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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致刺客先生

 虽然我不知道刺客先生为何方神圣,但言如其人,想必也不是什么高档之人。顶多是个公务员罢了,优越感自不必说。对于你之妄语,我不会放在心上。但有一点我想在此说明,论坛是陈述个人观点,开展讨论的地方,不是骂人之所。对于苍蝇之污名,本人作如下之澄清:

 一、我们嘴上说归说,但手头的工作并未放松。虽说没做出什么惊天大事,但我想比之刺客先生,也毫不逊色。

当年刚转制,就赶上了先进性教育。当时正处敏感时期,人心不稳。我镇是我县之龙头门户,假如所有的转制单位都来个消极怠工,后果不堪设想。但我单位以大局为重,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仅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而且还得到了市“先教办”的高度评价。当时市里来检查工作的人中,恰恰有前几个月在市接待我们上访的人员,当时他也大为感动,几个月前还在上访,如今竟然各项工作都开展得这么好、这么顺。自那时起,我单位就成了转制单位的一面招牌,也成了全县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一面旗帜。

此后的一切工作,我们都开展得有条不紊,毫无转制后的拖沓气象。不仅得到了市、县、镇的一致好评,也在全镇农村深入民心。积极组织成立各行业协会,加大改造传统农业的力度,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工作,大力提高农业生产力。

由于成绩显著,我单位连续两年被镇评为“五好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单位工作动态也常常在市级报刊上宣传报道。

 

   二、以我个人来说,转制后也丝毫没有放松工作。

 本人也已连续两年被评为镇“优秀共产党员”。除了搞好手头本职工作,还经常代表镇参加各种活动。代表镇在县“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中得到第一名,在庆“七一”演讲比赛中得到第二名。本人写的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县采纳。

 

   三、不要拿我们和国企改革相提并论。

 冲你这话,我就知道刺客先生不大懂农业,是行外人士。但既然提出了国企改革,想必对国企情况自有一番研究心得。国企改革怎能和我们的改革相提并论呢?人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股份制,是还权于民,是股权激励,是人人当家、个个发财。我知道你又要说下岗了,仿佛改革就是下岗、改革就是私有化,我只能回个“俗”字。关于国企改革的理论我不想在此多说,稍有政治、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想要是公务员考试时有谁在申论中大谈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下岗,就是私有化,那不及格简直是一定的。

湖北自2004年以来就没有一家公司上市。前几天终于上市了一家,破了记录。2004年恰好是我们省乡镇改革的时间,改了基层,理当有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去推动公司上市啊。实在是想不明白。

不多说了,只希望刺客先生以后发言时注意用词。不要动不动就骂人是苍蝇、是蚊子。这不是共产党人的作风,有点国民党的土匪气质。这样,不利于我们的工作开展,也不利于阁下升官发财。和气才能生财,和谐才能当官。

 

刺客先生若能从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现实、改革的发展方向出发写出令人信服的深度文章,我们一定用心拜读。记住:论坛是发表高见、互相讨论的地方,而非骂人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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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7-08-17来源:农业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交流通报情况,总结前段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刚才,五省区做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下午农业厅局长座谈会,孙政才部长还要对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抓好落实。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去年8月,国务院专门就改革和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下发了《意见》,这是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带来了重大契机。

  国务院《意见》出台后,农业部党组和各省区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农业部门积极行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农业部在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意见》后,就迅速启动了各项工作,相继建立了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并积极开展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各地动态,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情况交流和典型宣传,及时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强化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精心谋划贯彻落实工作,尤其是围绕一些重大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建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绝大多数省的主要领导都及时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多方争取支持。为使各有关方面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项目支持等工作,不少地方建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2个省区市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河北、河南、湖南、广西、四川等省区成立了以农业厅局牵头的改革工作小组,福建、江西两省建立了由编办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有的省级农业部门还在厅局内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以上工作机制的建立,对于加强改革工作的指导,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普遍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大部分省区市都开展了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全面调查工作。其中,有的以农业部门牵头开展调查,有的由多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有的还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调查方案,进行专门部署。在此基础上,陕西、四川等省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实施了实名制登记调查,一些省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这些工作的开展,为政府决策和出台贯彻实施意见打下了基础。

  三是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各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农业部门开展了大量、艰难的沟通协调工作。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认识,统筹协调。截至7月10日,已出台贯彻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的有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江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云南、青海12个省市,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等省的贯彻实施意见已报省政府审定。先前已进行改革的吉林、浙江、湖北、重庆、宁夏等省区市按照国务院《意见》精神,出台了配套文件和完善意见。从已出台的贯彻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看,多数省份对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置方式和管理体制提出了主导性意见,辽宁、河北、甘肃等省明确提倡或主要推行跨乡镇设置区域站,陕西、贵州提出实行以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河北、四川、贵州等省还结合当地实际,细化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辽宁、江苏、四川、甘肃等省围绕改革后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履行,对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推广条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北省和宁夏区编制、人事等部门还对编制核定和人员分流安置等出台了配套文件。

  从前一阶段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国务院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一些地方工作进展缓慢。国务院《意见》要求,省级改革工作方案要在2006年底前出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应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意见》已经下发10个多月,目前仍有近半数省区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处在部门协调或政府审定之中。即使已下发贯彻意见的12个省份,也只有天津、河北、辽宁、上海、陕西、青海6个省市是在去年底前出台的。

  二是一些地方贯彻意见过于原则。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但有的地方贯彻实施意见没有体现这种精神,原则性内容多、可操作性内容少。尤其是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编制核定、财政保障、人员安置等关键问题上,导向不明确,政策措施不具体,对指导县级制定改革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

  综合分析,出现这种局面,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因素。从客观上讲,这项改革涉及面广,触及矛盾多,协调任务重,推进难度大,出台一个有份量的贯彻实施意见很不容易,也有个与农村综合改革衔接的问题。从主观上看,存在重视不够、等待观望等问题。有的地方以政府换届为由,不及时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能拖则拖;有的地方部门意见不一致,又不抓紧沟通协调,一拖就是几个月;个别地方认为前几年改革已完成,没有什么可以完善的,至今没有实质性动作。一些农业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还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说到底,千条原因,万条原因,有的地方不重视、不真抓和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是根本原因。按照这样的进度下去,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无法向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交代。国务院《意见》没有出台前,一些地方呼声很高,怨声不小,而《意见》下发后,有的地方对贯彻落实工作,又行动迟缓,抓抓停停。制定出台《意见》的责任主要在上面,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主要在下面。因此,各地必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抓好贯彻落实。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要把握的几个重点

