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宋主任:

            你应该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吧,你不要象有的说的那样,是在给自己树碑立传,只有后人给你树的碑、立的传,那才是对你成绩(政绩)的一种肯定。一个称职的领导,对同志们的提问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只顾自己说,对大家的提问不闻不问吧。

TOP

宋主任:

  继续说:你不要遇到别人提问就不吱声啦

TOP

   老宋的改革“绑架”了省里的一位主要领导。

   老宋,你让这位领导现在骑虎难下,他心里不知道有多讨厌你呢。

   呵呵~~~~~~~~~~~~~~

TOP

             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06]30号文件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农业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依托。2006年8月2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对改革和建设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交流》,主要刊登工作进展情况,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以期达到相互借鉴、促进工作的目的,请各地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06]30号文件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下发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绝大多数省(区、市)政府及时转发了国务院文件,政府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工作,普遍开展了调研摸底活动,为全面推进改革做了相应准备。

   一、半数以上的省份建立了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贵州、云南、陕西、新疆成立了以省区政府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其中新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主管农业和科技的副主席为副组长。北京、河北、安徽、海南、四川由省市农业厅(局、委)牵头,江西、福建由省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建立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五个省市已出台省级改革工作方案或贯彻实施意见。  陕西、四川两省分别于2006年12月19日和2007年1月12日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河北、辽宁两省分别于2006年12月26日和31日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备案。天津市政府于2006年12月31日转发了市农委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  

  三、十八个省区市正在组织制定和完善改革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山西、黑龙江、安徽、河南、贵州、甘肃六省已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代拟稿上报省政府审定。江西、福建两省农业厅已将贯彻实施意见代拟稿报送省编办,由省编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北京、上海、湖南、海南、广西、云南、青海、新疆八省区市农业部门已起草了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广东、山东两省目前尚未形成贯彻实施意见。  

  四、原已出台改革意见的六省市正在进行调整完善。  吉林省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落实在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贯彻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江苏省农林厅已向省政府报送了贯彻实施意见代拟稿,并计划在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后下发。浙江省就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专门下发了文件。重庆市正着手开展农技推广责任制和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建设。宁夏自治区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已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竞聘上岗及分流安置办法》、《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目前正在组织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和考试工作。湖北省农业厅起草了贯彻实施意见代拟稿,已上报省政府。

TOP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交流 第1期 ——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06]30号文件工作进展情况 

日期:2007-02-16 来源:农业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 1 期

  编者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依托。2006年8月2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对改革和建设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交流》,主要刊登工作进展情况,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以期达到相互借鉴、促进工作的目的,请各地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06]30号文件

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下发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绝大多数省(区、市)政府及时转发了国务院文件,政府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工作,普遍开展了调研摸底活动,为全面推进改革做了相应准备。

  一、半数以上的省份建立了省级工作协调机制

  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贵州、云南、陕西、新疆成立了以省区政府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其中新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主管农业和科技的副主席为副组长。北京、河北、安徽、海南、四川由省市农业厅(局、委)牵头,江西、福建由省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建立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五个省市已出台省级改革工作方案或贯彻实施意见

  陕西、四川两省分别于2006年12月19日和2007年1月12日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河北、辽宁两省分别于2006年12月26日和31日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备案。天津市政府于2006年12月31日转发了市农委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

  三、十八个省区市正在组织制定和完善改革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山西、黑龙江、安徽、河南、贵州、甘肃六省已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代拟稿上报省政府审定。江西、福建两省农业厅已将贯彻实施意见代拟稿报送省编办,由省编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北京、上海、湖南、海南、广西、云南、青海、新疆八省区市农业部门已起草了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广东、山东两省目前尚未形成贯彻实施意见。

  四、原已出台改革意见的六省市正在进行调整完善

  吉林省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落实在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贯彻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江苏省农林厅已向省政府报送了贯彻实施意见代拟稿,并计划在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后下发。浙江省就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专门下发了文件。重庆市正着手开展农技推广责任制和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建设。宁夏自治区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已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竞聘上岗及分流安置办法》、《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目前正在组织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和考试工作。湖北省农业厅起草了贯彻实施意见代拟稿,已上报省政府。

TOP

   有知道

“日期:2007-02-16 来源:农业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 1 期”这个第二期、第三期的朋友,在这发一下哈~~~~~~~~~~~~~~~

