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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转帖]中共秦皇岛市委 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中共秦皇岛市委
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2005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秦皇岛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确保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是全市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1、县(区)域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县(区)域经济是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县(区)域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全市经济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没有县(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就没有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市的全面小康。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工农业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它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区)域经济是我市经济的一个薄弱环节,全市经济发展的差距在县(区)域,潜力也在县(区)域。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县(区)域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指导思想的转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2、县(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紧迫。近年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特三化”的县(区)域经济发展思路,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县(区)域工业的健康起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县(区)域经济实力增强,农民收入增长。但仍存在着县(区)域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发展速度慢、农村社会事业滞后、与周边地区发展差距拉大等问题。这种状况与省委对我市率先实现小康社会和“一线两厢”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市党员干部对此务必有清醒认识,若不尽快加速县(区)域经济发展,必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必须克服小进即满、四平八稳、盲目乐观思想,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赶超先进的意识,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县(区)域经济的大发展,努力实现全市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跨越。

  二、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大做强县(区)域特色主导产业,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一步解放思想、破满争先、抢抓机遇、提速发展,努力实现我市县(区)域经济发展新突破,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4、发展目标。围绕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三大目标,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到2010年,全市县(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力争抚宁、昌黎进入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30强,卢龙、青龙在全省排位明显前移,海港、山海关、北戴河区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各县(区)全部实现财政自给有余。抚宁、昌黎、卢龙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青龙满族自治县在实现整体脱贫的基础上达到小康。

  5、发展原则。

  第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行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第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发挥比较优势,调整优化县(区)域经济结构,做大做强县(区)域特色主导产业。

  第三,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靠工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实现“三化”互动,协调发展。

  第四,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深化改革,优化环境,扩大开放,吸引各种经济要素向县(区)域集聚。

  第五,坚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实行投资拉动与科技带动相结合,全面提高县(区)域经济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第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为县(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组织保证。

  三、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6、加快推进县(区)域经济工业化。各县(区)要立足各自的资源、区位特点和开发能力,围绕全市粮油加工、玻璃建材、金属压延、机械加工、临港物流、现代旅游和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搞好产业对接和配套,培育壮大县(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立足农产品资源,谋划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立足矿产资源,做大矿产开发、冶金、制造业;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调整机遇,加快引进城市工业产业扩张、国内外大企业配套及退城进郊产业项目,发展城市配套产业;立足劳动力资源谋划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非资源性县(区)域工业。确保县(区)域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 62%以上。

  7、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68626”示范工程,即到2007年认定扶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0家,重点发展产值超10亿元的肉鸡、酿酒葡萄、玉米淀粉、海洋水产、蔬菜、生猪、甘薯、牛羊等8条优势产业带,壮大产值超5亿元的板栗、鲜果、林板、中药材、蛋鸡、花卉等6个农业特色产业,培育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组织和60个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采取多种措施,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力争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07年达到53%,到2010年达到60%。

  8、强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在2004年40.9%的基础上提高到47%。全市重点建设一个带状城镇聚集区,包括海港、山海关、北戴河、开发区、南戴河、黄金海岸一线;突出加快四县县城建设步伐,大力提高县城建设水平,年内完成县城建设发展规划,经过三年努力,使县城面貌有根本性改观,达到基础设施完备、城镇功能健全、城镇品位高雅、人居环境优美的目标。加强留守营、龙家店、石门、肖营子、安山、石门寨、刘田庄等七个省级重点镇和10个市级重点镇建设。扎实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到2010年1035个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到2020年全市2282个行政村全部建成文明生态村。

  9、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到2010年,县(区)域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和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县(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对科技型、外向型、吸纳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以及高财政贡献型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培养造就一批民营经济带头人,打造富民强县(区)骨干企业群体,提升民营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10、积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挥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到二、三产业。到2010年,四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率达到70%,三区达到90%。同时,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搞好劳务输出的培训、服务和管理。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力争每年劳务输出不少于20万人。到2010年,全市非农产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由2004年的30.4%提高到45%。

  四、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11、扩大县(区)域经济管理权限。按照责权统一、运转协调的原则,对省下放给扩权强县试点县的权力坚决下放到位。同时,参照省对试点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去做。具体扩权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另行制定。

