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是中华民国开国元老、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农业部长李书诚和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中共一大代表李汉俊的家乡,是中国著名文豪曹禺先生的故里。这里是一个文化底蕴非常丰厚的鱼米之乡。在潜江这块热土从事基层文化工作,一直使我们引为骄傲。然而,也就是在这块热土上,农村基层文化却濒临失落。这不得不使我们这些农村基层文化人忧心忡忡、倍感辛酸。
上下齐心,潜江文化走向辉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叶,是全国农村文化的飞跃发展时期,也是潜江农村文化工作最鼎盛最辉煌的时段。当时以文化局陈元高局长、佘声华、徐森柏副局长、文化馆白崇彰、程崇尚馆长为代表的一批文化干部,在乡镇文化站仅有一站一人一章,甚至有的还没有组建文化站的情况下,长期深入乡镇,吃住在乡下,调研发掘掌握文化资源,努力争取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文化工作的支持,各个乡镇相继建成了影剧院、文化宫、图书室等文化基础设施,使文化站有了安身立命创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文化局一班人精诚团结,上下争取,基本上解决了一站一人一编的问题,使乡镇文化人能够安心工作和创业。在那一段日子里,市镇两级文化人组织农村业余文艺骨干到市花鼓剧团跟班培训;组织书法能人下乡办班;组织美术培训学习;组织文学爱好者到文化馆培训、创作,进行实地教学、修改,对有实力有功底的同志大力向外推荐,让他们从乡下走向全省乃至全国;组织文化站长进行出版物鉴定、文化市场管理、文艺专长培训,使他们尽快成为触类旁通的专业型文化人才;组织并形成了庞大的业余文化人才网络,深入农村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谚语,向外推出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在深入村户调查、搜集民间文化习俗、遗物和遗产的同时,挖掘出土了龙湾古章华台遗址群,再现了熊口红军街贺龙军部等历史和革命文物;经常组织全市大型文艺调演汇演活动,通过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当地英模人物,充分展示了农村文化实力;文化局一班人时刻不忘向上向外推举、宣传农村文化,多次争取省财政厅、省文化厅领导来潜下乡调研检查工作,为乡镇文化的发展争取了大量的资金,由于文化局的辛勤工作,市领导也非常重视农村基层文化,全市经常召集乡镇分管文化的领导和文化站长开会,共议文化发展规划、落实工作任务,以现场会的形式表彰先进,用结硬帐的办法推进平衡。在文化局的精心培育下,浩口文化站被评为首批全国先进文化站,1990 年 10 月其站长李祥荣同志作为全省唯一的乡镇文化站代表赴北京参加了《全国先进文化馆站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九十年代初期,潜江市荣膺了《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光荣称号。
体制转轨,农村文化濒临失落
随着体制的变革,县乡财政分灶吃饭,基层文化的人、财、物全部落在乡镇的掌控之中,加上部分领导重经济发展轻文化繁荣的因素,使得刚刚得到发展的农村基层文化立即雪上加霜。
1 、乡镇管理文化的体制加速了文化站的萧条
一方面,由于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本来就只有一人一章的文化站,大多被乡镇借去从政了,从而导致主业荒废,文不姓文。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和电视传媒的登陆,原来独领风骚的集镇电影文化悄然退出历史舞台,电影不放了,影剧院的维修却依然需要经费,由于乡镇财力的负增长或集镇统一规划的"需要",文化阵地设施在地方政府的直接干预下,有的拆了,有的卖了,即使是未拆未卖的也都成了危房,致使文化阵地严重缩水。有一点经济实力的文化站,某些领导则把它当企业对待,经常要钱要物,甚至下达创收交款指标,加速了文化站的萧条。
2、文化局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与辅导有力无处使
体制转轨以后,文化局对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关系名存实亡。通知不到人、下乡找不到人的现象经常发生,从九十年代上中叶开始,涉及文化艺术门类的培训辅导活动处于停滞,文化局干部也不再下乡,市级群众艺术馆同乡镇文化站形同陌路,文化局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年召开一次文化站长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如此而已。
3 、十五期间,各级政府对文化站的经费投入几乎为零。除去人头经费以外,乡镇文化站本应得到的公益性事业费用完全没有,致使基层文化的生存更加艰难。
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乡镇文化站在夹缝中生存,设施建设出现负增长,文化活动呈现大滑坡。潜江虽然有着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的光环,而实际上,整个农村文化已濒临失落。
乡镇改革 给农村文化一记闷棍
2005年3月17日,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签发(2005)9号文件,宣布《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给了农村文化一记闷棍。
一、改革要求:
1、乡镇文化站整体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服务实体,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其名称改为“xx镇文化服务中心”。
