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思 湖 北 改 革
近几年来,湖北省相继推出了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正是这些改革的全方位、大力度的实施,把整个湖北省推向了全国改革的前沿阵地。年年有改革,行行在改革,层层抓改革,人人谈改革,是整个社会改革的总体概貌。说湖北是个改革之省,近几年是改革之年,丝毫也不夸张。
在多项改革的热浪潮翻卷之后,我们似乎应该沉下心来进行一些冷静的思考了。
如果说,所有改革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那是很不客观的。如农村税费改革,便取得了多年来前所未有的成效,农民从此轻而易举地跨入了无税时代,进而带来了农村经济大跨度复苏的大好形势。如乡镇机构改革,彻底而永久地结束了乡镇政府收粮收款、催种催收的历史使命,从而把乡镇带入了职能重新定位的新时代。如财政体制改革,更是从体制机制上入手,总体解决了部门收费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历史顽症,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如强县扩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是从根本上构建了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为加快经济市场化步伐提供了机制性的保障。这些成绩,全社会都是有目共睹的。但如果说所有的改革都是全面成功的,却又显得十分勉强,改革中的有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少数问题甚至应该当作教训来吸取。
本文不再系统探讨改革的正面成果,主要想对教训性的问题进行反思,以期改革的最高决策者们慎重吸取,以推动各项改革更加科学、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税费改革“败笔丛生”
湖北省是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起步比较早的省份,属试点之一。由于是试点,也基本是摸着石头过河,就在这“摸”与“过”中,“败笔”便不可避免地产生。
一开始,全省下发了一个总体文件,规定农村负担要比历史最高年下降20%。随后便又来补充通知,要实现乡乡减负,村村减负,户户减负。实现乡乡减负和村村减负不是很难,但实现户户减负则十分困难。如有的户由于田亩的增长,而增加负担总额,是农村常见的现象,让这样的少数人在绝对负担上减负,多数人不会同意。当各地无法操作而纷纷午告急时,又下发了一补充通知,规定亩平不能超过100元,人平不能超过100元。此项政策一出,原来不准丈量田亩的规定便无法落实了,否则,亩平如何谈起。一些高官简单地认为土地是静态的,而事实上,二轮承包来源于一轮土地承包,而第一轮承包时,各地以耕地为主,80年代中期到90 年代后期,各地掀起过若干轮山地开发的热潮,经开发而建设的多种经营基地从受益开始便承担了特产税,所以2002年的耕地概念已完全不同于84年以前的耕地概念。既要落实亩平不超过100元的政策,就必须丈量土地。而在农民负担以田亩为依据、与田亩成正比的机制指引下,丈量田亩又谈何容易。大量的矛盾也随之暴发。除此而外,“两个不超过”本身也是矛盾重重,难以“双达标”。过了不久,省再次下发文件,规定了五条“硬杠杠”。由于基层只能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不能有丝毫创新,于是,在硬杠杠的指导下,许多户与户之间的不公平便自然而然地产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群众便开始上访,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便开始暴露。上访不断,人心不稳是当时的主要社会状态。
省里政策指出,税费改革考核不过关,关系到基层领导干部的帽子。于是在实施完改革的具体操作以后,基层的主要精力便是应付如何考核过关。
开始时,省里没有下发考核方案,只要求各地按改革的政策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而就在考核工作即将开始前20天,突然下发了考核方案,而考核方案又有很多地方突破了原来的政策。基层接到方案后,手忙脚乱,恨不得每一个干部生出四条腿两张嘴去整改和落实。乡镇领导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包村包组包户到干部人头,并拉下脸来在大会上振振有辞地宣布,谁的点验收时出了问题,谁就下课。一时间,基层干部人人自危,所有干部连续半个月穿梭在每一个农户之间,对照考核表逐一计算填写,查对审核,多数人每天都工作到深夜。
