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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整治“刁民”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2-29 11:46 提升
再特殊也得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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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啊-呸-服! 于 2008-3-1 23:40 发表
再特殊也得讲规矩
规矩不也是人定出来的吗!这种人该整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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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天先生,我相信楼主的苦笑说明了法律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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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前就该削他,而不是在他挖路以后!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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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修远的帖子
心情很不平静
乡镇工作真的很难开展
特别随着权力的上收,乡镇处境更加艰难!
建议:倚天同志不妨到基层来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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