  国务院《意见》对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总体要求。各地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把握好重点。

  (一)准确把握改革的思路和目标,找准改革的立足点

  国务院《意见》明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合理布局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基本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这个目标,可以概括为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与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是构成“一主多元”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两个层面。因此,实现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目标,既要改革和建设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又要引导和发育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当前,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改革和建设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上,这一点也必须明确。

  从以往改革和前段工作来看,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改革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时,应当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把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减人、减机构、减开支”,用“精简”二字来概括改革的重点;二是认为这次改革就是恢复原有体系,单纯地追求保机构、保队伍数量。要正确认识改革的手段和目的。精简机构、精干队伍、优化结构是改革的措施,但还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不能简单地以此来衡量改革成果。改革的立足点要放在强化公益性职能,有效解决农技推广体系与新形势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增强农技推广的活力和效率,提高农业公共技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上。衡量改革成果,最终要看是不是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是不是有利于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是不是有利于满足农民科技需求。也就是要看改革后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是否明确,体制是否理顺,机制是否创新,能力是否增强,服务是否到位,农民是否满意。因此,各地在实施改革中,一定要按照国务院《意见》提出的改革思路和目标,准确把握改革的大方向。

  (二)着力推动体制改革,构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

  体制改革是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关键内容之一,对提高农技推广效能,促进运行机制创新至关重要。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体制,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职能定位、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等。当前,各地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体制改革中,要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加强农业公共技术服务为目标,强化公益性职能。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要求,结合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等行业特点,对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应承担的公益性职能进行细化。多年来,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职责不清,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混为一体,既影响了农技推广体系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的保障程度。国务院《意见》明确了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界定了公益性职能,从根本上解决了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新形势下的定位问题。这是国务院《意见》的一个亮点,也是搞好这次改革的重要前提。需要强调的是,各地在细化公益性职能时,既要防止把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服务简单推向市场,也要防止脱离实际任意扩大公共服务范围,真正解决好“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问题。“有所为”,就是要立足和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强化公益性职能。“有所不为”,就是要把可以由市场提供的技术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市场方式运作。二是以精干高效为目标,设置公益性机构。各地要根据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和方便农民的需求,按照有利于业务指导、有效管理和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选择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的主导方式。由于各地产业发展程度、产业发展特色和行业工作特点不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基础和其他条件存在差异,国务院《意见》对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多种方式。这与过去相比,是一个重大突破,体现了不搞“一刀切”的原则,为各地因地制宜作出选择留下了空间。我们农业部门熟悉情况,身临其境,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根据新的变化和要求,在选择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方式上,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同时,要将机构设置方式的选择与理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统筹考虑,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三是以提高推广效能为目标,理顺管理体制。理顺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既涉及到机构设置方式、财政保障体制等,更关系到农技推广机构职能能否有效履行,作用能否正常发挥,工作能否高效运转。因此,这里需要强调,无论实行哪一种管理体制,都要明确县乡职责,保证农技人员从事推广工作的时间,保障应有的工作条件,落实相关的经费和福利待遇,防止因条块分割、管人和管事分离而导致一线农技推广人员管理缺位、经费无保障、工作受影响的现象再度出现。对县以下农技推广机构,提倡“县办县管”。乡镇设置综合站的地方,提倡双重管理、以县级农业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总之,要通过体制改革,健全公益性机构,强化公益性职能,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有体系管事,有队伍干事。

  (三)注重运行机制创新,增强农技推广活力

  在推进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积极推动运行机制创新。体制与机制是相互保障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在特定的体制下,好的机制可以使体制效能更优发挥,可以弥补体制的某些不足。同时,还应看到,在农技推广机制创新方面,我们农业部门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与体制改革相比,运作空间和自主性是比较大的。因此,在改革中要大力推动农技推广机制创新,加强责任管理,提高推广效能,逐步建立一套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分明、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合理的农技推广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要深入研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方式,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人、能进能出,逐步实现农技人员的资格准入。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目前,一些地方的农技推广活力不足,领导和群众都不太满意,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考评机制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明确服务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工作日志,建立由服务对象、服务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三方参与的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与奖金分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解聘续聘等挂钩。三是创新推广方式方法。要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技推广规律,不断创新农技推广方式,实行基层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探索推广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逐步形成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提高农业技术的到位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四是建立合作推广机制。要大力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调动多方面力量参与农技推广。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转变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推进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创新。农业部在财政部的支持下,于2005年底,在全国11个省区的11个县市,开展了基层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创新试点,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量化推广任务,健全考评机制、创新推广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这方面,各地都有不少好的办法和做法,如吉林省农委与网通公司共同组建了“12316”农业服务网,聘请省市县技术和政策法律专家,全方位解答农民遇到的法规、政策和技术难题,目前日均接听处理电话咨询4000多次。浙江在全省推行农技推广责任人制度,加强责任管理,提高推广效能。四川省郫县农技部门实行“一次呼叫、两小时到位,免费指导、全过程服务”的承诺制服务。河北省依托农民科技员或专业大户,在全省农村建设科技进村服务站上万个。云南省楚雄州农科所与农技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加强科研与推广的结合。各地要认真总结,相互借鉴,加以推广。

  (四)切实强化财政保障,提高农技推广能力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长期投入不足,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技推广体系作用的有效发挥,也是农技推广机构难以剥离经营性服务的主要原因。目前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三分之一仍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分之二缺少履行职能必需的工作条件。现有农技人员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难以吸引大中专毕业生进来,近 5年有70%以上的县乡推广机构没有接收过大中专毕业生。这次改革,要在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的同时,认真研究农技推广投入的长效机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财政保障跟不上,改革的成果就很难巩固,甚至功亏一篑,这也是过去改革的一个经验教训。同时要看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明确县以上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如果财政保障还是按照过去的思路主要让县乡政府来负责,在一些地方政府既缺少投入积极性,也缺乏投入能力的情况下,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体系不稳的隐患就会长期存在。

  因此,这次改革,一方面要考虑改革本身所需支付的财力,落实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政策;另一方面,要考虑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财政保障问题,提高履行公益性职能的能力。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切实保证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费,将农技推广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以及履行职能所需的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同时,要协同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的需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善推广设施,改善技术装备和推广手段。总之,要通过这次改革,建立起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财政保障机制,实现农技推广机构有手段谋事,有钱办事。