我所工作的乡镇接受验收时,在一个农户碰到了一个具体问题,不妨列举。一农户承包集体渔池20亩,上交3000元,亩平150元,从数字上一看就超标了。检查验收组的处长十分严肃认真,任凭我们百般解释,就是无法通过。最后只同意把问题带回去,临走时还丢下一句话,会不会合格很难说。吓得我们几夜睡不着觉,自己的帽子掉了可是小事,因为验收是代表全县,影响到上面的领导了何以面对?后来好像又发文,说集体经济承包可以另当别论。
初步估算,每一个乡镇在改革中印表格、档案等纸张费,一般都超过了60 万元。而很多东西又是没有丝毫意义的。这只是看得见的,加上隐形的,恐怕不下100万元。这些成本,没有任何一级为基层承担。
从2002年开始大张旗鼓搞改革,到2005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历时共四年。四年里,经过了若干轮回的折腾。我们不禁想问,既然是全部取消,为何不可以采取每年平均下调负担百分之几十这种做法。当然这种做法在改革时是明令禁止的,说是叫“剃平头”。而殊不知,改革以前农户每年承担的负担,基数是大致平衡的,群众也是认可的,如果以此为基数,每年下降个百分之几十,到2005年全部取消,该可以省多少事,又该可以减少多少矛盾。
如果说反思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微观滞后,不成体系,全省一刀切,是最值得当政者们深思的问题。
二、乡镇改革“文题不对”
2005年,全省再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风暴。乡镇该不该改革,是一个不需讨论的问题,而怎么改,却是值得商榷的。
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中,精简职数是无可非议的,而且也是形势所需。但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的意义何在,基层实在是看不出来。两个主要职务一肩挑,无疑是加大党委书记的权重,但他由谁监督?人事权、财政权集一身,权力如何制衡?常务副镇长多数被看作副职看待,缺乏把握和控制全局的锻炼平台,一旦乡镇党委书记异动,基层工作如何保持平稳过渡?而如果常务副镇长接任,其工作适应期必然会比以前延长,对一个地方的工作到底有没有好处,对干部的健康成长是有益还是有害?一些地方的镇长,改革之后转化为常务副镇长,从机制上便决定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受影响,人为造成班子的不和谐,如何评价这种机制的得与失?等等,都是值得深思的。
乡镇内设机构一律定为“三办”,除了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能相对清晰以外,其他两办可以说是一个“大杂烩” 。职能混乱,分工交叉,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地开展,事实上,绝大多数乡镇只是设立了名义上的“三办”,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是分块运作的。
乡镇内设机构,严格说来,并不能算个机构,只是工作的分块。乡镇机关的经费预算与内设机构多少没有关系,仅仅是按人头计算的,而且,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也没有任何行政级别,与一般干部是一样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刀切”成“三办”,且不利于工作的职责明确,试问其意义在哪里?设计这种制度的人,思考的原始出发点显然是为了片面地满足“减机构”的需要罢了!
乡镇干部“个数”以乡镇为单位而定,进行硬减人,是滑稽的。一些地方为了符合政策规定的干部人数,不惜重金出台优惠政策,劝退一批人。而这些人退了之后,不仅照发工资,而另外增加支出。试问,是他们不退且继续做点工作,又不增加支出为好呢,还是他们退了且照样拿工资甚至增加支出好呢?这显然是人为造成了人力浪费和财力浪费。那么有人可能会说,减人不是叫他们退,而是要彻底减掉,但他们都是国家承认的公务员,你凭什么去硬减呢?有些乡镇机关干部是从县直选派下去的,为了适应减人的需求,再把一批人调回县直,从全县角度看,这人并没有减掉,那么,是把这些干部留在乡镇充实一线好呢,还是让县直干部多、乡镇干部少好呢?