2、转制后的单位人员全部退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系列和财政供养序列,人事档案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3、转制后只承担经营服务职能,原行政管理职能并入“三办一所”,执法职能上收市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到民政部门登记后,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运行。
4、由财政负责,对乡镇事业单位原拨付的经费渠道、数量进行调查,锁定基数。
5、由乡镇政府与转制后的服务组织签定农村公益性事项服务合同,原财政拨付的资金额度不减,改过去的“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
二、改革的实质——取消乡镇文化站事业单位性质,将其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服务实体。
三、转制后带来的问题:
1、文化站转制成为企业化服务实体,彻底否定了乡镇文化站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
2005年11月7日中办发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潜江市的这种做法明显与中央精神不符。我国农村自土地承包以来,农民一直从事着一家一户的分田单干,只有精神文化生活是集体性质的,这种集体性的精神文化生活是维系农村群体存在的一种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纽带。农村的文化是永远都不能搞包干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农村文化工作的最大成本是组织成本。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多方位、多层面、多形式,农村文化工作必须由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去承担、去组织、去联络、去辅导、去引领,这一切都要花费大量的辛勤劳动,这种劳动的结果,除了社会效益的彰显之外,经济上是没有任何索取和回报的。乡镇文化站一直是农村文化事业的主体,否定了这个主体就等于否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就等于否定了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合理性。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以钱养事”是以牺牲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的个人利益为代价的运作办法。
① 所谓“以钱养事”,就是把乡镇文化人原来的人头经费变成了养事经费。如果没有人,事如何养?如果把这点钱办了事,人又怎么生存?
② 所谓“额度不减”,就是不管经济如何发展,生活水平怎么提高,乡镇文化人从今后不再享受晋级调资的任何待遇。
2006年5月1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缓解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乡镇文化干部一直都是“弱势群体”,工资水平本就非常低下,改革后的以钱养事反而将这点少得可怜的工资待遇进行锁定,乡镇文化人今后再也享受不到社会进步和收入水平上调的利益了,乡镇文化人实际成了“全体人民”的“另类”。
③ 乡镇文化人的劳动报酬由原来的人事部门按政策晋级调资变成了文化订单合同结帐,实际上是把个人工资待遇由法制化、制度化变成了“人治”,变成了领导意识。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变成了领导对基层文化人的一种“施舍”。每年文化订单定多少内容,每个内容定多少报酬,完成工作好坏程度如何奖惩,都没有一个配套的、可供操作的、制度化的实施办法,我们真的不知道这究竟是历史的进步呢?还是历史的倒退!
④为基层文化积极工作了几十年,即将面临退休的人,待遇反而少了好几百元。同时达到退养年龄,财政、经管人员因为是保留的事业单位,可享受正常晋级调资,而文化工作人员工资已被锁定,没有晋级调资待遇;同时正式退休,都要到社保局去领养老金,财政、经管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同按正式退休应领待遇的差额,可以由财政补齐发放到位,而文化工作人员因为“以钱养事”而失去了“原渠道”,就只能在社保局领到比按正式退休差好几百元的养老金了,我们真的不知道政府的公平原则和对老同志的人文关怀到哪里去了?说是“无情改革,有情操作”,我们的确看不到“情”在哪里?照此办理,还有谁敢再来钟爱文化工作?潜江市的这种做法显失公平。
3、“以钱养事”原则是通过“文化订单”来实现的,而文化订单恰恰又制约了农村的文化建设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桎梏。
首先,乡镇文化站作为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前哨阵地,它在一个地域内的职能覆盖几乎是文化的全领域,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多方位、多层面、多形式的,且文化活动的形式、群体、地域、时间都不是固定不变的,作为专门从事文化工作的人,都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因势利导,更何况一个政府能从何处得知群众有哪些需要?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何种形式?加之,大众文化发展的过程,一般是先个性而后才形成共识成为共性,这需要文化工作者用心去捕捉、去引领,政府的文化订单是不可能全部设计进去和纳入进去的,那么,未纳入订单的部分,文化站可以不搞,而群众文化的需求和时代文化潮流的引领被无情搁置,这与我们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相背的,那么,这种订单是否就制约了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是不是就已经变成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桎梏呢?
