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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国房价到底高不高?

  (按:近日写了两篇关于房地产的文章,我发给朋友们看之后,楚望台兄提出了一些批评和问题,我回答了一下,所以顺便贴出来,楚望台兄的批评附在后面。)

  望台兄:

  我整理了一下你的问题,一共有六个,按顺序回答如下:

  1、房价是否太高

  我并没有在文章中说房价是否太高或者太低。因为我知道房价是否太高,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同样一套售价100万的房子,我们可能认为价格太高了,而李嘉诚则可能认为并不高。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说,虽然报刊上、网络上抱怨房价太高的人很多,但也一定有很多人认为房价并不是“太高”,起码没有高到他们不愿意买的地步。证据是什么呢?我们到市场上去看看吧,每天都有大量的房地产在成交,每天都有大量的人掏钱买房子或者租房子。对了,要观察世界,你不要光看人们怎么说,还要看人们怎么做。

  2、土地供应量和房价高低是否有反比关系

  你竟然认为土地供应量和房价的高低没有反比关系,这真是让我吃惊!按你的逻辑,是有正比关系,所以土地供应越少,那房价就越低了?天哪,我宁愿相信这是你的笔误。

  3、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空间是大还是小

  你说中国房地产业的利润空间很大,然后让我看看福布斯。

  OK,我不用看都知道,福布斯富豪榜上面肯定会有房地产开发商。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说明房地产业利润空间大?我看未必吧。事实上,中国首富的出身就是零售业,但是我们都知道,零售业的利润空间是很小的。也就是说,利润空间小,并不等于赚不到大钱,上不了富豪榜,同样,利润空间大,也不等于就能赚到大钱。

  事实上,假如你懂一点点经济学的话,我认为你应该明白,一个行业利润空间的大小,并不是决定人是否能从中赚到大钱的唯一因素。

  而且,再退一步来讲,即使房地产开发行业利润空间很大那又怎样了?利润空间大就一定损害社会损害消费者吗?从无数的行业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一点,商家的利润空间大,并不等于消费者一定吃亏。

  4、消费者是否参与决定了房价的高低

  你认为不是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决定了房价的高低,那你认为是谁决定了呢?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假如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话,我一定挤破头也要去做个房地产开发商,因为到时我就可以漫天要价,我可以一套房子定价100亿,然后卖掉一套房子之后就一辈子都不用干了。可惜,可惜天底下没有这样好的买卖。因为无论我想以怎样的价格卖出我的房子,都必须得得到消费者的认同才行,都必须得有人掏钱才行。

  或者,按你的逻辑往下再走一步,假如天底下的买卖是有卖家一方决定价格的话,那我只要卖出一棵大白菜就可以一辈子都不用干了,你信不信?

  5、房地产开发是不是垄断行业

  你说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垄断行业,并问我卡特尔是什么,房地产峰会是什么。

  好,我先确认自己的观点:我认为房地产开发在中国不是一个垄断行业。然后再告诉你,卡特尔是指什么,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卡特尔是指“任何产品的生产者联合起来控制其生产、销售、价格以及在任何特定的行业或者商品中获取独占的一种联合”。

  那么,请问,在中国房地产也你看到如上现象了吗?中国是有很多房地产峰会,但这和垄断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什么行业的同业者在一起开开会就一定是垄断组织,就一定能形成垄断?

  6、行贿的开发商有没有贡献

  行贿是非法的,我承认这一点。但是,即使是靠行贿拿到土地的开发商对消费者也有贡献,因为他们为市场增加了供应,从而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让房地产的价格更低了,这是很简单明了的道理。我不明白,你从哪个角度出发,可以否定这一点?

  7、产权

  和你一样,我也很重视产权,我也知道,一些地方政府拿来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是靠强制拆迁从老百姓那里抢夺过来的。

  但是,在这里我看不到房地产开发商有什么地方值得指责的,因为,他们的土地毕竟是从政府那里“买”来的,而不是直接从老百姓那里“抢夺”来的。记住!搞强制拆迁的是政府,而不是房地产开发商。我们要谴责,就应该谴责那些政府,而不是房地产开发商。

  而且,就算是有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也会像政府那样搞强制拆迁,那也和“开发商”这个群体无关,谁犯事,我们就去追究谁好了,而不要一棍子打死。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看到某个苹果是烂的,就把整篮苹果都扔掉一样。

  周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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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望台的评论:

