何简化和完善砍伐使用手续问题,还是值得研究的。但是,中国的事很复杂,对木材砍伐、运输、使用的管理一放松,就可能给偷伐、偷运、偷卖、偷用木材的人或单位有更大的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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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要审批,你无视人家存在,不论从法定规则还是潜规则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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