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兴华乡严明奖惩,抓好新农村党支部分类管理
近日,河南省洛宁县兴华乡结合实际,按照“表彰一类、督促二类、鞭策三类”的原则,出台具体奖惩措施,加强对农村党支部分类的动态管理。 一是乡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地检查一类村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和村庄建设管理情况,对于工作松懈、标准下降,被县委组织部、新农办考评时作降类处理的,收回一类村标牌,给予村支部书记诫免谈话,并责令其在1个月内进入一类支部。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一类支部的,村支部书记降职使用,年底仍不能达到一类支部的,给予村支部书记免职处分。二是在上级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和组织考评中,二类支部被降为三类或通报批评的,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降职处分。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二类支部的,村支部书记降职使用,年底仍不能达到二类支部的,给予村支部书记免职处分。二类进入一类支部的,给予该村1000元、村支部书记300元奖励。三是对两个月内不能晋类的“三类村党支部”,乡党委将对村支部书记降职处分;三个月后仍不能进入二类支部的,免去村支部书记职务;对于三类支部进入二类支部的,给予该村500元、村支部书记200元奖励。四是年底被县、市授予“五好”村党支部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乡镇党委分别给予该村1000元、1500元和支部书记300元、500元的奖励。
目前,该乡结合新农村建设“三清七集中”活动开展,自我认定一类党支部5个,二类党支部14个,三类党支部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