  我记得第四期的权衡上(似乎就是你写义务教育那期)有徐滇庆的一篇文章,题目好像叫房地产业的滥言时代该结束了,大意就是让不懂房地产的人不要瞎扯。

  可是我读完了这位徐滇庆同学的第一段,发现正是他在瞎扯。

  徐用1987-2004年的房价收入比说房子不贵,还有涨价的空间,老百姓还买得起,证据就是93(?)年的比值超过7.5,而2000年以来一直低于7。既然那个时候大家不嫌贵,现在也就贵不到哪去。

  似乎徐是个很牛叉的经济学家,我猜他不会犯我这种初学者能看出来的低级错误。所以我冒昧地揣测他人品有问题。

  徐的错误在于:

  1、80th末~90th初,还存在大量的福利供给,如医疗,教育等。一个家庭可以

  把较大份额的收入投资在住房上。虽然房子相对比较贵,也负担得起。

  2、这十几年是个转轨的过程。90th初房价收入比虽高,但市场需求量也小,因为很多人的房子不是买的,是单位分的。我记得前几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国企员工可以分到房子,现在都改成住房补贴(收入)了,这一出一进房价收入比变化了多少?

  把你和徐对比一下吧,你们同样不考虑外部因素。

  你的博客叫做“推广与真实世界紧密结合的经济分析原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科斯的这段话:

  “从大量人类行为的经验知识里,我们就可以归纳出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何必拐弯抹角、煞费心机的搞出效用分析这些对于真实世界毫无用处的玩意呢?”

  房价是不是太贵了,这是个根本不需要经济学家回答的问题,因为现在不仅仅是穷人在喊贵。你周克成肯定属于中国最富的5%里头的吧,你自己扳指头算算你不用房贷买套房子需要多少年,然后再想想比你穷的那95%。附件里有个网上流传的段子,你可以打开看看。

  是的,土地供应量是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之一。但是不是主要原因,要拿数据出来。据我掌握的材料,两者根本不是反比关系。房地厂商的利润空间是大是小?看看福布斯就知道了。

  说消费者和房产商共同决定房产价格更是胡扯,因为住房是必需品,要么出血买房,要么钻桥洞。说房地产行业不是垄断,那么卡特尔是什么?中国房地产峰会是什么?

  “合法地直接从农民农村集体那里买到土地;如果还是不行,他们甚至会冒着破产、坐牢的风险行贿地方官员”居然被你当成了开发商的贡献。这些奸商勾结政府强征土地,杀人越货的勾当这几年我耳闻目睹的太多了。

  是的,如果我有钱,我也可以去做开发商,联合圈钱。推而言之,如果我有权,就可以欺负你;如果我有枪,就可以毙了你。如果我是发改委的,可以直接拆了你们家房子,随便给两个钱把你打发到六环以外去。

  房产需求是在猛长,这种增长是因为什么?老百姓钱多了没处花?

  把人家住得好好的房子拆掉,然后再建新的卖,补偿款和新房价之间可以差到20倍;把农民的地抢过来搞开发区,补偿款不到半年的地租。这些利润被谁分掉了,你周克成不会不知道。你不是最喜欢把产权挂在嘴上么,现在怎么不提了?

  你最好不要自称自由主义者,弱肉强食是标准的法西斯主义。

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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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看他能高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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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时候,老婆唠叨着要买房。

我说,今冬明春,或者稍后一点时间吧。现在房价不合我意,那时应该会降到我可以接受的程度。

我从2005年初看跌房价,结果本地的略有下降,北京、深圳、广州等却大涨了。

今年我还会继续错吗?

实名上网,坦诚待人;求真务实,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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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成讲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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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对第六点有点疑问。

似乎在说,只要目的正确,手段可以不计。

可是行贿的开发商,其目的只在盈利。其目的与手段都不正确。到是客观上的是为大众提供了房产。但这个客观,任何人做的任何关于生产的事都存在。

说其正确,理由太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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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明明白白在2006-5-28 6:32:00的发言:

只对第六点有点疑问。

似乎在说,只要目的正确,手段可以不计。

可是行贿的开发商,其目的只在盈利。其目的与手段都不正确。到是客观上的是为大众提供了房产。但这个客观,任何人做的任何关于生产的事都存在。

说其正确,理由太弱。

我认为克成说的正确。

也并不是说目的正确 手段可以不计。

违法的事情是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是其是正确还是不正确。

这个应该来讲并不能说明开发商怎么了,而是政府怎么了,怎么就不去追究责任。

因海而生 因海而灵 因海而丽 因海而魅! 看不够的千岛风情! 听不够的普陀梵音!! 尝不够的东海鱼鲜!!! 海天佛国、渔都港城 中国 浙江 舟山群岛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浙江省文明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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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各位的评论和指教!