  (五)协调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改革有效推进

  一是推进改革与加强建设的关系。各地在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过程中,要做到改革和建设并重。深化改革、加强建设,都是国务院《意见》提出的任务。国务院要求今年底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从这个角度讲,推进改革是当前的主要任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建设不重要,建设不急迫,建设可以缓缓。要看到,改革和建设是农技推广事业发展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深化改革是动力,加强建设是保障。改革乏力,建设就没有动力;建设滞后,改革就会前功尽弃。这两者是互动关系,相辅相成。加强建设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要加强队伍素质建设。重点是建立起能够不断提高农技人员素质的良性机制,把住入口,强化培训,提高能力。二要加强推广条件建设。首先要使改革后的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达到能够有效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使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二是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各地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优化结构、精干队伍是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创建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意见》对此有明确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尊重广大农技推广人员过去的劳动,尊重他们为农技推广事业做出的贡献,对精简下来的人员要妥善安置。目前,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结构复杂,性质多样,要看到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各方面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切实解决好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不能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要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改革过程中农技队伍人心不散、技术资料不丢失、国有资产不流失、各项为农服务不断档,做到改革前后农技推广工作有序衔接。

  三是建设“一主”与发育“多元”的关系。“一主多元”是构建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总目标。建设“一主”,就是要通过改革和建设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立足于加强农业公共技术服务,强化公益性职能,发挥其主导作用。发育“多元”,就是要通过引导和支持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发展,立足于市场,满足农民的多样化科技需求。过去,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同时,还从事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等经营性服务。客观地看,这是由于财政保障不足,需要通过开展经营创收维持自身运转,而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发展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次改革要求分离经营性服务,这个大方向必须坚持,不能动摇。而要做到这一点,最终取决于对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财政保障程度和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的发育程度。当前,我们虽然强调要把改革和建设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为工作重点,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也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不能忽视,更不能丢掉。从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来讲,要支持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发展,鼓励更多的涉农企业、科研教育单位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技服务,实现农技服务市场百花齐放、繁荣发展,为分离和搞活经营性服务创造条件,为满足农民科技需求提供保障。

  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抓好下一步工作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实现我国农业历史性跨越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好、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一要主动给政府领导出谋划策。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涉及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难度大,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农业部门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谋划,推动落实。二要主动抓好部门沟通协调。省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出面,主动与编制、人事、财政、发展改革、劳动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共同推动改革和建设。同时,各级农业部门都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集中精力抓好具体落实。已有专门工作班子的地方,要充实加强力量,保障工作条件,真正发挥作用。

  (二)明确目标,加快工作进度

  国务院《意见》要求,今年底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各地的工作就是要按照这个目标去部署、去谋划、去推进。一是至今还没有出台贯彻实施意见的地方,要按照又快又好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沟通协调,突破重点难点,抓紧出台,并同时做好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已经出台贯彻实施意见的地方,要加强对县级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一个县一个县抓落实,确保今年底前把改革的主要环节落实到位。三是虽已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但内容过于原则的省份,要通过制定配套政策加以完善。同时,在工作进度的把握上,既要考虑与农村综合改革的衔接,也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的时间完成。国务院这样安排,就是要我们先行一步,所以不能等,早改早主动。近期,农业部要将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专门向国务院报告。

  (三)加强指导,抓好督促落实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特别是省级各农业厅局,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采取领导带头、分片负责、重点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县级改革工作的指导,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部里要建立由相关单位联系省区市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司局也要加强对本行业改革和建设的指导。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起到信息枢纽的作用,密切关注各地动态,及时做好情况沟通,切实加强信息交流。各地要注意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为推进改革和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整合资源,强化项目支持

  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特别是具体项目的支持。这是大家的共识,关键是要尽快形成依托推广体系实施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推广体系建设的机制。这方面,部里已开始采取措施,将农业建设项目和财政支持项目的安排与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挂钩,对重视改革和建设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在积极争取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支持的同时,也要整合现有项目资源,形成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合力。

  最后,我再专门强调一下农村经营管理系统的改革和建设问题。国务院《意见》要求,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这是根据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职责作出的重要决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性质多属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它与农技推广服务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国务院《意见》明确要纳入政府职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涉及生产关系,也涉及生产力,事关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事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从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有关要求,有的地方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列入乡镇政府,安排专门行政编制从农村经营管理队伍中招录公务员;有的地方保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事业机构,实行财政全额保障。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有的地方照抄国务院《意见》,没有明确如何落实;有的只要职能不要人,将经管人员一推了之,引发了不稳定因素,造成大量人员上访。

  农村经营管理系统的改革和建设,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解决“不再列入”的问题,也就是把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分离出来。这点虽然比较容易,但涵义是深刻的,前面我已讲到了。另一方面是要解决如何“列入”的问题,也就是将农村经营管理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这是关键,这是重点。“列入”不是职能的简单划转,而是要将履行职能的机构、所需的编制,以及现有经管机构、人员的安排等统筹考虑,不能只要职能不要人。行政编制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要明确承担机构,人员从现有经管人员中择优录用。没有行政编制或行政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有相应的事业单位履行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切实保障各项经费。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确保职能有效履行,确保富余人员妥善安置,确保经管事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责无旁贷。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积极开拓进取,力求改革和建设取得预期成效,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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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交流 

第20期

农业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亟须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推广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监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土壤测试,农林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检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农业、渔业、森林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供水和水土保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机安全管理技术监测及维修行业监管,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  

(二)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行业内整合,分别设置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和林业等技术推广中心(站)。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属国家在基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根据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布局、森林资源、水系、水利设施、防汛责任制和政府财力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机构设置模式,原则上按照以下方式设置:一是按行业跨乡镇设置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二是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向乡镇派设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三是在整合现有乡镇事业机构的基础上,按相近专业综合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无论选择哪种机构设置方式,都应当有利于县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的落实,有利于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的履行,有利于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  畜牧和水产在乡镇整合,与乡镇动物防疫站合署办公。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乡镇政府职责。  

(三)理顺管理体制。县级以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原则上实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即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要充分听取服务区域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等行政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管理。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二、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四)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工作量,结合考虑财政保证能力、基层设施条件、县乡规模、地理条件和交通状况、行政村和农户数量、农作物耕地面积、林业用地面积、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的规模及数量等因素,由各县市区具体测算,统一核定人员编制,按程序审批。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专编专用,不得与经营性服务人员混岗混编,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  

