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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高分复读危害大 重考资格应取消

高分复读危害大  重考资格应取消

 

最近一些年来,高校扩招,极大地拉动了地方的高中教育,但在高中升学人数大增的情况下,各地高考考生复读现象越来越严重,一些已被高校录取后的考生,认为学校不好或专业不好而拒绝报名。而一些地方的高中学校为了出成绩,出尖子,大量抢招高考复读生甚至怂恿已录取的学生复读。教育2002年已明文(教基[2002]1号)规定,各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腾出学校空间招收应届生。但这一精神,由于没有堵住高分复读的源头而无法落实。因此,要采取果断措施,从2006年高等学校招生起,取消本科生已录取后拒绝报名学生次年重考的资格。

高分复读的蔓延给地方基础教育带来严重的危害。目前地方高中生正处于生源高峰时期,高中学校少,教师严重缺乏,一些县市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比升大学还难,湖北省有一个县12所高中,只能招收新生9300人,加上该县职业学校招生也不过1000人,而2005年的初中毕业生为21600人,从2006年开始,初中毕业生将连续超过3万人。高中教育资源的紧缺将会使大量的初中毕业生过早流入社会,在这种情况下,普通高中学校应该尽量多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而不应招高考复读生。

另外,因为高分复读生容易创造高考成绩,各高中学校为了创造次年高考成绩,一方面抢招复读生,甚至怂恿一些已录取的考生拒不报名,留下来复读后来年考北大、清华,为本校争面子,争荣誉。往届生和应届生同考一张试卷,对应届考生极不公平,使高考成绩失真,抬高录取分数线。另一方面,在高中学校的教学管理中,用过多的师资力量和精力培养复读生,使大批应届生得不到相应的培养,造成应届生在高考中的升学率下降,低分增大,次年又去复读,形成晋性循环,许多高中生就不是读三年,而是读四年,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对于高校来说,录取通知书下达以后,学生拒不报到,又打乱了高校的招生计划。建议:

1、取消本科已录取的考生次年的高考资格。

2、改进学校现有录取办法,杜绝上线考生落榜。①第一志愿填报3所以上学校;②投档录投比例由11.2改为11,改变让学校挑选考生为考生选择学校;③专业的调整可以灵活机动,让考生有更大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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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本科已录取的考生次年的高考资格。”

——太过分了吧,什么事都要一刀切?宜疏不宜堵啊!你这样做,人家就是去了一所不愿意去的学校或者专业的话,不好好学,不还是枉然!

你这不是高考改革的重点!

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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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是国家政策呢,原来还是在建议阶段

赞同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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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好。第一点:可提醒考生慎重填报自愿;第二点的等额调档,可避免学校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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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可行。取消重考的权利,是侵犯考生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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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提不到人权上来.如果已经录取的不去,次年重考,物别是高分学生,这对应届生不极不公平的,你学四年和学三年的一起考.现在重考生占考生比例已超过20%,不得了,会愈演愈烈.如果不采取措施,今后可能不是应届生的高考,而是往届生的高考了!
[face=黑体]每周特邀嘉宾评论(3)[/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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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读应该提倡,但应从普通高中中独立出来。即严禁各普通高中招复读生,而由专门的高考补习学校,负责招收复读生和往届毕业生的高考补习工作。对于已被本科录取的学生,没有特殊原因而不到校报到的,应规定两年之内不得重新录取(后半部分是针对先出分数后填报志愿的省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2 13:54:11编辑过]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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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是对已经录取的考生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否则,对高校录取工作有一定的影响。这也可提醒考生在填报自愿时更加慎重地思考。至于对于没有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当尊重他复读再考的自愿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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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要从考生的角度考虑一下

现阶段大学生在就业,社会上基本上先看你是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

如果不是就不要,考生为了就业顺利点,高分复读完全是无可厚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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