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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迫切需要一部官制大宪法[原创]

《周代是怎么解决三农问题的!》一贴贴出后引起了一些争议,其中争议的焦点不是我提的“六则”,而是争议西周是不是个奴隶制社会。这个问题我已不想多说,因为我已经说的够多了。假设我们没有受到教材灌输马克思“五阶段说”,则不知“奴隶社会”是何物,不明白当代中国的执政者为什么要把中国的历史都描写的这么黑暗!就拿一个人的发展来说,成人总不能把儿童说的蠢笨、无知、霸道,况且这是在说自己童年。儿童是单纯的、善良的、无邪的,无古不成今,思今宜鉴古,难道古代社会历史于今天就没有一点价值么?西周的历史能以一言蔽之:奴隶制黑暗无比么? 其他不说,单从《周礼》这一部官制大宪法,林林总总到最卑微的小官“草人”、"稻人”(农技员、水利员)都以成文“大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了。周代的思维方式简洁,官制与历法结合,所列的官为一年之数三百六十。而今天,没有一个“官制大宪法”的约束,机构想怎么设就怎么设,官想怎么提就怎么提。卖官买官事件层出不穷,一个十来人的单位,不管事的领导就可以占去六七人。 据杭州日报9月8日报导,海南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招德在担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共收受8名工商系统干部26笔贿赂,共计人民币47.9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1万元,这8人无一例外地得到提拔或重用。上行下效,叶东雄在万宁市工商局拉起了“叶家军”,把规定编制最多300人的县级市工商局扩编至近千人。吴岩则把屯昌县工商局办成了“吴氏公司”。“一手遮天”的叶东雄“胆气更壮”,万宁市仅50万人口,按编制市工商局干部职工应在300人以下,但叶东雄搞出了一个近千人的规模庞大的县级市工商局,还嫌乡镇工商所正、副所长“官位”太少,又开全国先河,在乡镇工商所设立了正、副指导员职位。方圆才三四平方公里的万城镇,人口仅4万多人,叶上任前已有2个工商所,叶上任后又增设2个工商所;市局原已有内设机构“经济检查股”,他又设立“经济检查队”;工商部门不是车辆的主管机关,却设置了“车管所”。“官位”渐多,叶东雄个人收益也颇丰。检察机关查明,叶在人员的提拔使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31人送的人民币21.79万元。 吴岩则常说,“我为上级抓兔子(钱财),你们得为我赶兔子。要当所长,也就是五六千块钱嘛,我一句话就行了。”屯昌县14个乡镇工商所,吴任命了60多个正副所长;批准招聘了300多名临时工,据知情人揭露,这些临时工也是有价码的,从1万元到3000元不等。 贪官们是给纠出来了,问题还没有说到根本。谁给他们的权,可以随意任官?各级政府都有编委这一机构,“编委”又干什么去了?究其根源,问题还在于制度。我们拿《周礼》来比较,《周礼》定下来的官制,上至天子都不能变更,谁也不能想一个什么新鲜主意又设立一个什么机构,任命一个什么官员。事职也是通过这部大宪法定下来的,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都有定制。历代的官员都称“朝廷命官”也就是说,官员都是中央政府直命的。而今变成了“诸候命官”、“单位命官”各有各的一套,近水楼台先得月,谁的单位级别高、谁与组织部关系密切、谁与领导的关系好就提上来,根本不考虑国家利益、政府形象。 需要根除腐败要借鉴《周礼》,本着精简原则,确定政府管理的范围,建立全国统一的“官制大宪法”,包括国家领导人都不得随意变更。任何地方不得私设机构,官有定制事有专属;任何地方不得随意提拔官吏,县级官吏应中央直命,防止拉帮结伙卖官买官等用人上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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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中国需要反腐败法
以精卫填海之诚之志为中国的前进尽心尽力.全面振兴中华民族.我的QQ是113357182 俺的笔名是田水月 让太阳的光芒熔化我吧!让罪恶的十字架烧死我吧!高举包拯海瑞主义,和绅思想,以柳下惠伟大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韦小宝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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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对于腐败的痛恨鄙人深深理解,但其关于“中国迫切需要一部官制大宪法”的观点值得商榷。对于中国的现状来讲,不是没有法律和制度来约束这些政府官员,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谁来保证执行这些法律和制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法不依、有法不行、权大过法、以权代法等等现象普遍存在。请问,象这样的一种社会状况下,制定再多的“官制大法”又能起到作用么?制定出来后,谁来保证它的执行呢? 中国的法律在某一方面来说不是太少而是太多。象土地管理法,在农民种地亏损的情况下,竟然没有不种的权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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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大宪法”不是执不执行的问题,而是定制的问题。如果“大宪法”不能实现,它的问题一定出在习俗上,因为“宪法”是没有人能管,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自觉性。历代强调的“君权神授”应该说“神权”是对“君权”的最好约束,周代以天象命官,定职定数就是其中一例。历代“官制”一般是在立朝之初设立,祖宗遗制不变,宪法就稳定。 官制关系天象,故此制不可乱。也是国运“气数”。“官制”混乱,二君一臣,则“气数”尽矣!当今中国马哲的意思形态能加入宪法,而官制却没有加入宪法,大误! 腐败问题不出在其他地方,就是出自官制,为什么有的权力没有约束?这不是官制的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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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君权神授”,所以君王也是靠自我道德约束,也就是等于没有约束。君王是神的代表,所以君就是神,神就是君。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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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如此,君之上有神,不仅君王要敬天,大臣也要敬天。天道是可以说服君王的天下之公器。以天道,则君主为私之心少,为天下之心多。以天道则大臣谏诤可入君主之耳,以亡天下则善政可劝。 侮吝无常,一君不能自择其国运,也必祭天。故不可谓君与神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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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真的约束了君么?还是君自律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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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外来的,只要是好的,有利于推进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的,都可以借鉴。
闲着就是没事 没事就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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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不是没有法律。如果没有法律,那个人也不会最终受到制裁。中国缺少的是如何能够执行法律。所以无需再制定什么官制大宪法,中国已有的宪法本来就不错。但我们落实我们现有的宪法了吗?在没有把已有的宪法和法律切实落实之前,其他的先别急着做。要知道,制定的法律越多,执行那些法律越少,法律就越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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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制不健全,这并不是制定法律或者不制定法律所能解决的。如明白先生所言,关键还是看其能否执行。中国的法制难以执行,突出表现在对公权力和执政官员的约束上。对老百姓的法律从来没有执行不下去的。然而,以限制公权力为内容,以各级执政官员为执行对象的法律,是无法依靠执政者良心发现来实施的,没有人自愿出让自身利益,除非情非得已。所以,我认为要加强法制,健全法律是必须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启发民智,激发民意,让大家来共同维护法制的尊严,共同抵制潜规则。我想,这也是吴思先生所著《潜规则》的最大贡献。
闲着就是没事 没事就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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