(五)严格实行竞聘上岗。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聘用制管理,3年一聘,国家和省对聘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级农业、林业、水利、人事和编制部门要共同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聘用工作,要根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高级(职业三级)职业资格以上证书;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中级(职业四级)职业资格以上证书。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仍不满编的可向社会招聘,并优先聘用长期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编外人员。对超编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外人员要予以清退。  

(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要适应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不断地更新知识。各级农业、水利和林业部门要制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制度化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要把队伍建设和收入分配、用人机制、技术职务辞聘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的体制制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年参加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要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成果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落实相关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三、创新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  

(七)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县级农业、林业和水利部门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职责,确定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责任。对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要建立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的机制,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建立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聘用人员续聘与否。解聘后所缺岗位从原落选人员或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通过竞争补岗。改革分配制度。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要建立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激励广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改革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实行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同工同酬。  

(八)努力创新推广方式。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的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提高农业技术的到位率。根据当地生产需求,及时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实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通过充分利用农业服务热线和电脑、电视、电话 “三电合一”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行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化、信息化远程服务,及时为农民解惑答疑。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户),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利用科技大集、科技下乡、流动科技服务车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同时,要搞好与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依托其技术和人才优势,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保障力度  

(九)保障经费供给。各级财政要对这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经费和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必要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按照农村综合改革的统一政策,对改革后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经费予以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基础设施设备补助机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省予以适当补助。  

(十)完善社会保障。落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各级政府要组织当地财政、人事、编制和劳动保障部门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清理工作,要在改革前,采取有效措施,补齐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由个人补缴,对于由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其单位承担部分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应由单位承担部分列入财政预算。  

(十一)改善推广手段。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的需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和推广手段,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设施装备不断更新,推广手段不断增强,整体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现代化水平。县级以上政府要在财政重大支农项目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上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倾斜。对现有农技推广机构的资产,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界定产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十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各级政府可采用提前离岗退养、自谋职业、选派到村组任职、领办服务性经营性实体或组织富余人员进行劳务输出等办法予以妥善分流和安置。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农口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所需各项经费的测算,将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等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凡与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要依法做好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符合条件的要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自谋职业的分流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分流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五、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十三)大力培育多元化推广主体。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技术团体等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物结合、技术咨询等服务。推广形式要多样化,积极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技物结合的连锁经营、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推广内容要全程化,既要搞好产前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资供应,又要搞好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加工、营销服务,通过服务领域的延伸,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可实行招投标制,鼓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和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投标。鼓励农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农业技术人员自主创建经营性技术服务实体,可以优惠使用原乡镇推广机构闲置的经营场地,并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要规范推广行为,制定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规范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  

(十四)积极发展经营性服。要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  六、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组织领导  

(十五)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项目支持等工作。  (十六)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具体由农业厅会同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编制办、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负责。各级财政要为改革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研究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改革工作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7年9月底前由各市州统一报省政府审批,2007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竞聘上岗、分流人员、检查验收、巩固提高等工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应在2008年第一季度基本完成。  

(十七)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引导广大农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扬心系农民、献身农业、服务农村的优良传统,主动投身改革,找准新的定位,争取更大作为。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各方面利益,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摘自湘政发[200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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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好论坛啊,全是实事求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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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改革!!!鄙视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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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部专家在坎昆会议批评中国入世牺牲了农民利益

   中国入世后外国低价糖涌入 广西穷乡的蔗农苦不堪言 

 广西蔗农 日收入八毛钱活命 入世拖累糖价暴跌

    一名南韩农民,上周三在墨西哥世贸组织部长会议的会场外,一刀捅入自己胸口,用生命和鲜血,控诉世贸助纣为虐,容许富国低价倾销农产品,害苦几百万南韩农民。远比南韩农民困苦的中国农民,随着中国前年加入世贸,日子就更难过了。特别是广西穷乡的蔗农,因外国低价糖涌入,甘蔗收购价急跌,他们所受的打击最大,现在每日仅得八毛钱来活命,在生存边缘苦苦挣扎。 「下辈子也不住这地方!」 一座座大石山环抱下,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的蔗田,嫩绿如茵,令田后那排黑瓦土砖老屋显得特别破落。蔗农小黄坐在破屋前,直望伸往蔗田的烂泥路,绝情地说:「下辈子也不要到这地方住!」 巴马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山多石大,耕地奇缺,全县一半人的人均年收入不足一千一百元(人民币,下同),不少人连吃饭也成问题。许多贫农子弟被迫辍学,住房即使早已破败不堪,也无钱整修。小黄说,这条小村只得三、四十户,「念高中的只有两个,念初中的几个,我只念完小学!」 九七年,小黄及巴马县的成千上万农民,原有个千载难逢的脱贫机会。他们在县政府号召下,决定弃玉米,改种用来榨糖的甘蔗。当年的甘蔗收购价每吨高达二百四十元,即使亩产四吨甘蔗,远低于广西南部亩产八吨,但收购价高,一家四口种两亩甘蔗,年收入也差不多有二千元。 「甘蔗收购价若维持二百四十元,(这里)肯定会改变好多!这座房子可以重新打造起来,我们可以学技术,小孩可以继续上学……」小黄的乡邻们守着破屋,兴奋地比划着,彷佛脱贫在望。 脱贫无望 小孩辍学 好景不常,甘蔗收购价自始连年下跌,去年跌至一百六十元,令村民脱贫的希望彻底幻灭。「一亩地种四吨甘蔗,两亩地就有八吨……每人每日(收入)只得八毛钱!」没其他副业的农民,吃、喝、穿,还有上学、看病,都靠这八毛钱。 「八毛钱」的日子下,小黄他们彷佛又从「天堂」打回「地狱」。「由于家里经济不好,我不能再念下去。」今年应升中学二年班的小女孩,在家徒四壁的家□,幽幽地向记者诉苦。「我不种甘蔗了!」一名年轻村民赌气地说。 国际救援组织乐施会的报告指出,广西蔗农所受的痛苦其实是国际不公平贸易间接造成。报告认为,由于世贸富裕成员国反对,世贸一直未能制订时间表,令欧盟等富国取消对本国糖业的补贴,导致世界糖价被足足压低了一至两成。中国前年加入世贸后,世界的低价糖进入中国,内地糖价应声急跌,连累甘蔗的收购价也大幅下跌。 官不补贴 反抽重税 中国农业部专家赵玉田在墨西哥世贸会议也批评,中国入世牺牲了农民利益。他说:「欧盟去年对农业作出了十五点七亿美元的补贴,中国不但没有补贴,还有巨额的税费。」 「(蔗价)只有往下降!」这就是小黄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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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机构改革,没有用发展的眼光来设置机构,而是用收钱养人的视角来设置机构。如:某省××市××乡,国土面积82.9平方公里,林业用地19000亩,农用水田33424亩,岗地34774亩(历史上也是林地),四旁面积14750亩,农用地(旱地)3472亩。上述面积,除基本农田不能植树以外,其它土地均可植树。按照林业发展的要求,该乡应设立乡林业工作站,可是按照×市的《机构改革方案》该乡林业工作站要撤消。该乡的党委书记参加机构改革座谈会时,提出该乡有广阔的林业发展空间,需要设立××乡林业工作站,可是××市的相关领导说林木资源少,林业工作站难养活自己。

