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县的财政局局长调到外县任副县长了,同时,外县的一个财政局局长到我县担任副县长。由此我想到最近几年来干部提拔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乡镇的财政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大部分都能提拔重用,我分析了一下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1、财政部门负责人确实能力超群,有担任更高领导职务的能力。
2、财政部门负责人掌握领导的不合理开支或贪污的证据,上级领导不得不对其提拔重用。
3、财政部门负责人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可以使用、借用、挪用资金为自己跑官、买官。
4、领导为了更好更快的掌握财政大权,为自己贪污提供方便,更换财政部门负责人,为了平衡,提拔财政部门负责人。
不知道这两个条例和办法在地方政府是怎么落实的,中组部组织的检查是不是走过场?还是地方政府欺上瞒下!不管如何,大部分财政部门负责人都被提拔重用绝对是个怪现象,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否普遍存在此类问题,还是作者坐井观天!
请朋友们见仁见智发表自己的看法。为作者提供一个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