TOP

在编制范围内的人员怎么分流呢?我们的基本原则是:凡国家法律、政策和区委政府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法无禁止即允许”,各单位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主动创造、大胆试验、灵活处置,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方法,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碗水端平”,保证稳妥有效就行。从全区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比较普遍地采取了竞争上岗、末尾淘汰的办法,按照德、能、勤、绩、廉和工龄、学历、职务、获奖情况设置考核评分科目,由他人和本人进行无记名测评,组织审定,末尾者自动淘汰。

    为了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干扰改革的秩序和破坏改革的成效,我们加大了纪律监察的力度。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各单位都必须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流的比例、数额、标准、程序、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张榜公布,增强分流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区纪委、监察局还下发了《关于严肃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纪律的规定》,严禁个人或少数人擅自确定分流对象,严禁走后门、拉关系,利用人员分流以权谋私,严禁不讲原则,不讲政绩或借人员分流进行打击报复。区委还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干部群众真实反映各种违法乱纪的情况。

咸安轰轰烈烈的人员分流,犹如投石击湖,搅动了周边县市“一池静水”。时任嘉鱼县委书记的胡建华同志是一位很想做点事也能够做点事的优秀领导干部,亦想治一治“肥胖病”,便带着组织部长和人事局长前来“取经”。他敞开思想问我:咸安一下子要砸掉那么多人的“饭碗”,就算政治工作做通了,干部职工也真心诚意地理解和支持改革,政府也得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给他们一条“生路”呀!我说,咸安有几条具体搞法,可以免费供贵县参考:

一是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的干部和事业单位的职工“下海”创业,兴办经济实体。我们于20003月出台了一个特殊政策,规定凡党政干部、事业单位职工离岗创办企业和农业基地的,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信贷等方面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一样的待遇。工商税收年上缴在2000元以上、兴办高效农业基地达到5亩以上或粗放型农业基地达到50亩以上、安排本地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一律实行“三减两免”的优惠政策。

二是选派干部外派打工,自谋职业。我们从2001年到2003年,先后选派了四批共644名干部到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去打工锻炼,期限为两年,每人每月只发150元补贴,主要用于缴纳“五保合一”中的个人保费部份。虽然我们当时最主要的动机是为了解放思想、煅炼能力,但这些干部随着思想的转变和素质的提升,将近有三分之一的人逾期没有回来,在客观上形成了毫无震荡的分流效果。

 三是对那些年龄较大的干部职工,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提前内退的办法。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和组织批准可以提前内退。按照这一政策,先后共有784人申请内退、33人病退。内退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每月发给四项基本工资,法定退休年龄一到,即依规办理退休手续,转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退休金。

四是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的干部回到老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部职务。农村税费改革前,“村官”主要从事征收钱粮、计划生育等“谋财害命”工作,责任重,压力大,绝大多数人视其为畏途。我在调查时发现,全区村一级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为57岁,有26名竟然高达70岁以上。因此,我们发动分流干部回到农村老家,帮助乡亲们创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带领农民发展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政府对这些到基层任职的干部,每月由区财政发给不低于原来工资水平的报酬。

五是实行事业单位改制,将那些根据国家政策可以从事有偿微观服务活动和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先一律改制成为国有企业,资产经严格清产核资、造册登记之后视具体情况采取或无偿委托、或有偿租赁的办法,在三年的过渡期间交给这些企业经营使用。所谓过渡期,即给企业一个逐步向民营化转变的时间和空间。政府委托授权所从事的微观服务活动,则实行“合同购买”的新机制。到2001年底,事业单位企业化的人员达到4247人。我们后来撤销乡镇“七站八所”,对全部人员转换身份,实际上就是此次改革经验的延伸和拓展。

六是对那些分流之后确实缺乏再就业能力的干部职工,经本人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认证,纳入失业救济的范围。这些人员可以“被动失业”的身份每月到社保局领取260元的生活补助金。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若仍然找不到合适工作且又不服从政府就业安排的人员,则以“主动失业”的性质再转入社会“低保”救济。20009月,区政府从环卫、城管、保安等劳动领域和民营企业购买了近700个工作岗位,专门解决部份分流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TOP