(二)、置换身份不科学。据调查,置换身份得不到众多事业干部的拥护,将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和谐因素。“干部”的称呼,有助于工作人员增加责任感、光荣感和成就感等等,使事业人员在服务和贡献中获得内在的满足。精神激励很重要,要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必须重视它,在艰苦的岁月里,领导们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它为我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了巨大的作用。客观事实告诉我们:“人的问题解决不好,任何行政管理的目标都难以充分实现”。

(三)、以钱养事不科学。笔者认为,以钱养事的制度不科学。因为:该制度,具有激励“干部”和“社会人”一切向“钱”看的负面作用。实行以钱养事,投入的成本会更高,基层服务的具体事,很难用钱去衡量,也很难进行考核。同时,农民的素质不高,他们签单的话,那只是个虚设的形式,将有不实现象发生。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过去包村,替乡镇政府收提留,部门收行政规费(有的还超标收费)都做到了,找群众签字的事还做不到吗?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钱养事,如果,有遇到天灾怎么办?政府,是否要向服务中心增加经费?等和这些服务中心谈好了,黄花菜是否已经冰凉了?事业单位实行以钱养事,如果农民咨询农技人员,是回答还是不回答?如果农技员回答,谁为这位农民买单?

(四)、直补结果不理想。笔者调查期间,农民普遍反映,“两补”政策好,但是,直补的数额太小了。××镇××村农户××家有2.33亩田,2005年度,该户得到国家的补贴资金,共计80.41元。按现在的消费水平,80.41元只能在农家办1桌酒席。××乡××村党支部余书记反映:“政策没有制定好,花好多时间发放,又要花时间收‘一事一议’,增加了乡村的管理成本,直接将这个资金集中,兴农村办公益事业好”。××村××种田大户反映,种粮直补资金他没有得到,他对政策很不满意。他对笔者说:“转包农田的伙计是商人,做生意赚了钱还来收地租。补贴资金发到原经营权人,是否与国家“以工补农”的目的相反。××乡××站长说:“补贴资金直接补给经营权人的措施,不利于乡村农田规模化经营,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资金应当直接补贴到真正的农民(实际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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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乡镇改革三周年祭

                                 廖星成 

以咸安改革经验为蓝本的湖北乡镇机构改革,从2004年下半年的部分县市试点开始,已经走过了三年的历程,回顾三年来乡镇机构改革过程,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改革对乡镇机构体制的震动,对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却是是不言而喻的。并且时间的发展,这种影响将是一个深刻而长远的过程。

湖北的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政部门的改革。包括乡村两级组织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精简。首先是乡镇党政机关改革。主要包括(1)机关内部办公室的合并,形成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三个办公室。另外,计划生育与社会综合治理办挂靠社会事务办。(2)领导干部职数减少。一般5——7人且党政兼职,书记乡镇长多为一人兼任。(3)一般工作人员的精简。包括清退临时工,供养“半退半离”人员(主要指年龄较大,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乡镇一般干部),办理离退休(职)手续。其次是乡镇财政供给部门如财政所、教委改革。它们与乡镇机关改革同步,主要是精简人员。其三是村级组织改革。它主要是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配套改革,并与之同步进行的。主要包括村组合并,村干部职数减少(不设村民小组长)和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

另一方面是乡镇职能部门改制与政府“埋单”。乡镇原有的事业单位(除乡镇财政所、教委外)即原有的乡镇“七站八所”一律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如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实行职工“身份买断”,由财政供养人变为“社会人”。同时,这些部门单位原有的服务职能通过政府招标,实行服务项目采购,达到所谓的“以钱养事”的目的,即政府“埋单”。

湖北的这次改革从总体来讲,无论是宣传的力度、涉及的范围,还是准备的时间以及国家财政的支助应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并且通过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三减二转一破”:

“三减”:第一是乡镇领导职数大幅度减少。有一个县市在改革前乡镇领导总数将近320人左右,改革后不到160人,精简幅度在50%以上;第二是乡镇财政供给人员明显减少。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主要集中在乡镇党政机关、乡镇财政所和乡镇教育部门三个方面。改革后乡镇教育部门的财政经费由县市财政直管,剩下的是乡镇机关和财政所。这次改革中又以乡镇财政所减人最多,有的地方达到60%以上。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个县市,改革前乡镇财政人员有500多人,改革后剩下不到200人;第三是乡镇工作量减轻。农业税的取消,乡镇财政的困乏以及改革后期综合征(因改革带来的失落感、焦虑感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对政府与社会的不满和发泄)使不少乡镇的乡镇机构运转处于一种“空转”状态。人心思动,态度冷漠,办事敷衍成为不少乡镇的干部的现实写照。

“两转”:一是乡镇部门整体转制。即乡镇原有七站八所除财政、教委外全部由事业单位转变企业经营实体;二是原有乡镇部门的职工通过身份买断,全部由事业单位性质的职工转变为“社会人”。

