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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部:不存在农民和警察发生冲突的问题(大家觉得可信度有多大)

公安部:不存在农民和警察发生冲突的问题(转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23 中国

  2006年4月11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本次会议发布人为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没有收集农村村民跟警察发生冲突的数字?一些农村社会治安不稳定,是不是工作的重点?第二是内地人在香港犯罪的数字有没有统计?

  [武和平]:刚才你讲的这个问题不存在。目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中国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在去年已经达到了18万亿,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在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因征地、拆迁纠纷过程当中的一些利益诉求。对这个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特别是党中央提出来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位朋友会注意到。最近,周永康部长在山东专门调查了农村的社会治安案件,也向全国公安机关提出了关于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基础工作,加强农村社区警工作的要求。对于农村涉及执法问题的信访、上访,公安机关都认真对待,我们开展了“大接访”,又建立了接访工作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是按照法律要求,比如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提出合理诉求的,就会受到当地党委的重视,同时有些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至于你刚才说到的农民和警察的冲突,不存在这个性质的问题,因为公安机关担负的是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针对目前存在的治安问题,出现的一些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才会接警,我们主要是担负维护社会治安治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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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1 17:07: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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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言人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与警察发生冲突的大多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而可不再称之为工人、农民或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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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clcl在2006-4-12 18:02:00的发言:
这个发言人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与警察发生冲突的大多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而可不再称之为工人、农民或干部。

呵呵.这位同志不知道是不是律师,不去做律师真是一大损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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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不一定要律师的水平。设身处置地认真想一想,我们当这个发言人,将如何回答这类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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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像以前失业不叫失业叫下岗,其实还不是一回事?!
关键是要正视问题,不要掩盖真象.
有事办事,没事读书。 车到山前必有路,TMD死路!遇到死路怎么办?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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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才懒的管!

一般是司法调解组织调解,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除非突发或者群体事件,公安才会在党组织或者政府的指挥下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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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公安有自己的难处,都是省事的主,国家机器被调用,常常是关键时候。对农民来讲,如果合法的手段解决不了,就需要非常手段,比如闯红线等,有个网友有过专门的论述,很实际,找了法上来
来无踪,去无影,倒挂金钩,梁上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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