这是一场艰难的攻坚战。由于准备充分,部署周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整个进展应该说还是比较顺利。一年下来,我们取得了令人相当满意的预期效果。全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分流2677人(不包括各乡镇“七站八所”的干部职工和教育系统的代课教师),占列入分流范围总数7610人的35%(不包括企业化改制的4247人)。被分流的2677人中,进入各种经济实体771人;外出经商打工216人;从事个体经营172人;批准内退702人,病退28人;待岗587人;到基层任职107人;停薪留职82人。加上全区清退临时工214人,这次分流总计达到2891人。根据区财政局局长李建的测算,咸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对于财政节支的成效是极为显著的,即使按照工资、福利、办公经费人平年均1万元计,一年便可节省经费近3000万元。2001年以来,区财政每年投入“五保合一”的资金约为1000万元,增加文化教育预算约为700万元,兑现国家出台的增资政策约为900万元。钱从哪里来?财政供养人口“瘦身”之举自然功不可没。

    实际上,冗员的分流不仅仅只是舒解了财政的压力,而且还像杠杆一样极为有力地撬动了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分流之后,干部职工相对减少,工作量明显增加,责任边界逐渐明晰。特别通过竞争上岗、未位淘汰的新机制,使他们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在脑海中“只要不犯错误,你就不能把我怎么着”的心理底线,被随时可能竞争出局“丢饭碗”的深重危机感冲击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不爱岗则下岗,不敬业则失业”,“有位要有为,有为才有位”等昔日听得耳朵结了茧也毫不为其所动的这些口号,如今真个儿显灵应验。“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现象开始消踪敛迹,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于无声处迅速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也在相互监督之中悄然转变。

咸安的这次机构改革与人员分流工作,前后经过了近一年的时间。为了检验这项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的改革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周家添为团长的人员分流工作检查验收团。检查验收团分成4个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实施办法以及分流人员的安置、待遇落实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采取“一听二查三座谈”的方法,听取各单位人员分流工作汇报,检查人员分流档案材料、原始记录,召开在岗人员、分流人员座谈会,对验收合格单位下发验收合格批复,对不合格单位,督促其限期改正。全区79个行政机关和 374个事业单位先后接受了检查验收,基本合格率达到100%。

改革的成效是明显的,也是有目共睹的。同时,也充分说明,作为基层党委和政府对许多社会矛盾和困难问题是可以量力而、尽力而为的,并不是非要等到客观条件完全具备之后,或者中央和省委、政府下了“红头文件”之后才像算盘珠子那样拨一下动一下的。但是,作为当事人,我十分清楚,咸安的机构改革和冗员分流工作亦有一些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一起来积极探索和努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TOP

一是机构改革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而且突破之后的成果能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最核心的问题也是最难的事情就在于传统的管理职能是否做得到及时有效的转换。然而,政府职能的设置是从上到下一个严密的体系,不是我们县一级党委、政府能够自作主张说改就改、说转就转的。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讲了多年,“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在下面仍经常能够有所感受。管理职能的转换,直接意味着既得权力与利益的再调整。这是头上的蚤子爬到睫毛前,明摆着的事情,谁愿意拱手放权让利,谁就是弱智!毛主席他老人家早就说过,扫帚不到,灰尘绝对不会自己跑掉。

我曾经很幼稚地设想,按照“统一、精干、效能”的原则,在县域一级,用不了那么多的机构和人员,党委、政府设置10个职能部门,配备200余号公务员足矣!比如可以将组织部与人事局合并;宣传部与文体局合并;纪委、监察局与审计局合并;科技局与科协合并;国税、地税和财政局合并;工、青、妇合并成群众工作部,等等。在职能设计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转变的方向,把那些本不该是政府“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和“神圣不可推卸”的责任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个人。即便属于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的手段去探索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实现形式。例如我曾经打算对财政局进行一次“开膛破肚”的大型外科手术。将其现有编制财政预算的职能“摘除”,代之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办法,购买可能来自武汉或北京、上海的专业财经机构的服务。同时,撤销那些属于出纳业务范畴的内设科室,利用非政府性质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理财,我们按年度财务发生总额的合理比例给予服务费用。“手术后”财政局不再拥有任意调拨钱财的权力,让其想搞点腐败也难,主要职能将是监督各财政拨款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还有,我想改变当前满街都是“大盖帽”、一支队伍几杆枪,你刚唱罢我登场的景象,将众多职能部门单独进行的行政执法,搞成统一地综合行政执法,等等。但是,经过反复思虑,我最后还是坚决而痛苦地否定了自己。不是我胆子小,因为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区委书记,被授与的权力极其有限,绝对办不成这事儿。而且,万一把这事儿闹大了,连累上上下下都收不了场,我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尽管我们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问题上的动作相当“温柔”,但还是遭到一些具有高度敏感性的上级职能部门的强烈反对。他们十分恼怒,也非常着急,生怕这种“病毒”传染、蔓延、扩张到外地,于是准备从资金、项目和工作考核评比方面联合“制裁”咸安。好在时任咸宁市委书记的李明波同志,政治智慧极高,领导艺术特强,一直旗帜鲜明地支持咸安的改革,经常为我们遮风挡雨,许多明枪暗箭和阴招损招,被他运用“太极拳”一一化解。加之2001年中央开始部署安排地方政府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要求全国各级特别是县市一级政府统一规范机构的设置与编制的管理。基本精神是:党委系统只设置6个部门,政府系统只设置22个职能局,编制则按照1997年各省编制部门核定的数额严格执行。消息传来,省直有关部门的“堡垒计划”中途流产,我们侥幸躲过一劫。

