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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时间:2006-5-18 9:23:09 来源:三农中国 作者:李昌平 阅读266次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老先生1200多年前就有此理想,共产党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首先,我建议将“农民工”的称呼为“新工人”,城市居民的后代和大学生,也称呼“新工人”。
减少农民是中国现代化的根本任务之一。已经有一亿多“新工人”进城了,但没有住下来;未来每年都有数以千万计的人成为“新工人”。让“新工人”在城市居住下来,是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头等急迫的大事!
每一个“新工人”都有享受基本住房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不能指望市场去完成,落实这项基本人权是政府的头等责任之一。
帮助“新工人”分享城市发展的好处,让“新工人”的财富能够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同步增长,政府就可以实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主要的做法就是,政府在城市交通最方便的地方,建设“新工人”的居住区——“新工人公社”,每个“新工人公社”30000人为上限,每套住房的面积在40-50平方米为宜,价格不超过800——1000元/平方米(和县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当)。也可以由“新工人公社”的社员自组工程队,自主建房。
保证“新工人公社”的住房价格控制在800——1000元/平方米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土地价格15万元/亩,容积率按5计算,每平方米分摊地价46元/平方米;地面建筑费用约为650元/平方米;其他辅助费用105元/平方米。在中小城市,价格可以更低一些。
一对“新工人”,工资在1600元左右,每月用400——500元供房,大约6——8年可以还清3。2——4万的住房贷款。“新工人”就可以在城市长期住下来了。
6—8年后,如果还清房贷的“新工人”需要更大的房子,“新工人”可以将面积在40—50/平方米的旧住房按原价转让给“新工人公社”,申请“新工人高级公社”的标准房,每套标准房以70—80平方米为宜,价格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还清标准房贷款的“新工人”,如果需要更好的住宅,可以将标准房照原价转让给“新工人高级公社”,并申请政府住房(按照工龄)补贴,进入市场买房。
此外,政府还要扶持“新工人公社”和“新工人高级公社”发展“消费合作社”,扶持农村 “农民生产合作社”和城市“新工人消费合作社”联盟,降低“新工人”的生活成本。政府也要帮助“新工人公社”建立社区合作医疗制度、义务教育体系、文化体育设施等等。
为什么要在城市建设“新工人公社”呢?主要是有利于政府集中资源有效解决“新工人”的各种困难,也有利于“新工人”团结互助应对城市生活,还有利于节约城市管理成本,并实现有效管理。
让“新工人”在城市住下来,还需要农村农业政策的配合。
最近十几年,由于农村农业政策的失误,小农的简单再生产主要靠“农民工”——“新工人”在城市的工资收入维持,如果没有“新工人”工资的维持,农村至少有60%以上的小农早就破产了。“新工人”工资维持小农,严重影响了“新工人”城市化的步伐。农村农业政策必须要做出重大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小农不再靠“新工人”在城市的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简单再生产。农村农业调整的重点主要有:一是,农业由追求劳动和技术密集效益转向追求价格效益,将传统小农组织为现代小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追求价格效益的重中之重。最紧迫的是要优先扶持农民组织,发展“资金合作”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加工、运输、仓储和营销合作,而不是优先扶持所谓的“龙头企业”、“垄断的农村信用社”“私人小额贷款银行”“垄断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垄断的农产品收购公司”等等。简单而言,不能扶持金融资本和工商业资本剥夺小农,要帮助农民充分分享农业和农业服务业的增殖收益;二是,逐步将农民和农村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让农民、农村享受市民、城市同等待遇,而不是差别越来越大;三是,落实宪法“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度,给村民集体发放土地产权证明。要让“村民集体”能够充分分享土地农用的全部产权;整合自留地、宅基地、四荒地、四旁地直接进入非农地市场的完全产权;农地依法转为非农用地的部分产权。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家土地银行和村社土地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土地金融体系,帮助农民充分实现土地产权,获得土地产权“证券化”资本收益。并以土地产权收益为基础,建立村民自治制度的经济基础。
“新工人”进入“新工人公社”,必须将本人在“村(社)集体”拥有的份额承包地、山林等转让给“村(社)集体”,但必须获得一定的补偿。对于不愿意将自己在“村(社)集体”拥有的份额承包地转让给“村(社)集体”的“新工人”,不能享受“新工人公社”的住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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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新工人”,工资在1600元左右,每月用400——500元供房,大约6——8年可以还清3。2——4万的住房贷款。“新工人”就可以在城市长期住下来了。

1,说明李不了解民工,其实中国民工的平均工资在500以下,一对也不过1000以下.

2,中国民工不是工人,每月都是超负荷工作的,这种环境使民工在一间厂呆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年,民工是流动的,不可能在一个地方住下来.大多数工厂招人都要求工人年龄在25岁以下,所以民工就像一次性筷子,用完就扔,所以民工是没有能力成为房奴的.

3,没有考虑到城市的高人口密度带来的社会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8 18:42: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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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住的问题还不是这些大多是“临时工”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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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提高他们的工资报酬。有了钱一切都好办。
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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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虽为农村改革名人,但某些主张激进过左。该文更是纯粹乌托邦的幻想!愿望固然良好,没有现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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