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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控制占用耕地问题,各位朋友求解!!!!

国务院最近连续出台用地政策,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指标,严格打击非法占地、违规用地等行为。现在连1亩基本农田调规都需要报批国务院备案审核。可以说,中央已经看到土地流失的严重现象,土地监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背景:

1、相关领导以加快经济发展为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把土地作为一种吸引企业的筹码,造成我县耕补严重失调。

2、有关领导对土地管理知识缺乏,违规用地时有发生。

3、由于许多企业是政府引进,对于它们的违法用地行为,政府有时要求给予放宽政策。

问题:

做为主管土地的地房局

1、如何处理好在用地上与政府的关系?

2、如何把握土地法律法规尺度?

3、是追求现在最大经济利益还是保护土地环境,为子孙后代留点家底?

 

我虽然是很务实,但是在土地问题上,个人觉得还是保守点比较好。负责任的说:现在土地形式太艰巨了。

[此贴子已经被啊-呸-服!于2006-9-9 12:59:57编辑过]

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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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不如办厂合算

等到办厂不如种地合算

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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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掌握好政策,除了《通知》,还有几个配套文件,搞懂来,才不犯错误。至于与政府的关系,政府首长负责制,政府比你会更认真的。
我在网上倾听您的笑声,感受您的智慧。 我由衷地说:认识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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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一笑长恨客在2006-9-9 10:10:00的发言:
先掌握好政策,除了《通知》,还有几个配套文件,搞懂来,才不犯错误。至于与政府的关系,政府首长负责制,政府比你会更认真的。

看来还是对基层政府不太了解哦!!!

如果政府真把严格控制土地当回事来抓,我也不用发牢骚了!!

1、如何处理好在用地上与政府的关系?

国土局是县政府一个组成单位,但是由于只有局领导被市直管,其余工作人员全是县财政拨款,工作经费也是列入县财政。政府要求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不用地怎么行,哪里有那么多荒地、建设用地???在这里关系如何处理,又要把握原则又要灵活对付政府,难!!!

2、如何把握土地法律法规尺度?

由于一些企业是政府引进,还有些非法占地企业是与政府签定意向性协议,如何查处???企业违法,那么政府签定的合同违法不?追究县领导责任???

3、是追求现在最大经济利益还是保护土地环境,为子孙后代留点家底?

这个就不用解释太多了吧!!

感觉就是政令不通,地方利益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太严重。这个与上级政府也有密切的关系,什么看成绩,什么看效益。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真的无语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9 21:48:10编辑过]

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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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多情剑在2006-9-9 9:53:00的发言:

种地不如办厂合算

等到办厂不如种地合算

就好办了

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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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锈斗虫虫在2006-9-9 21:41:00的发言:

看来还是对基层政府不太了解哦!!!

如果政府真把严格控制土地当回事来抓,我也不用发牢骚了!!

1、如何处理好在用地上与政府的关系?

国土局是县政府一个组成单位,但是由于只有局领导被市直管,其余工作人员全是县财政拨款,工作经费也是列入县财政。政府要求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不用地怎么行,哪里有那么多荒地、建设用地???在这里关系如何处理,又要把握原则又要灵活对付政府,难!!!

2、如何把握土地法律法规尺度?

由于一些企业是政府引进,还有些非法占地企业是与政府签定意向性协议,如何查处???企业违法,那么政府签定的合同违法不?追究县领导责任???

3、是追求现在最大经济利益还是保护土地环境,为子孙后代留点家底?

这个就不用解释太多了吧!!

感觉就是政令不通,地方利益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太严重。这个与上级政府也有密切的关系,什么看成绩,什么看效益。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真的无语了!


你说的都是牢骚话,没有用,什么时候政府明白了,你就不用发牢骚了;你就好好听党的话,照党的指示办事吧.像这种关系国家和民族存亡的大事是用不着你我费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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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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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机制和政策,以及行政管理体制,可以说,楼主碰到的问题是所有国土局工作人员所碰到的.

-----此问题在法律上有解,但在现实当中,暂时无解!!

偶只能给楼主一个建议,就是凡是用地方面的决策,你尽可能的要县领导签字,如果口头指示,尽可能的以做宣传为借口,进行录音.以此来推脱你的责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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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河北农民在2006-9-9 22:29:00的发言:

你说的都是牢骚话,没有用,什么时候政府明白了,你就不用发牢骚了;你就好好听党的话,照党的指示办事吧.像这种关系国家和民族存亡的大事是用不着你我费心的,

嗯,是这么回事情。万一出了事情也是领导的责任。同志能有多大的责任,自己是否进单位,是否换单位也是领导的事情,一般同志么,自己顾不得自己,那管他们的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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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我就爱钱在2006-9-11 11:33:00的发言: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机制和政策,以及行政管理体制,可以说,楼主碰到的问题是所有国土局工作人员所碰到的.

-----此问题在法律上有解,但在现实当中,暂时无解!!

偶只能给楼主一个建议,就是凡是用地方面的决策,你尽可能的要县领导签字,如果口头指示,尽可能的以做宣传为借口,进行录音.以此来推脱你的责任.

对,推卸自己的责任是第一要务,烧了自己的手就不好了。

不过,开发公司来送礼,也不妨接一份。人人都有,法不责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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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处理违法责任人的大前提下严格管理土地只能说是放纵。
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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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多情剑在2006-9-9 9:53:00的发言:

种地不如办厂合算

等到办厂不如种地合算

就好办了

从地方政府角度,我赞成从这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于三农之外,发展地方二、三产业才是地方社会经济的出路所在。站在国土管理部门的角度,维护和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政策是主要职责,但为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社会经济办点事,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做到两不误,这就需要责任心、细心和工作技巧。第一,提醒地方政府领导尊重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必要的,要告诉他们,现在能放宽政策的最底权限在省级。否则,就会帮他们犯错误;第二,该用的土地还是要帮着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去用,至少,在用地程序上要依法依规滴水不漏;第三,占补平衡要坚持,这也好象是目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我想,能做好这么三点,楼主提的三个问题应该能够得到理论上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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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耕地问题实质就是粮食问题,粮食足否?这些看好像并没有听见过哪有产不出粮而饿出人命的事情出现吧。

  粮食少了,粮价就涨上去了,粮价涨了,种粮的人就多了。这是经济规律。我想,我们并没有必要死卡着维护土地这张牌。

  如果有个好价钱的话,哪位仁兄的良田不会急着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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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clcl在2006-9-13 11:00:00的发言:

从地方政府角度,我赞成从这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于三农之外,发展地方二、三产业才是地方社会经济的出路所在。站在国土管理部门的角度,维护和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政策是主要职责,但为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社会经济办点事,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做到两不误,这就需要责任心、细心和工作技巧。第一,提醒地方政府领导尊重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必要的,要告诉他们,现在能放宽政策的最底权限在省级。否则,就会帮他们犯错误;第二,该用的土地还是要帮着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去用,至少,在用地程序上要依法依规滴水不漏;第三,占补平衡要坚持,这也好象是目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我想,能做好这么三点,楼主提的三个问题应该能够得到理论上的解决。

呵呵,道理是这样的!!

不过,在我县经济发展中,国土部门在发不起言,看着干着急,真希望这次通知能起到作用啊!!也许真该杀杀这股违法风气了。

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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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办事,加强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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