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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原创]规范使用财政票据 强化非税收入监管

规范使用财政票据  强化非税收入监管

 

应城市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是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按“两个直达”(即预算外收入直达专户、预算收入直达国库)和“两个分离”(即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实施规范化运作和管理的。

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由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的收缴分离转向非税收入收缴分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资金种类不断增多,仅对原有的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拓展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渠道。在对原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继续实行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对改制企业的出让改制资金纳入了管理,确保改制企业顺利进行,为促进市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对长期游离于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保证金、预收款、暂扣款等往来款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上述资金设立专户分类核算,资金待事项结束后转为收入的由专户划入单位收入专户,属没收转为罚没收入的,由专户直接上缴国库,应退还当事人的由专户直接退给本人或其指定的账户;三是对执收执罚部门的没收物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烟草专卖局没收的香烟,政法系统收缴的部分物质进行委托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缴入国库;四是对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或部门的后勤收入,如电视台、有线台及各学校勤工俭学收益实行专户管理;五是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募捐的捐赠收入,包括所有单位的开业庆典必须依照程序经批准后才能供应捐赠票据,资金全部缴入财政专户管理;六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转让、变卖收入,房租收入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由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到全面实行部门预算

将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实行部门预算,原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在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注意遵循“六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标准,统一编制范围,统一编制口径,统一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国库集中收付,统一公共财政的收支科目。对单位实行“量入为出,内外统筹,定员定额,收支扎差,财政拨款,一定一年的管理办法,打破预算内外框子,充分体现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铁律性质,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非税收入一手进一手出的问题。

(三)由强化一般收费票据管理到全面注重财政性票据管理

1从强化收费票据的发售到全面注重财政性票据的管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有项目和具有执法权的单位发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缴款通知单》和《罚没收入缴款通知单》,实行由政府委托银行代收点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对零星小额的收费,现场不收事后难以征收以及偏远地方未设政府代收点的,实行少量供应单位收费票据和罚没收据。同时,对所有单位的内部收款收据严加控管。对部分违规使用内部收款收据的单位进处罚,暂停票据的供应,由财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待符合条件后恢复供应财政性票据。

2、建立财政性票据使用计划申报和票据年检制度完善收费票据使用计划申报制度,核旧领新核销发售制度,收费票据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和代管代发的收费收据。按规定凡使用财政性票据的单位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将财政性票据使用计划报财政局,财政局根据单位所报的用票计划进行汇总统计,分期分批从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相关财政性票据,确保计划内的票据供应。通过财政票据年检合格的重新核发购领证,对使用税务部门及其他收费票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实行财政一条边管理;对垂直单位一条边下发的专用票证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由财政部门加盖收费专用章后代管代发;对政府代收点的票据供应由财政结算中心直接领取,结算实行按日报表日清月结;对少数实行代收代缴单位的票据按“定量供应,定期结算, 票款同步,交旧领新”的原则办理,对临时用票的单位采取一事一议、一项一审核的办法发售票据。

3、从偏重市直管理转向市直和乡镇并重管理。全面开展对基层财政的票据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考核打分,检查考核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奖罚与经济责任挂钩,对不合格的暂停财政性票据的供应,限期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符合条件后,恢复财政性票据的供应。

(四)完善配套管理措施,不断加大收(罚)缴分离管理的力度

 1、强化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是杜绝滥收费、乱罚款的有利手段,是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核心。在原有管理操作方式上加以改进,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收缴罚分离的管理力度。一是对收费罚款项目进行清理,并在银行代收点进行了公告。对收费罚款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对明文规定取消的项目及时予以坚决取消,对调整了的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并重新核发收费许可证。依据清理情况对所有收费、罚款项目、标准进行登记造册,分部门分单位分收费罚款项目进行公布,督促执法单位亮证收费和挂牌收费,让收款单位收明白费,让交款人交明白费。二是及时调整收费罚款代收点,方便缴款单位和个人。代收点的合理设置能有效地促进收费和罚款实行收缴罚缴分离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抓好培训。组织执收执罚单位收费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并对新设代收点派专人上门辅导,提高执收人员业务素质。四是逐步扩大收费罚款两分离的范围,提高银行代收比例,降低现场执收执罚的范围,缩短结算时间

2、强化收支两条线日常监管检查。一是抓日常监督管理,对单位的会计帐务和会计报表实行月度审计。审单位的收入,看单位是否仍有收入过渡户,单位的非税收入是否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审单位的原始凭证,看单位的收费是否按国家文件规定的标准在实行,收费票据的使用是否合理;审单位的支出,看单位是否按预算在执行,是否存在多头开户等违纪情况。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及时发现在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二是抓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滥收费乱罚款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和及时落实处理。对查出的违规款项坚决按规定能退还当事人当场退还,对不能退还的予以没收。

3、加大对没收物资和暂扣款物的管理力度。对长期游离于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保证金、预收款、暂扣款等往来款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单位的上述资金设立专户分类核算,资金待结案后按性质分类,该入专户的入专户、该入金库的入金库、该退给当事人就退给当事人。

二、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部分文件规定与现行政策有一定冲突。干扰了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执行。比如,“一费制”中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代收费,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计入学校事业费收入,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本和作业本。此规定中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与现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政策相背离,目前各学校的收入过渡户和支出账户均已取消,只在指定的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学校代收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放在什么地方,这无异于公开叫执收单位另立银行账户,造成了管理上的漏洞。

2、票据使用混乱,严重干扰非税收入征管。一是垂直管理的单位罚没票据的管理。罚没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理应实行属地管理,票据由所在地财政发放,资金相应缴入地方国库,但很多垂直部门实行一条边管理,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二是部分单位的票据管理形成真空地带。如住房公积金结算票据、屠宰管理办公室对屠宰员的结算票据;三是省厅印制票据时没有充分考虑乡镇的实际情况,很多乡镇不具备银行代收的条件,目前现场执收执罚的规定空间太小、刚性太强,零星小票种类不全,给执纪执法单位带来许多不便;四是乡镇财政所与农村经营管理站合并后村级、居委会的票据使用和管理困难重重。五是专用票据过多过滥,不便监督管理。

3、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相对滞后。近年来,国家取消了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但这些收费单位的职能范围并没有削弱,而且很多是具有垄断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如国土资源管理、产权登记,人事管理等是经营服务性项目,按规定是自愿服务,但如不接受其服务,事情就办不成,目前对这方面的管理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给具体操作执行带来一定困难。

4、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策宣传力度减弱,管理氛围不浓在政策宣传上没做到长抓不懈。在非税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之初,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纪委、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的大力配合,收支两条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随着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逐步走入正轨后,工作也趋于平淡,对收支两条线工作的宣传力度远不如从前,声势不大,营造氛围不浓,直接影响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全面执行。

三、关于非税收入征管、票据管理和系统能力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1、尽快出台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或规定,进一步界定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以解决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存在的空缺,今后省厅出台的文件要由专业处室审核后签发。

2、票据管理要注重调查研究,力求符合实际,尤其是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基层与城市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要求省厅定期组织基层票管理人员调研或座谈,解决许多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3、对垂直管理的单位该下放到地方的要按照要求坚决下放实行属地管理,改变目前垂直单位上面没精力管,下面不能管的真空状态。

4、定期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多进行交流,学习一些地方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上的好经验、好办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学习借鉴经验,以此推动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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