就第六个问题,我认为,开发商固然违法了,但是,开发商为什么违法呢?因为政府在那管着,而政府本来是不应该管的,所以如果要追究,首先还得追究到政府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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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明明白白在2006-5-28 6:32:00的发言:

只对第六点有点疑问。

似乎在说,只要目的正确,手段可以不计。

可是行贿的开发商,其目的只在盈利。其目的与手段都不正确。到是客观上的是为大众提供了房产。但这个客观,任何人做的任何关于生产的事都存在。

说其正确,理由太弱。

我与克成先生有相同的观点。我赞成克成先生的说法。第六点所说并不是对商业行贿而言,而是就商品供应而言。

市场是由千千万万个鲜活的经济个体构成的,每一个经济个体各有自己的情况,他们的经济行为绝不能由行政部门一刀切的来决定。如最近的房产新政,规定房屋开发时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必须占70%以上,但开发商按要求造出了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卖不出去时政府却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将使相当一部分开发商不敢造更多的住房(因为他们要按自己对90平方米房屋的市场需求量的估计来建造住房,以免房子造好后卖不出去),更加抑制市场房屋的建造总数量,会造成住房的进一步短缺,房价也将进一步上涨。不信?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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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任志强PK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所的研究员王小广的文章很痛快!http://renzhiqiang.blog.sohu.com/3382155.html

支持克成的观点!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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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有几千万的说了 不高

像我说

太高

虽然我的文笔不好,思想不成熟,理论不系统,但是我写的每个字都是本着对历史,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良知的基础上写出来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19136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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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买房,财产再多也会嫌房价高。只要是卖房,财产再少也会嫌房价低。已经买了房的,希望自己的房子涨价,希望自己看上的房子跌价。本来和财产无关。

为什么现在房地产和财产有关了?是政府造成的,政府禁止穷人,比如农民成为开发房地产!

个人浅见,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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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成有一个基本的思维:每个人要为自己有钱没钱负责,比如说没有钱受教育,没有钱买房,不应该怨天尤人,只能怪自己没本事。

这种思想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有很大的缺陷。这个命题的成立是有条件的。

在一个起点公平,机会平等,规则公平的社会里(当然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对的。这样的社会,也一定是即有公平,也有效率的社会。

对于充满了不平等,不公平的社会,再要求普通民众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这是不公正的。比如说农村出生的孩子和城市出生的孩子,在他们长大之后,由于出身的原因,造成他们的生活水平差距甚远,如果这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个社会一定是出了大问题;如果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感觉到教育和居住的负担沉重到难以承受的时候,如果不解决,整个社会都要付出沉重代价,不管你有钱还是没有钱。

而涉及到公正问题,我们的政府必须干预。责任不在开发商,而在我们的政府。如果怪开发商,就中了政府的圈套,是政府在推卸责任。我们的政府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限制开发商的暴利,资助贫困的公民能够享受基本的教育和居住条件,我们的政府就是失职的。

强势的人,在任何环境中,都不会怨天尤人,但那只能作为强者对自己的要求,不能加诸别人的身上。强者更要同情弱者。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自我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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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高不高的标准有多个,固然有其价值判断。但可以根据中国平均消费水平来计算,看大多数人能不能买普通的住房。另一个就是和别国相比较了。
傲对着风雪,孕育着生命!我发表的仅是个人看法,真诚希望和你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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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成疑为房地产大亨的雇佣文人?
       房价高不高,地球人都知道。还有质疑的必要?
    “同样一套售价100万的房子,我们可能认为价格太高了,而李嘉诚则可能认为并不高”李嘉诚一生生活简朴,行善积德。你问他,他一定也说房价高了,毕竟世间还是有一个普世的标准。你可是把马克思的绕口令学到家了!
      一人瞎扯,众人哇哇,没有经过大脑思考,毛主席曾对此严厉批评。

    
克成不要再黑白颠倒、误导世人了!

     声明:本人并非愤青,从来只是潜水,决不轻易发辞。多次见克成此类贴,忍未评判。今为正本清源,终破此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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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准备白天在机关上班,晚上出去做鸭赚些外快,才可以生出敢买房子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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