这种减人的政策,实际上既伤害了乡镇干部的感情,又增加了财政负担,总起来看,也是一种折腾,得不偿失。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正在过渡期内,是非成败有待实践检验,在此不敢妄加评论。
总结上述具体问题,不难得出一条基本的结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有待进一步明确。如果抱着“减人减事减支”的形而上学态度来搞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而不从如何规范职能,理顺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这个根本目标去入手的话,所有改革注定了是一种折腾,这种改革的生命力必将随着领导者的离任而终结。
三、财政改革“未触根本”
在财政问题上,先后推行了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财政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乡用等方面的改革。
先说收支两条线改革。该改革的目的是把行政性收费与本单位支出分开,收由财政统进,支由财政统出,目的是为了从支出渠道和供养方式入手,从根本上解决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事隔几年之后其成效如何呢?按收入多少分成的习惯并没有改变,执法部门下达罚款任务的行为并没有减少,行政审批的事项和收费标准并没有实质性降低,财政全额充足供养国家公务机关和人员的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再说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目标是为了节约成本遏制腐败,这一制度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政府采购实施中,不乏好的典型,但典型都只能做“盆景”,不能“花开满园”。试看各地政府采购,程序复杂不好操作等问题尚且能够容忍,但采购价格高于市价,采购组织者与供应商联手“围标”,由过去单一腐败向现在集中腐败转变等诸多“黑色”效应,显然是不能为任何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人所接受的。在西方,执行得那么好,构建得如此科学的制度,到中国的湖北便“失灵”,该不该深思。
最后说说财政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此两项改革的初衷是扩大县级财政独立权,保障县乡财政供给。然而在具体实施中,省直管县唯一的成效就是市级财政再也没有办法无缘无故地用县级资金了,乡财县管乡用的改革也只取得了强化县级支出管理的单一目标。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对县乡财力的盘剥这一根本问题丝毫也没有得到缓解。各大主要税种除了中央要分享以外,省级也要分享,市级虽然不参与分税,却将县级一般预算收入的3%(或更多)上调。最终形成的还是越到上面财政形势越是“彩旗飘影”,越到下面则越是“摇摇晃晃”。中央和省级的钱多了,就开始搞各种名目的转移支付,也就是在这个冠冕堂皇的名目下面,严重的财政分配不公快速地滋生,而且愈演愈烈。越有能力跑的,跑得越多的,关系越硬的,转移而来的财力也越多。除了社会分配严重不公的恶果而外,社会财富从下面收到上面,再从上面转移到下面,这一上一下,有形无形地消耗掉相当一部分公共财力,腐败迅速产生也就是在所难免的结局。而县乡两级,穷的愈穷,难的愈难,造成基层干部和基层机关生存状况十分令人堪忧,基层的前景一片迷茫的境地。指望三农形势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春的格局也注定了只能是纸上谈兵和雾里看花。
总结以上各项改革的教训,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当政者们抱着良好的原始出发点呕心沥血地推行各种改革,最后却收不到期望中的硕果,有的甚至完全与改革预期背道而驰呢?个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者们只有把自己置身于风口浪尖的勇气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的悲壮,却缺乏了解社会公众需求,使改革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手段。改革的设计者们凭着主观臆断去构思并不切实际的改革方案,而不是走出去,在生动活泼的社会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恐怕是当前一轮又一轮改革背离实际和公众期望的最本质的原因。在改革中,最有发言权的是基层,但这些年来,基层被各种媒体和官员大肆妖魔化,以至于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严重背离公理的共识,那就是基层和基层干部是祸害群众的罪魁祸首。所以,在任何一场涉及基层的改革中,基层干部决不能参与到决策中去,以防他们打着改革的旗帜反改革,只谋自己的一己之私,不谋事关全局的改革大业。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基层的话语权便日渐剥夺,日渐缺失于所有领域。当然,没有基层话语权保障的改革,也理所当然地日渐背离于实际,日渐演绎成改革者们为了政绩昭昭而引发的左右折腾。
这便是自然辩证法,这便是社会发展规律!
谁违背规律,谁就要受到规律的惩罚,哲学家们如是说,社会实践也一次又一次地如是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