其次,一个县市有很多乡镇,每个乡镇的文化基础各有不同,如果用一个统一的文化订单来同各个文化站签约,则会出现工作的不平衡,如果以每一个乡镇的镇情来同文化站签约,则又会出现文化发展的不平衡,这种文化建设和发展同文化工作者报酬的关系怎样处理才算得当呢?这有一个可供操作而又令人服气的实施办法吗?目前完全没有。
第三,在农村基层文化工作中,有些环节是需要政府以投入的形式去激活、以扶持的办法去支持、以政策倾斜的手段去解决的。比如,促建“文化中心户”和“文化大院”的问题,原来就是由文化站根据“交通方便,便于群众集聚;有文化基础,且又钟爱文化工作;有物质环境,能够容纳群众活动”这些条件去物色、去做具体工作,待落实之后,由政府找妇联或者企业、单位协商,给这些文化中心户送去资金,或者电脑,或者书柜,或者活动器材,还有牌匾等,通过种种办法去激活、去引领、去组织到位。文化站改制后,政府在文化订单中要求服务中心扶持组建1—2个农村文化中心户,而文化服务中心一无资金、二无权力,它用什么手段和办法去组建去落实呢?去落实吧,没有钱,如果不落实,最终把过错是记在服务中心呢,还是算在政府头上?倘若算在服务中心,则因为“以钱养事”,理应扣除其部分经费,这种行政手段是否具有合理性,难道不值得商榷吗?
第四,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在从事基层文化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出于钟爱文化和一种文化责任心态,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了很多订单中没有的有益工作,那么政府又会以什么办法和形式给服务中心以必要的报酬补偿呢?有一个可供操作的实施办法吗?没有!最终还是“人治”,以领导表态“施舍”为准,这与领导当时高兴抑或是不高兴的心态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并且与政府当时有钱或者无钱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当前的基层政府到处欠帐,有好多应该支付的资金表了态都不算数,更何况这种没有纳入订单可给可不给的资金呢?这种办法有利于农村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吗?
4、改革后,文化人身份不明
乡镇文化人在改革前其身份都是人事部门严格考核录用的“国家干部”、“招聘干部”。这次改革,所有文件都只是说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但文化站改制后,乡镇文化人究竟是个什么身份?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现在只是将文化服务中心定为“非企业民营性中介服务组织”,而文化人是什么身份,至今仍然是一本糊涂账。如果转变文化人的干部身份,政府理应出钱将其身份进行买断。
5、改制后,农村文化工作“河山依旧”。工作很出色的地方未见有什么优待,工作差甚至没干事的地方,“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是:
①农村文化工作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有抱负、有专业的人才和大学生,由于农村文化工作“以钱养事”,待遇无保障、工作不稳定因素不愿到乡镇来干文化,且现有部分有专长的文化人也人心思走,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一大瓶颈。
②在文化站干了几十年的一些老同志,他们的生活环境非常凄苦,这次改革在工资待遇上又使他们雪上加霜,他们空守着一大堆奖证和荣誉证书,却享受不到政府的人文关怀,可以说是伤透了心,这将给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
③改制后,农村文化工作未见有任何新的起色,反而比原来更加萧条。即使是努力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工作颇有创新的地方,也并不是这次改革给他们带来了活力,而是他们从中央的很多文件中看到了希望,也更是由于一种钟爱文化的情结在支撑着他们在那里苦熬苦撑,难道我们的政府就不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吗?
