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艳 :茅于轼先生谬在何处 经济风云 凯迪
网络 网友:李金艳 2003年10月4日的《
南方周末》刊登了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的《反对
教育乱收费的另类思考》,作为一个
教育工作者,我拜读多遍,深感其中的认识存在很多谬误。茅先生写篇文章自娱自乐尚无不可,但因茅先生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倘若这样的思想影响到各级
政府的决策者,未免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此,我也想就茅先生的观点提点不同的看法,请茅先生和读者指教。 一、
教育乱收费是
教育领域里最丑恶的现象之一,必须充分认识其危害,坚决予以反对。淡化反对乱收费,必然会使乱收费更加猖獗,使公众利益受到更大侵害,还有可能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茅先生说:“近来
教育系统正在对
教育乱收费展开整治,对此我很赞成。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多年,也整治了多年,可是见效缓慢,原因是这个问题在政策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我的意见是,首先要承认义务
教育之外的
教育可以而且应该适当收费,其次才是反对乱收费。只提反对乱收费,就容易把应该收的费也禁止了。……反对乱收费是对的,但是更应该强调
教育可以收费,应该收费,让更多的资金流入
教育行业。至于什么是‘乱’收费恐怕很难准确定义,所以我们应该注意,只是简单地提反对乱收费,结果恐怕是副作用大于正作用。……” 茅先生认为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是“政策的片面性”,是“没有首先强调承认可以适当收费”,这明显是错误的。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源于
教育资源分配的极度不平衡和少数优质
教育资源拥有者对自身利益的追逐。一些重点
学校由于长期受到
教育行政部门的扶持,吃的偏饭多,占有较好的师资和硬件资源,社会声誉较好,由于社会对优质
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导致生源过多和普遍的择校现象,也就使得他们一直想着点子、变着法子向学生多收钱。这些重点
学校的敛钱的渠道主要有:学杂费不断攀升;收费名目越来越多;计划内招生的数量越来越少,计划外招生(高收费)的数量越来越多;择校收费也越来越高。学生家长负担越来越重。菏泽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公职人员平均
工资在只有七、八百元之间,但城区某重点初中每年可收钱200万左右,而某重点高中每年收费1000万元以上。其次,是监督不够,对
教育高收费的危害认识不足,一些
政府部门存在着像茅先生这样的认识偏差,由于自己的孩子不愁上学,是优质
教育资源的的享用者,而且还可以从某些
学校的收费中得到实际的经济利益,因为是既得利益者,缺乏治理
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带来的种种问题的紧迫感,存在着纵容和默许高收费的问题。 茅先生说“首先要承认义务
教育之外的
教育可以而且应该适当收费”,实在是画蛇添足,现在不但义务
教育范围之内要收一定的学杂费,义务
教育之外(如高中和高等
教育)的收费更是顺理成章,既然主管部门已经赋予了
学校某些收费的权力,
学校自会去行使,你不用强调,他们也会把这种权力运用到极尽。不但如此,由权力的天然的扩张性和利己性,他们除了行使了自己应有的一份权力,还要试图变本加厉收得更多,这正是乱收费的问题。因此,问题的核心是要打击和治理乱收费,而决不是强调收费合理。茅先生说:“只提反对乱收费,就容易把应该收的费也禁止了。”更是大谬,实践中哪会有这样的问题?有哪个
学校听说中央要治理
教育乱收费就连该收的费用也不收了?如果我们的各级
学校有这样的令行禁止的好作风,恐怕也根本不会出现乱收费的问题。 正在笔者写此文时,读到《湖北省
教育厅铁腕治理乱收费 76名校长被撤职》的新闻(见(2003-10-10 《楚天金报》) ……昨日,省
教育厅厅长路钢披露,截至9月底,全省共查处乱收费案件531起,追究责任人395人。秋季开学,全省中小学共清退违规收费3252万元。……路钢分析,目前乱收费主要表现在几大症结: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二级学院)巧立名目乱收费;部分公办普通高校利用追加计划“点招”、“转专业”、“专升本”等名目乱收费;少数普通高中擅自扩大调节性招生计划、择校生招生比例乱收费;一些地方和
学校继续乱集资和收取已
公布取消的费用;有的
学校乱办班,巧立名目乱收费。路钢表示,省
教育厅将会同监察、纠风、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建立治理
教育乱收费的厅际联系会议
制度,对于敢于顶风违纪者坚决严肃查处。 这种情况各省大同小异,仅一个湖北省在较短的
时间内就查处违规收费3252万,由此不难想象全国的违规收费情况。一些
学校巧立名目不知让广大公众多掏了多少钱,早已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如果不下决心治理,按照茅先生所说的那样先强调收费的合理性, 岂不是要老百姓乖乖地掏钱受欺并使违法行为合法化?除了极少数正在享受好处的人,还有几个人赞成这样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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