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政府] 政府部门的“脚”(转贴)

政府部门的“脚” 张晓冰 中央的部委在下面都有一条线尽管机构改革要求不与上级部门对口,但真的不对口的时候,上级主管的领导就会来找下级商量。这些具有管理职能部门线,一直延伸到了乡镇。我把延伸到乡镇的这些“站”、“所”称为政府部门的脚。 土地管理所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伸在乡镇的脚,也是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所管的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理应支持他们的工作,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制止滥占乱用耕地。昨天土地管理所张正川 所长从县里开完会后回来找我,先传达了县里会议的精神,然后谈了土地管理所的困难情况,最后要求镇委支持他们的工作:一是清理和整顿国有土地的隐性市场,二是发放农民住宅的土地使用证。特别是发入土地使用证,别的乡镇在年前就已搞结束。汴河镇有四个管理区,只有一个管理区进行了土地调查登记,其余管理区还没有开展。土地使用证每个工本费10元,这项工作做好,土管所的日子也好过了,县局领导在会上表示,发证工作做得好,对分管的乡镇领导要进行奖励。 我听完他的话,对他说,清理和整顿土地的隐性市场,我们态度要鲜明,措施要得力。我要他回去以后先拟一个文件出来,经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另外把宣传提纲也搞出来。至于农户住宅的土地使用证发放,让我再考虑后在党委会上提出来讨论通过。 张所长走后,我又开始浮想联翩。农村改革十多年了,政府新成立的部门和原有的老部门都在乡镇建立和发展了自己的“脚”,一有“脚”就要开支,并且这些“脚”还越来越宽。过去比汴河镇范围大的汴河区,仅有公安局的一名特派员,现在分成了三个乡镇,每个乡镇的派出所都有几十人,还觉得不够。“脚”大了,人多了,吃饭的钱从哪里来?上面没有给,当然只能找老百姓要。所以,派出所就把抓抹牌赌钱进行罚款当成工作的主要任务。此外,其他部门以罚代法、变相收费也是比比皆是。现在国家每颁发一道法,就有一个执法的部门。但执法部门拿着“法”这个尚方宝剑。除了落实法中规定的那个收费罚款条款外,其他是很少去落实的。比如,国家颁布了《渔业法》,县乡增设了渔政站,并依法向农民征收了“水面资源增值保护费”,但我们并不知道在哪些地方进行了“增值”和“保护”,一些违法作业的渔具渔法更加明目张胆了。南非如,国家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我们也是只知道依照法律规定收取了有关费用和罚款,而做了事情没有,我们是不知道的。国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但我国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的趋势并没有因为“法”的颁布而减缓。土地管理局在刚刚成立的那几年里,百废俱兴,清理、登记、办证、处理纠纷,忙也忙不过来,日子好过得很,买车子,盖房子,招人员。但城镇居民的土地使用证早已办完了,基础的“政策”饭已经吃光,增加的人员又越来越多,“嘴”也越来越大,土务所的日子自然也就不那么好过了,于是又变着法子收钱:对农民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汴河镇压有近9000户,那就有近10万元收入。说是只收工本费,但工本是一张纸,不至于要10元!全镇土地证一发,土管所又可以管两年了。两年之后,也许会来一个重新换发新证,或者不用两年就来一个“年检”什么的,同时宣布旧证和没有“年检”的证件无效。无效的证件,上法庭打官司自然也是无效的。所以又可以借此普收一遍钱。这有公安交通部门作为参考。机动车辆的主人不就是这样被宰的吗? 由此我想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决不应该是这么一个样子,特别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市场经济,更不能这样积怨于民。政府 如果有财力支持这个部门的工作,就建一个这样的部门,如果没有财力就不要去建,或者不开展那些没有财力支持有工作。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向农民发放土地证,不仅使农民得到了土地,而且也没有向农民收什么费用。当时人民政府的财政状况决不会比现在好,所以广大农民皆大欢喜,忠心拥护党,跟着党走。现在的农民虽然比过去富裕了,但政府也不能让自己的部门向农民聚敛钱财呀!否则,政府 的权威就会在老百姓的心中逐渐消失。 无论是县级机构也好,还是乡镇的机构也好,人员膨胀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些单位都有收入的来源,或者说是敛钱的机制,也就是说有地方收钱供给工资的发放。从这个角度来检讨,如果说20多年来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的话,那么,允许政府自己的部门向公众收费则是改革开放最大的败笔!
[face=黑体]每周特邀嘉宾评论(3)[/face]

TOP

人员膨胀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政府总是什么都想管,造成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低下。越是想管,越是管不了,越是管不了,越是想增添人手,就造成恶性循环。现在进行的审批制度改革,应该是抓住这个源头。只要政府不管具体的事务,将一切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来解决,政府主要是进行扶危助困,搞好环境卫生,维护治安,就可以了。一切经济指标,就应该从对官员的考核中撤下来。这样才有希望。

TOP

其实,我提出的转变地方党委的职能,通过新宪法赋予党委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之一的职能,与人大共同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党委有特殊地位,有领导权和人事控制权,但书记只是主持人和召集人,不是“一把手”了;人大有财政权、大事决策权的刚性权力和人事的弹性权力;政府变成完全的责任政府,干不好就下课;法检由党委、人大共同任免,以保证司法独立。这个设想的前提是:党内真正竞选,人大代表真正竞选,选不上则什么也不是;既有制衡,又有监督,可以解决民主监督、腐败等问题。 对此设想,我总结为既实行“党政合一”(政权机关由党委、人大共同行使),又实行“党政分开”(党委政府分开)。并在网上有文章,网址:http://www.6000year.com/readartile.asp?t_id=64893&classid=4

TOP

人员膨胀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有可靠的收入来源,很多人就想这个铁饭碗.如果从财政支出上控制,可有效控制人员膨胀. 而不是管不了,其实好多事是管多了.建国初期社会复杂程度远比现在大得多,但就那么几个人也管过来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7 19:44:33编辑过]

快乐地工作 快乐地生活

TOP

关键的问题是政府的部门有收费权,能收费就有能力养人,有能力养人就进人。进了人就又要去收费。归根到底的是政府不能收费。允许政府部门向公众收费是二十年改革最大的败笔。
[face=黑体]每周特邀嘉宾评论(3)[/fac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