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并不是傻子,他们深谙为官之道,深谙潜规则,但改变不了他们身败名裂的命运,改变不了家国大失败的命运。他们也曾力图对即有体制进行对抗和改革,这就不是个人的智慧和能力问题,而是体制性问题。
1、重文官轻武官是维护社会稳定之大计。试想,今天若让各大军区司令员身兼地方长官,军阀割据的局面是否会死灰复燃?
当时的重文轻武有两种后果,一种有利于统治者的安全,减少武力叛乱的机会;另一种不利于统治者的安全,面对内部和外部的军事打击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在远虑和近忧之间,统治者选择了近忧,最终仍然逃脱不了内忧外患中被消灭的宿命。
2、法治太细并无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那时县官掌管司法似乎是抓重放轻、抓大放小,命案是必破的,但邻里争执、鸡鸣狗盗之类的蒜皮,据说大多不太受理,由民间“耆老士绅”调解仲裁。这不仅确可大大降低统治成本,还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助和诣社会的形成。而现在,上法院成家常便饭,“过去不是事,现在都成事”,夫妻吵架也可能酿成大案要案。
所谓法制太粗太细是个伪命题。法律并未因此有效率,并未因此形成法制传统,社会也并未因此安定团结。
3、高薪养官还是必取之道。“财政上死板、混乱与缺乏控制,给予官员的俸禄又微薄到不合实际,官员们要求取得额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此理也是现实官僚机构及其大多官员的真实写照。政府各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大多与财政供应经费不足有相当的关联。
明知俸禄-显性收入-低得成为一个笑话为什么不提高俸禄?这是一种儒家的治国理念:总是希望以德治国,以道德代替法制,以道德代替技术,这种儒家理念最终被证明破产。高薪养官还必须辅之以其它手段才能使养廉成为可能。官员们的实际合法收入远远超过他们的俸禄,但他们不可能满足于此。贪婪是人类的天性。
4、降低行政成本是统治之重要学问。“朱元璋亲自指示,让人民纳税不入仓库,直接供应于军士家庭”,“抽派若干税民,各金吾卫的五千军士对口”。几百年后的今天,此法仍有重要的参照意义。前些年免农业税的依据之一,也是收税成本入不敷出。现在对公务员的工薪收入征所得税似乎也算是劳民伤财。
不要以为朱元璋是个笨蛋,或者张居正是个笨蛋。行政成本高低常常并不是统治者考虑问题的唯一因素。黄仁宇对这个问题是这样分析的,可以说这是黄仁宇的一个主要论点:
中国幅员广大,情形复杂。明朝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以增益全国财富,而是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这种情形,在世界史中实属罕见,在中国历史中也以明代为甚,而其始作俑者厥为明太祖朱元璋。下面一例可以作为管中窥豹。洪武二十一年(1388),朱元璋亲自指示,让人民纳税实物不入仓库,直接供应于军士的家庭,军士则不再发给军饷,并规定先在应天府抽派若干税民,和金吾卫的五千军士对口。试验一年以后,朱元璋认为成绩良好,乃通令全国一体施行。这一办法之脱离实际,窒碍难通,自不待言而自明,于是只好虎头蛇尾,销声匿迹。这种安排虽然不再执行,但与之相适应的其他经济措施,则依然危害极大。如果军需税收总收总发,国内的交通通讯必然相应而有较大的进步,次之则银行业、保险业就会应客观的需要而产生,商业组织和法律也会有所发展。各地区既互通有无,以后就可以分工合作,各按其本地的特殊情况而发展其生产技术。西欧各国在14世纪已经朝着这一方向前进,日本在德川幕府末期,亦复如是。而明代的财政税收制度则和民间经济的发展相脱节。万历二十年(1592),北京的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他每年要向27个不同的机构交款,总数则不出白银2000两。与此相似,全国布满了这短距离的补给线,此来彼往,侧面收受,既无架构,而提出的统计数字,经常为一纸具文,以致发生了上述税率参差不一的现象。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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