TOP

二是采取何种方式方法才能保证人员分流的公平、公正与合理。如今,几乎到处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是人满为患、相当普遍,尽快“减肥消肿”,已成为每年许多“两会”代表们声嘶力竭的粗犷呐喊。但是,到底哪些人应该分流?怎么有序分流?却是从中央到地方很少有人沉进去研究、细心思考、精工推敲的事情。所有相关的“红头文件”讲的似乎都是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活话儿”,很难从中找到一个真正有效地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现成办法。

你倘若要问任何一位上级领导,哪些人员应该分流?我敢肯定,绝大多数领导都会非常明确地告诉你:当然是要让那些政治素质差、业务能力低、“占着茅坑不拉屎”、群众不满意的人“下课”。这不仅能够搁在大会小会讲,也可以白纸黑字地印在报纸上,但就是在执行中很难贯彻落实。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满意不满意”这个东西在内涵上定性容易定量难,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尺度和考核标准。一般只得借助民主测评的方式来判断;二是民主测评“划圈”的办法在程序上是公平的,在操作中是“阳光”的,但程序上的公平和操作中的“阳光”并不见得就能够保证结果上的公正。

    咸安区建设局在搞人员分流的时候,采用的就是由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的办法,结果把一名业务科长排了个倒数第一,而把“斗大的字不识一萝”的一名门卫推到了顺数第一。担任门卫的那位老者我认识,参加工作几十年,由于没有文化,只好安排当门卫。他为人忠厚,恪尽职守,不管多晚多早抑或风雨雷电,一按铃声准出来热情开门。这个人得票率高,应在情理之中。但业务科长陈社会的情况完全不一样,组织部的同志告诉我,像这位当年从北京大学分配来的毕业生,整个咸安区仅有两名。工作已经11年了,职位还只是一个行政级别为股级的业务科长。这么个“宝贝疙瘩”,怎么“混”得如此狼狈?按规定,他必须在分流中淘汰出局。

    带着疑问,我晚上悄悄地走访了建设局的多名干部职工。据反映,陈社会知识面很宽,业务能力很强,区建设局的一些重大业务工作,实际上都是由他这根“顶梁柱”在支撑。但是,他有一个极其明显的毛病,就是一贯“自恃清高”,喜欢标新立异,经常批评领导,甚至有时还不知天高地厚地对局领导形成的决定采取“保留意见”的态度。对科室的同事们在工作、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错误,他也敢于仗义直言、毫不留情。因此,几届领导班子和许多人都不喜欢他,早就想找个机会让他“下课”,以期“眼不见,心不烦”。

    第二天,我与组织部长一道,到建设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我以陈社会事件为例,严肃批评了建设局领导班子在党性教育、宗旨观念、干部用人路线和对改革的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并当场纠正他们这种“武大郎开店”和借人员分流进行排斥异己的错误做法。我强调,不搞拉拉扯扯并不见得就是自恃清高;有独立思想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标新立异;实事求是地批评领导更不是错误。领导也是凡人,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正确,就那么老虎屁股摸不得?什么叫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首先要做到自己没有私心杂念,然后多看别人长处,少盯别人的短处,更不能老是用放大镜去找别人的毛病。此后不久,我提请区委常委讨论通过,将陈社会破格提拔为建设局副局长。组织谈话的时候,我非常坦率地对他讲,你在基层工作了这么多年,人际关系搞得很僵,虽有环境的原因,但要从自身找毛病。作为知识分子,一定要清醒地看到自己有许多不足,光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和死搬硬套地坚持原则是不够的,还要谦虚、学会宽容,要和干部群众真诚地打成一片。