有据可查,基层文化人能力不薄
由于乡镇文化人是以自己的辛勤工作和出色成绩先后赢得组织、人事和文化部门的考核录用所得来的干部身份,所以其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是那些靠裙带关系上来的人所无法企及的。从潜江集体授奖的情况看,《全国先进文化站》、《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乡镇》、《全国亿万农民健身先进乡镇》、《全国农民体育先进乡镇》、《全国农村科教电影汇映月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和省级《农村文化工作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体育先进乡镇》、《全省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质服务竞赛先进乡镇剧场》、《湖北省十优电影队、院》、《湖北省科教电影下乡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都可资证明,在市一级获奖的就更多了,诸如《全市文化先进乡镇》、全市《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先进党组织》、《全市文物保护先进单位》等等,个人受奖的有《湖北省专业户代表表彰大会》的奖章获得者、有《全省百名优秀文化站长》、《全省优秀文化站长》、《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获得者,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特等劳模》、《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更是层出不穷。此外,乡镇文化人作品获奖和各种比赛获奖难以尽书。
随着体制转轨,县乡财政分灶吃饭以后,各乡镇为了把政府工作搞得更好,全市大多数文化人都被借调出去到政府的直属管理区(亦称指导组)担任总支书记或主任(行政一把手),或者到政府的办公室担任主要职务。这些人,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脚踏实地、积极工作,充分展示了在工作上的聪明才智,从能级原则上讲,很多市镇领导至今对这些文化人都称道不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论奖杯奖牌,论荣誉证书,文化人永远都是强者。乡镇文化人是块“砖”,哪里困难哪里搬,乡镇文化人是块“金”,给点阳光就灿烂。
重心转移,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文化
全国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都已明确提出,全国的工作重心要向农村转移,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四个字,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在村组,关键在乡镇。村级文化室、图书室的管理辅导离不开文化站,农村文化中心户的建设、引导、辅导工作离不开文化站,乡镇一级的文化市场管理、监控也离不开文化站,集镇大中型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文化体育协会网络组织的管理与引导,不仅离不开文化站,而且还需要文化站去组织、去发展,由此可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个过程之中,乡镇文化站所面临和承担的工作是繁重而且复杂的。潜江要真正打造“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园林城市”如果离开了占全市人口和地域近百分之八十的农村乡镇,其文化名市也是虚的,其文化先进县市也将是空中楼阁。所以,作为农村基层文化的前沿阵地——乡镇文化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和放弃。更不能改变乡镇文化站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是人的建设,是人的思想和灵魂的建设,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建设。没有新农民,就不可能有新农村。先进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教育、凝聚、整合、同化、规范、引导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它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文化活动的开展,推动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社会风尚的形成,文化的这种作用和功能是其它任何社会要素所无法达到和替代的。我们只有确立了乡镇文化工作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性质,然后再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靠政府、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靠市场的思路去开展工作,才能促进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面对濒临失落的潜江文化,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从2005年起,针对农村文化工作,针对文化体制改革,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央发了很多文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今年又专门强调: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从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的角度上看,潜江市对乡镇文化的改革实践是极其错误的。从理论上讲,乡镇文化站作为农村公益性事业主体的位置是不可逆转的,这次的乡镇文化改革实践也已经从多方面证实了其弊大于利,因此,我们由衷地希望潜江的领导们也应该座下来冷静地作一些思考,从维护中央政令畅通方面、从农村基层文化工作的理论方面、从潜江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实践方面、从兼顾社会公平方面作一些全盘考虑。
笔者以为,作为地方政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要确立乡镇文化站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农村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与发展就是一句空话。
2、根据本地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现实,科学合理地设置乡镇文化岗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从业资格准入门槛,打破地域、行业、身份界限,采取公开招考、论文答辩、择优录用的形式,广泛吸纳钟爱文化工作的人才进入文化工作岗位工作。改变目前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的问题,给基层文化工作增添新的血液和活力。
3、坚持创新为主、业绩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德才兼备的考核评价标准,完善末位淘汰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员进出机制,对文化工作人员不断进行跟踪考核、业绩评估、能力分析,对文化干部实行流动管理,营造一个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这个问题是农村文化工作能否创新、能否出实绩的关键。
4、不断加强文化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增加专业学习时间,提高其文化和业务工作水平,逐步形成一个能够让基层文化工作者成长和发展的社会氛围,使农村文化工作不断有新的发展、新的飞跃。
5、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宽松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有针对性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宽松的生活环境留住人、以公平择优的机制选拔人、以培养学习的办法提高人、以奖勤罚懒和末位淘汰的机制激励人。
从另一方面看,作为我们基层文化工作者,也应该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
1、要站在如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角度上,认真反思从参加文化工作以来,我们做了些什么?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做?
2、努力学习,更新知识,熟悉业务,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具有真才实学的文化人才,切不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3、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基层文化人切不可占着位子、住着房子、拿着工资,把自己本应搞好的文化工作当着副业、从业来搞,倘若如此,文化工作是永远都干不好的。
如果有了政府和基层文化工作者两头的积极性,笔者坚信振兴潜江文化是指日可待的,一个崭新的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高潮就在我们面前!
(本文系根据潜江市乡镇文化站全体工作人员一致讨论通过的一封尚未发出的写给中央领导的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