“一破”打破了乡镇机构原有的运作模式和思维路径,使部分乡镇管理职权从乡镇政府机构体系中剥离出来,实现所谓“官退民进”、“还权于民”的目的。

由于这种改革并不是建立在一种完整的综合配套措施之上的改革,因此,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达到了减轻政府行政成本的目的,但却牺牲了更多的其他的社会利益,使乡镇机构陷于一种转型期间的“困惑与混沌”状态。而这种“困惑与混沌”,带来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严峻考验。这种考验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农业抗灾面临严峻考验。“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毛泽东语)”,这一点早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客观现实所证明。但自从乡镇机构改革以后,随着乡镇权力从管理职能中退出以及乡镇水利管理部门(乡镇水管站)转制,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出现了“乡政府不会主动管,改制部门(乡镇水管站)不再专人管,村组农户更是无力管”的真空现象,致使其设施建设基本处于一种停滞状态。泵、涵、闸带病运行,骨干河网日益淤塞,农业水利设施共需矛盾更加突出。调查发现有一个乡镇近三年来对乡镇所属的3个大型排灌站维修经费共计三万多元,仅相当于改革前一年的维修经费。而管理人员也由10多人的专职管理人员,改为由35人兼职代管,造成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遗失、毁损和淤塞现象日益严重,如遇上“98”式的洪峰和内涝,农业抗灾面临考验。而且,这种情况在这个乡镇所在的县市相当普遍。

——农村供销、金融渠道基本处于闭塞状态,农民增收面临考验。作为乡镇机构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国有(如粮食、棉花收购部门)、集体(如农村合作供销社)供销系统和金融体系(如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市场退出,导致农村供销、金融系统处于一种闭塞和失控的状态,农业生产成本呈不断上涨趋势,农民增收面临考验。

粮食、棉花作为农村的农业支柱产业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尤其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因此,粮食、棉花当年的销售价格和成交量对农民当年的收入具有指标性的意义。但随着国有粮食、棉花等商业收购部门退出农村收购市场,失去了心理依赖(对国有收储企业的信任)和价格保护(国家保护价)作支撑的农民,面对复杂的市场信息和众多缺乏诚信的个体农业商贩的尔虞我诈,农民总是处于一种任人宰割的弱势地位。农民面对自己的合法农业收益受到不法奸商的利益的侵害与掠夺,时常处于一种无奈的绝望状态。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退出,使原来属于国有或集体统一经营的农用生产资料市场被众多的个体商贩所瓜分。这种变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繁荣市场方便农民的作用,但由于缺乏规范的质量认证体系和价格约束机制,以及政府的有效监管,很多个体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致使近年来大量假冒农资产品充斥农村市场,农民深受其害众;多农资产品价格一路飙升,农业效益呈下降趋势。

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不仅带来了农村融资规模的缩小,而且还改变了农村的融资方式,使销声匿迹多年的农村地下钱庄重新死灰复燃。众多的地下钱庄不仅抬高了放贷利息,增加了农民的借贷负担,而且还与农村唯一的、属国有集体性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争夺客源,致使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在农村不断收缩驻点规模、提高信贷门槛和复杂信贷手续。农民眼望有效益的农业模式和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因缺乏一定数额的低息、简便、快捷的国有集体性质的信贷支持,不是望洋兴叹,错失商机;就是高息借贷,增产不增收,甚至是血本无归。

——农村社会救济体系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农村和谐发展面临考验。农村救济体系主要包括农业灾害救济、农村贫困户救济、农民失业救助和司法救济等四个方面。

第一、农业灾害救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受天气、地质影响的农业灾害救济,这属于全局性的自然灾害。如雨、雪、冰雹、风灾、洪灾和地震等。这一类救济虽然有国家救济,但也有很大一部分需要乡村自筹解决。但随着家庭承包制的出现,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体系被瓦解,而农村税费改革又锐减了乡村可支配的收入来源,不少乡村处于一种负债状态,遇到这种大的自然灾害根本无力救助。同时,乡村机构重组和乡镇职能以及工作方式的转变,撕裂乡镇、村组、农民三者间的联系纽带,使乡村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被极大地弱化,在这种状态下的乡村组织能力在大灾面前是否能做到快捷、有效很令人怀疑。

其次是受作物病虫害蚕食的农业灾害救济,这主要是技术性灾害救助。在乡镇机构改革未实施前,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有些工作虽有越俎代庖之嫌,但从客观上保证了农民对基本农业技术的需求,尤其是健全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支撑着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希望。但随着乡镇职能部门的转制,农业技术服务网络处于“人散、网破”的状态,农业技术性救济体系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现在,有些地方虽然实行所谓“以钱养事”、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改革来解决农业技术服务的问题,但由于资金筹措和操作方式的不科学,致使这项改革的实效很难真正落实。改革与改革措施配套的不匹配,造成农村农业技术推广出现断层和农业灾害性救济体系的破坏,致使农民对现代农业技术的信息了解越来越闭塞,新型实用技术与经验的掌握程度越来越低下,农业技术的更新换代频率越来越缓慢。

第二、农村贫困户救济。主要指五保户供养和特困户救助。过去,乡村有健全的乡村民政救济体系,即乡镇有民政办和专职民政干事,村也有专人做的民政代理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贫困户救济体系。加之那时乡村有一定的经济收支权,因此,常规性的五保户供养和一般性的特困户救济基本不存在问题。但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部分乡镇民政救济职能本收归县市代管,乡村民政救济出现空档,原有县乡村三级救济体系被打破,农村贫困户救济处于缺钱、少人(管理人员)和错露(贫困救济对象信息的不准确)的非常时期,农村贫困户救济面临严峻的资金不足、对象不准和体系不全的困惑。五保户供养标准被变相降低(增加本部分抵不上物价上涨部分),救济对象被人为增减,特困户救助覆盖面被无形缩小。

第三、农民失业救济。人口增量与土地存量的失衡、农民文化素质、生产技能以及现行农村土地经营体制的中一些弊端的影响,使农村的失业人口呈上升趋势。这种上升趋势与乡镇机构改革相遭遇,使农村失业救济变革更加复杂。这种复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乡镇机构改革,导致政府权限的收缩和职能的转变,使乡镇政府处于一种行政权被弱化、财政权被剥夺的困惑时期。在这一种状态下,乡镇政府根本无法向失业农民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和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农村失业性救济在当前基本处于一种空白状态,农民失业救济面临严峻考验。