    通过这件事也促使我思索一个问题,即民主测评划“圈圈”的办法在人员分流和干部考核中确实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弊端。从制度设计上来讲,民主测评的动机和目的,主要是帮助上级组织了解对某个人的认同感。但由于划“圈圈”的范围大多只是上下左右的干部,而这些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任免去留的问题上又多有直接的利害冲突,这种直接的利害冲突往往很容易转化为相互之间的嫉妒和倾轧,从而影响我们对干部的客观认识和公正评价。按常规心态分析,多数在风口浪尖上做事的人,特别是搞那些敢于坚持原则,埋头干实事、敢于得罪人、大胆搞改革创新的干部,最容易惹事生非,在民主测评时往往失分最惨。怎样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鼓励、支持、保护那些干事的人,不让他们吃亏,这对于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来说,真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现实课题。

TOP

    三是能不能真正地做到有效地“减肥瘦身”,而且不再重新形成“浮肿”的局面,最关键的措施是要对通过各种途径已经分流了的人员进行身份置换,通过法律的途径作彻底的了断。同时,还要严密把住“闸门”、堵塞漏洞,不能前面在“泄洪”,后面又“进水”。

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将他们简单地“赶”住社会,并通过合理的“发酵”,使之在各个劳动领域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不竭活力,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所以,我们想了许多具体办法,包括出台优惠政策、实施“五保合一”、购买劳动岗位,帮助他们再就业等等。但是,在咸安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分流的2677干部职工中,真正与单位彻底脱钩的只有600多人。许多分流干部职工即使在经办经济实体时业绩不错,或者已经在沿海发达地区找到了一个收入报酬颇好的工作,仍然也舍不得与原单位脱钩,这叫“外面彩旗飘飘,家中红旗不倒”。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乏一次性“买断”工龄以置换身份的政策,他们觉得“五保合一”制度固然解决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后顾之忧,但市场毕竟风险太大,万一混不下去了,保留个“干部身份”还有条后路可退。所以,不彻底置换身份,这些人与政府的劳动关系始终处在一种“藕断丝连”的状态,就不能丢掉幻想、破釜沉舟、全身心地投入新的创业。而且,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浪子回头”。

然而,给分流干部职工置换身份有两个现实的困难:一是缺乏法律与政策的依据。党政机关的干部和事业单位的职工,过去一直“生是政府的人,死是政府的鬼”,只要不严重违法乱纪,就不能砸了人家的“铁饭碗”。国家《公务员条例》也没有“分流”这一说,虽然规定了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可以予以辞退,但真正够条件能够辞退的人极少,起不到“消肿”的作用。因此,有人批评我们在县域搞人员分流乃属违法之举,要较真讲起来还没有蛮冤枉我们。二是置换身份不能玩“空手道”,更不敢搞“扫地出门”那一套,必须按参加工作的年限给予一定数量的“赎卖金”。这既是对干部职工合情合理的经济补偿,也是日后他们重新创业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我们曾经算过一笔帐:假定分流人员为3000人,平均工龄为18年,就按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每年工龄补偿上年度一个月工资(约1000元)的标准,则需要5400万元,刚好是咸安区一年的全部财政收入。倘若再加上分流人员进入“五保合一”时应该由政府补缴的前期保费资金,人均约在3万元以上。对于县一级政府财政来说,如果没有上级政府的财政支持,这无疑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高山峻岭。

我与王玲商量,资金上的困难尚挡不住我们。在县域,供养一名党政机关的干部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分三大成本:一曰人头经费,即工资、福利等;二曰公务开支,即办公、差旅、招待等;三曰隐性收益,即不能进入工资单看,也不能摆在桌面上讲的“灰色”东西。这里且不谈违法乱纪、错误决策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了。即便按每人年均1万元算帐,就是砸锅卖铁,借高利贷,我们三五年也能把置换身份的钱“赚”回来。但是,法律与政策上的障碍我们克服不了。也有人给我们撑腰,说国家这样大,总得要有个地方率先突破呀!当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分田到户搞单干,还与国家宪法严重冲突呢!我说,万一今后国家出台新的法律与政策,我们进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很可能会出现“翻烧饼”的情况,届时进退不得,那才是麻烦大了。所以,咸安2000年搞的人员分流,我们只是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自愿“买断”工龄、置换身份,并未进一步采取行政手段再施放“高压电”。

TOP

感谢大家的提问,就农业和涉农机构的改革,我将重点说说我的想法

TOP

奇花独立树枝头  玉骨冰肌眼底收
且盼和平共处日  愿将菊酒解前仇
欢迎访问: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hong0011998]

TOP

基层农技人员是当今中国最没地位、活得最艰难的所谓的技术工作者,悲哀啊!!!!!!地方政府领导瞒上欺下的本领在此改革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穷人的不满是正义,富人的不满是贪婪!