  1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1)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央、省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下拨到县(区)。(2)设立县(区)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5年,农业产业化和民营经济扶持资金在现有700万元基础上增加到1000万元,以后按财政增收比例适当增加。(3)增加财政支农投入。政府新增财力向“三农”倾斜,重点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和计划生育事业,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4)落实少取政策。今年,青龙、山海关、北戴河全部免征农业税,其他县(区)农业税税率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两个百分点,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继续落实种粮、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5)整合财力办大事。对市级各项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资金,搞好协调安排,集中使用,发挥更大效益。

  13、提高金融保障水平。各级金融机构要把支持县(区)域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职责任务,积极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建立银企沟通机制,增强为县(区)域经济服务的功能。农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积极推广和创建信用乡(镇)、村、户活动,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增加授信额度,满足不同层次县(区)域经济主体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县(区)域信用环境,为中小企业融资和激活民间资本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

  14、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谋划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抓好全市重大项目的谋划、申请、立项工作,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2007年以前,各县(区)要力争引进1-2个国际知名或进入国内500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的产业项目,每年谋划实施1-2个投资亿元以上的生产性税源项目。各乡(镇)引进产业项目在县(区)工业园区落户的,其企业可在引进项目的乡镇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并给予企业在园区的各项优惠。鼓励市区各类大、中型企业退城进县、进乡(镇),原属地的税收随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迁出而转移到迁入地纳税登记。建立市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制度,切实帮助县(区)搞好项目的谋划、推介、立项及开工前的各项协调。市委、市政府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县(区)新上重点项目建设观摩调度活动。

  15、改进建设用地管理。按照经济性、适宜性与政策性、法律性相结合的原则,搞好土地、城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新城区建设、开发区扩区、县(区)、乡镇工业小区、小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力争年内获得批准。各县(区)要按照规划的用途,落实土地使用性质和所有权变更,切实使用好省重点支持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15%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主管部门在计划指标分配时要优先安排。对利用存量土地的新建扩建项目、高科技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特事特办,简化手续,保证用地。继续执行秦政[2003]192号文件,充分利用好土地资源,支持县(区)项目建设。

  16、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市、县(区)要依法逐年增加科技投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加快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快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培养一批专业技术能人,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制定优惠政策,打破身份限制,多领域、多渠道引进各类高素质人才。同时,按照专业对口、倾斜基层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林、牧、渔、水利、卫生、教育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县(区)、乡(镇)工作。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向县(区)转让科技成果,形成产业化生产的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并可分期缴付土地出让金。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科技人员通过项目承包、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技术入股等形式,为县(区)域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县(区)域经济工作的领导

  17、明确领导责任。发展县(区)域经济,县(区)是责任主体。各县(区)委、政府要把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责任,开拓进取,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县(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要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要把县(区)域经济发展作为检验“一把手”执政能力的主要标志,作为县(区)、乡(镇)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8、强化督导推动。市委、市政府要把发展县(区)域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市直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搞好支持服务,形成市支持、县履责、部门服务的县(区)域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市建立县(区)域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总体谋划、协调指导与督导推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分工负责,协调联动。

  19、加强县(区)、乡(镇)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县(区)、乡(镇)党政正职,注意提高班子中熟悉经济工作成员的比例,优化县(区)、乡(镇)领导班子结构。保持县(区)、乡(镇)领导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要任满一届。继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优先从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乡(镇)党政“一把手”中选配。尚未实现财政自立的乡(镇),其党政“一把手”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由市直机关选派一批县处级干部到县(区)挂职,选派一批后备干部和优秀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负责招商和项目管理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任用。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为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开展县(区)域经济“发展杯”竞赛活动。建立完善县(区)域经济发展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县(区)域经济“发展杯”,设立县(区)域经济发展奖励基金100万元,对实现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选拔、推荐、使用干部,优先从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县(区)中考虑。对当年达不到常规发展目标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达不到目标的,进行组织调整。具体竞赛活动办法另行制定。

  21、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这个主题,不断强化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要重点优化投资环境,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行政许可,实行限期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县(区)申报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擅自否决,若应否决,须以部门党组或局务会名义向市政府书面请示,报主管或分管领导批示。要优化市场、法制环境,依法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打击一切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保护各级干部加快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共谋共促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22、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坚决防止浮夸和做表面文章,严禁弄虚作假。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按照本《决定》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市直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支持措施,把发展壮大县(区)域经济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秦发[2005]7号文件,公开发表)

  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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