第四、农村司法救济。这主要指农民正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乡镇政府提供必要的司法帮助。但由于目前乡镇改革原有的乡镇信访综治办、乡镇派出所、村组协调小组三位一体的司法救济体系被解散,加上乡镇政府的改革目标尚未明确,乡镇、村组、农民三者利益关系尚未理顺,处于一种困难与矛盾的胶着状态,导致农民的司法救济也就处于一种空白状态。这就是农民合法权力很难得到伸张,越级上访势头难以遏止;乡村干群矛盾极容易激化,冲击政府机关现象普遍的根本原因所在。

——乡村组织结构处于松散状态,公共突发事件面临考验。农村税费改革使乡镇从对村组的利益分配权力中退出,割断了乡镇与村组的经济联系,乡镇财政功能被弱化;而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从对村组的行政管理权中淡出,割断了乡镇与村组的组织联系,乡镇组织协调功能被淡化。乡村两级组织由过去的紧密、隶属关系,变成松散、自由状态。缺乏公共财政调配能力和行政组织协调能力的乡镇政府,即使其机构存在,面对公共突发事件也很难在凝聚社会力量和人心上有所作为。

农村公共突发事件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类是灾害性公共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和流行病传染。过去,如有这类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如水灾的发生,乡镇政府可以通过行使乡镇公共财政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地聚集社会财力、物力、人力来防控灾害的发生和蔓延,有效地降低灾害损失程度和压缩灾害损失范围。但现在的乡镇政府很难再做到一点,因为改革削弱了它的乡镇管理权和财政调配权。现在乡镇政府面对大的自然灾害,如洪灾和公共及病房控,如传染病的防控,既无权调剂社会财力,也无法约束农民行为因此很难组织有效地抵御和防控。如禽流感的防治就是典型的例证。不少乡镇对禽流感的防控是上面压一下,乡镇动一下;上面拨多少资金,下面购买多少药,按村组多少平均分配的发放,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在乡镇层面,因为有一顶乌纱帽和公务员法来约束乡镇政府行为。对农民则更难。因为农民现在属“自由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都是农民自己说了算,对不愿配合禽流感防疫的农户,明知不可遗露,但就是没有强制手段,乡镇政府也只好听天由命,应付了事长,此下去如何的了!

第二类是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这一类突发事件具有发生时间短、破坏性大的特点,要控制和处理好这一类突发事件必须要有一套强有力的组织系统作保证和一定数量的财政资源作支撑。但改革后的乡镇机构体系在这两个方面都很缺乏,这就是当前不少地方农村黑恶势力猖獗,社会治安不稳的根本原因。

——改革中的矛盾处于堆积状态,农村社会稳定面临考验。这主要表现在改革目标的单一性和操作过程的简单化。乡镇机构改革仅止于精简机构和人员,而缺乏综合性的改革目标和手段,最终势必导致矛盾的堆积与激化。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稳定带来极不利的影响。如在精简人员过程中的强制性的下岗分流,使本来就严峻的就业形势更增添了几分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带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治头脑且相对年轻的下岗分流人员,再与待业的大学生和失业的农村青年交汇在一起,对社会稳定将会带来很大的变数。

因此,湖北的改革在带来乡镇体制震动,引发人们对新一轮乡镇体制改革的关注同时,也给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增添了诸多不可预测的变数。尤其是一种改革如果是以牺牲其他更多、更广泛的社会利益为代价,那么这种改革注定是不会成功或不会长久的。湖北的这种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行政成本,但从另一个角度上却是以牺牲更多、更广泛的其他社会成本为代价,因而给人有一种舍本求末的感觉,这应是湖北乡镇机构改革三周年之际留给人们特别深思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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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北省机构改革的探讨

  宋主任:

你的精神是可嘉的,但是,有些“痼疾”,不是你能解决得了的,你不要认为别的地方改革不成功.就影响了你的咸安改革,其是你错了.全湖北省那么大的面积其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更不要说全国了。

就象你所说的:

一、“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曾经提出:    ‘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与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解决的思路就是‘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同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就象上面说的: “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与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根据上面所说的情况,机构“庞大”人员臃肿.官僚主义这都应该是你们行政领导的问题,你把好进入关,利用好现有的人力资源,搞好服务,关键在管理的方式与方法上下点功夫,你何必搞什么“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呢,就说现在吧,全省所用的养事经费不知道要比我们应发的工资多了多少倍,可是我们呢,拿了好多钱你们很清楚,这样既增加了支出、又兹生了腐败,更严重的是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临时工(因为我们现在编制和什么都没有)是不会有长远的打算,这样的改革也是与十五大、和2006国发30号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这也有违你的减人、减事、减支的改革初衷,更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改革原则。

二、“精简机构、分流冗员、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转换政府职能、改变传统领导方式方法、强化干部队伍素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按你上面所说的,我认为,关键在于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转换政府职能、改变传统领导方式方法、强化干部队伍素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上面。精简机构、分流冗员不是不可以。可是冗员要包括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不要有行业歧视,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参加考试、考核。如果是通过考试、考核的落岗人员,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补偿,不管是行政、还是事业单位,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在岗的能安心工作,落岗的有合理补偿,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家能够理解、支持、接受改革,

三、咸安的基本情况我们不太了解,但是有好多专家、学者也都在评论,咸安的模式是不可能在全国复制的,你不管是经过数月来各种途径对改革开放意识形态的大力灌输也好,还是现在咸安的干部都甩掉了“官帽子”,放下了“铁饭碗”也好。改革,一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象你所说的在咸安还直接打破了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工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社会自然人之间“楚河汉界”的传统隔阂,促进了各种人才在不同的劳动领域自由、合理的流动。我个认为,这种改革方法就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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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现代农业的绿宝书

          http://www.csh.gov.cn  2007-8-27 8:13:00 

   卢良恕院士作为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农业发展的实践者、见证者,在近60年工作积累的基础上,牵头和多位知名农业专家一起,编著了《中国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一书。该书的出版对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代农业、粮食安全、科技保地,这些都是近年来农业界乃至社会的关注热点,将这些热点熔于一炉,至少对关心农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来说就获得了一本入时的农业大全——这就是卢良恕院士牵头和多位知名农业专家一起编著的《中国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这本书从现代农业建设、粮食和食物安全、农业区域发展、农业科技创新4个方面,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高屋建瓴地总结了我国农业发展经验并指出了今后的战略方向与重要策略。不过,这本书并非一本单纯应用型的政策研究报告,其理论基础是扎实的、技术分析是规范的;也算不上一本体系完整的教科书,其服务于“仅供参考”的写作取向也显著强于服务于教学和科普的写作取向,尽管在4个主要方面上有理有据,但重点仍然在把中国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与国家大政方针结合起来,让不同需要的读者都开卷有益。因此,这本书的特点用一个词概括就是——有用。作为先睹为快者之一,可以把一些有用观点与读者诸君共享。例如——