TOP

     可以啊,说吧。看看你的改革是不是体现出了减人、减事、减支。是不是公平、公证、合情、合理、合法。

TOP

    好啊,我们都将洗耳恭听。

    同时,也希望你不要把自己个人的意志摆在国家法律之上。

   特别想听一听,为什么你保留了林业站,而将农业最重要的单位农技站推向了市场。湖北主要的商品粮基地——江汉平原,有的地方一个乡镇一亩田的林业用地都没有,但是以你的改革为蓝本的改革,却把他们全部变成了吃财政饭的,一个乡镇新增了5个编制。而一个乡镇十几万亩的耕地,却把人全部赶向了市场,成为社会人,三年的过渡期后,就要变成无业游民。

   当然,你特别能说会道,希望你的解释不要强词夺理,不要外行人说外行话。

TOP

   老宋,你保留的几个单位,都是收费的单位。司法所、土地、交通、财政、林业(在咸安林业面积大收费多)、教育,推向市场的,都是一些纯服务的单位,典型的抑弱扶强。

   而且,也想听一听你对国发2006(30)号文件的理解。

TOP

我看老宋也只是会做秀而已

穷人的不满是正义,富人的不满是贪婪!

TOP

  去年底我镇两代会期间.村里来的代表们在上镇财政所会议室开会爬楼道时,纷纷议论道:"对于省里的改革,说实话农技站不应当改!当改的是财政所, 农业税都取消了.哪还要这么多人啊?! "

 我们必须承认,省里对农技推广工作还是没有抛弃的,还是相当重视农业农村工作的.这从"以钱养事"政策和资金对农技推广的倾斜可以看出来.但是在改革这种特大利空的政策打击下,无论是基层公务员,还是农民伯伯,还是农技人员,目前都是一种认识,那就是“农技站被砍了,而且是一刀切.”这种氛围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机构涣散,人才流失,心态不稳,工作不实。进而造成区域性的农业危机。

粮价上涨和猪价疯涨难道就与这没有一点儿关系吗?难道仅仅是以玉米为代表的粮食价格涨了,所以饲料涨了,所以养猪成本高了,所以农民不养猪了!?未免原因过于简单,难以服众。因为我们县至少有二分之一的农民是根本不用饲料喂猪的,自己田里的粮食足以养猪。但猪到哪儿去了??全死了!我们这儿去年烧了多少头病猪死猪已数不清了,现场农民们流着眼泪大哭的场景至今难忘。同时带病出栏的又有多少也已数不清楚。但据官方报道,我省今年生猪出栏数大于去年。可现实是居住在生猪主产区的我们都要从北京调储备肉过来,而且近一个月来我地卖肉的全改了行,县城已无一家卖肉的,我无话可说。难道这猪病就真的防不胜防??

粮价为什么上涨?前几年搞农业结构调整时没听说过粮食还会短缺的,前几年鼓励粮食深加工时从没有听说过粮食还不够加工的。今年上半年国务院首次把限制玉米深加工项目作了硬性规定。从鼓励到限制,可见我们的粮食并不充分。而且我们的大宗农产品从来都是逆差严重,从去年以来才有所缓解。由于发展生物能源的需要,国际粮价今年大涨。水稻、玉米、小麦、大豆都有大幅上扬。国际大豆期货比我们的股市走得还牛。而在这种大涨的情况下,美国已打算从2008年元月开始不再对我国出口玉米。也就是说我们出再高的价格,也不一定能买得到粮食了,这是最恐怖的。有个观点在我曾经提过,就是在不远的将来,用面包能换到任何东西,但是用任何东西却不一定能换得到面包。

今年以来我国的农产品涨价已显现出些微的农业危机。之所以说是些微,是因为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只要我们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努力把粮食产量搞上去(一定要有质的提高),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好,把畜牧业疫病控制好。危机自然消除。

但是,我们该如何做呢??因为我们现在是:“身份不伦不类、内心七上八下、待遇活摇活甩。”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做!

还望宋主任等有识之士指点迷津!

TOP

我认为不要说大道理,实事求是说一些能服人的话,有些事情不是基层的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