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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查誰就查誰”的思維背後

孫承斌   內蒙古自治區品質技術監督局政策法規處的一位負責人,近日在答復新聞記者關於一次“打假行動是否存在失誤”的查詢時說:“技術監督部門的執法行動經常有,我們想查誰就查誰。”(《中國青年報》10月20日)言不可謂不壯,氣不可謂不盛,倒真是頗有一番捉鬼鐘馗的氣概。  品質技術監督部門的執法行動當然應當經常有。在市場經濟秩序還不規範的環境下,加強市場監管,嚴懲假冒偽劣,是質監部門的基本職責。這樣的執法行動,社會輿論支援,人民群眾受益,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反對。  然而,質監部門只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在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的今天,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對擁有執法權力的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而言,打假也必須守法。從這種意義上說,“想查誰就查誰”的說法就很有商榷的餘地。雖然如今假冒偽劣的現象比較嚴重,但畢竟有相當一部分遵紀守法的經營者。制假售假固然可恨,合法經營者的權益也必須得到保障。如果質監部門真像這位負責人講的那樣,不分青紅皂白,“想查誰就查誰”,哪裏還有法治的影子?對那些規規矩矩的企業來說,哪裏還有公平、有序、規範、穩定的經營環境?  為了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強化執法部門的權力,合情合理合法。但這絕不能成為一些部門為所欲為,“想查誰就查誰”的理由。品質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思想意識上為自己加上權力的制衡閥,有關方面也應當加大對這些特殊部門的監督力度。因為權力的無限膨脹,就可能會使法律設計的目的適得其反。  權力容易使人傲慢。“想查誰就查誰”的思維,暴露了一些人對人民利益的漠視和法治意識的淡漠。環顧身邊,“想查誰就查誰”的現象,與該查不查和“不想查就不查”一樣,並不鮮見。進城務工農民被某些人“想查就查”的報道,不時見諸報端。內蒙古品質技術監督局負責人的一番言論,讓我們再次領教了權力的傲慢。這樣的傲慢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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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最可怕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天,小嗖风风地吹着,有一个伸手不见黑夜的五指,我在天空写下你的名字,却被风带走了,我在沙滩写下你的名字,却被浪花带走了,于是,我在大街的每个角落写下你的名字,我KAO,我被警察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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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中,这种思维恐怕大多数有权的官僚都会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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