    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基础

    卢良恕院士在书里首先定义了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以科学技术为强大支柱,以现代工业装备为物质条件,以产业化经营为基本途径,以城乡结合、工农协调发展为重要前提,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紧密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综合性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促进农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变革。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可以把作者在若干年前就已提出的定义与2007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现代农业”的表述对照一下:“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显而易见,作者的现代农业理论在“一号文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仅从这一点而论,在我国已经进入“现代农业时代”的情况下,这本书的“宝书”意义就显而易见。

    当然,这本书里不仅有这样前瞻性的概念,而且在现代农业概念统领下,提出了未来的方案。例如,书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把传统的粮食观念转变为现代食物观念、种植业三元结构、现代集约持续农业等一系列重要战略观点,指出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有了具体的手段和路径,使读者容易把握微观基础上的宏观和宏观如何指导微观,对“现代农业时代”人的思路转变有推动作用。例如,这种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旨的思路转变就可以体现在——

    粮食和食物安全领域:堪称“良述”的粮述

    20世纪90 年代中期,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布朗提出了震惊世界的“中国粮食威胁论”、“谁来养活中国”,引起了中国乃至世界对中国食物安全的广泛关注。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卢良恕院士就敏锐地洞察到,中国正处在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优化食物结构选择的十字路口,因此提出了“调整、优化、配套的食物结构”、要从食物安全的高度审视粮食安全、种植业要由“粮—经”的二元结构向“粮—经—饲”的三元结构转变等食物发展战略思路。这个思路在作为事后成果总结的书中得到充分的表述,并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分析了食物安全的一些规律。例如,“狭义”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出了人口增长规律与粮食增长规律之间有惊人的相似性,粮食增长与人口增长之间有同步性:年人均粮食数量保持常量的状态下,粮食与人口的规模总量增长必须保持严格的对应可比,且服从于“不超出区域承载力阈值”,才能被认为是在“狭义”可持续发展的范围。依照“狭义”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国人口众多,只有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具备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只有保证当人口达到零增长时的总规模约有16亿~17 亿,确保按每年人均400kg 计算应达到6.4亿~6.8亿吨的粮食基本需求,并能够稳定地保持下去,才具备进一步实现广义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卢良恕院士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粮食主导论”。这一战略认为粮食问题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将主导中国农业发展的走势和农业政策取向。粮食问题不仅表现为总量不足,也表现为区域供需不平衡;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将继续导致区域农业政策的差异,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与农业政策的区域差异将构成中国农业发展区域差异的主流,也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考虑的关键方面,实现粮食安全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成功实施的第一性条件。把粮食安全通过“粮食主导论”讲得如此透彻全面,不能不说是良恕堪称“良述”的粮述。而且,与粮食主导论和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书中还总结了——

    农业分区发展:因地制宜

    粮食安全需要农业政策的区域差异来分区保障。同样,发展现代农业也要因区制宜、避免劣势、发挥特色、分类发展。可以把作者这方面的核心思想概括如下:我国东部和东南部地区,城市和工业发达、人口密集,要发展为城市服务的高精尖农业,扩大观光和休闲农业的比例,减少工业和城市活动对农业生产的污染,提高农业的收益;中部和东北部地区,要鼓励耕地流转,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国家要对产粮大区进行基础设施投入,并对种粮给以适当的补贴,同时发展县域和集镇经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西部和西北干旱地区,要发展节水和特色农业;不适宜耕种的山区和干旱地带,人口要逐步迁出,以减轻土地的负荷,退耕还林还草。此外,国家要加大转移支付、小额信贷等等扶贫的力度,帮助西部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总之,发展现代农业,只能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一刀切。当然,这种分区发展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其不可或缺的发展基础就是——

    农业科技创新:4个不动摇

    作者在书中明文: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支撑。“现代科学技术每向前发展一步,其在农业中的扩散与应用,都带来了农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历史性概念。20世纪70~90 年代的现代农业,是指以石油化学农业为标志的农业,即,农业生产广泛地使用化肥、农药、激素、塑料薄膜、农用液体能源等技术手段。这造成了土地板结、肥力下降,土地、水源、食品污染,对其他动植物也造成了危害,对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形成了破坏。因此,今天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推动石油化学农业向生态农业与现代生物工程农业的转型:一方面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单产,一方面通过科技进步减少现代化农业的危害。但我国在农业科技发展中走过弯路:如农技推广体系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曾经被财政甩包袱、全面市场化,出现指导肥、药使用的部门靠卖肥、药维持的激励错位现象;又如,农村种子站等不仅要靠市场营利谋生,而且与科研部门失去了传统的联系。这些,都对这种农业现代化转型带来了巨大的障碍。作者因此提出,农业科技要发展,农业科技体制必须首先理顺,原则就是“4个不动摇”:坚持农业科技机构实行分类指导、以公益性为主的地位不动摇;坚持现阶段农业科研机构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坚持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合理配置不动摇;坚持以政府为主体的投入机制不动摇。这“4个不动摇”的基本原则,为中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确定了正确的方向,为农业向生态农业和现代生物工程农业转型提供了“第一生产力”。而且,在今天的发展目标前,这种思路还可能结出一个善果——科技保地。18 亿亩的耕地红线,只有科技撑腰了,单产提高了,才可能真正保住。

    在这4个方面中,以现代农业为方向的“粮食主导论”是一条主线,也可以理解为新时代的“以粮为纲”。当年,“以粮为纲”曾经是中国农业的主线,但也是中国农业发展战略饱受诟病的主线;今天,卢院士虽然以粮为纲贯穿全书,但主副搭配合理,就把偏食变成了美食。严格来说,书中的这些东西只是老理论,这本书只是成熟成果;客观来说,书中的这些东西又是“及时雨”,这本书堪以应对现实。想到这些成果早在若干年前就已出炉,而对指导今天的工作来说又堪称“绿宝书”(与农业的感觉相似,这本书的封面也选了绿色),作者的这种前瞻性真称得上高瞻远瞩、大家风范。在中央提出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生产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今天,这本已经等在那儿的经典的指导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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