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蒙懂懂地早婚生子,反正把孩子生出来,对家庭对社会,都是最实在最根本的奉献;这要比很多大一些青年的不婚不育乱混要好到天上去了。当然着样说有问题。
社会应当有科学的婚育法。早婚不可,不婚特别是不育也不可。前者给于说教即可,可婚育又故意否之者,当以刑罚才公平。后者在于:别人既社会将其千辛万苦地生出来和抚养成人,其若想偷懒,不尽做人的责任与义务,肯定是不可以的。现在有些劝人生子难过劝人不生子。既然难,最好能用法律强之。
有人愁人婚育,有人愁人不婚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4 12:40:4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