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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在外面混了几年,海阔天空,也许真正认识到中国的政治体制之痛。只有仕途才是他的出路。否则他早成了资本家,赚了个盆满钵满。而这些却成了他的政治资本。这人着实可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8万多人的身上。实足的政治投机者,政治流氓,政治鳖三。

正确的舆论导向应该是指导人们生活,工作,娱乐的一种正确途径。但在掌权的人的手里,他却成了工具。把宋吹成了神人。只差在胡的位子上去搞两下。混淆了人们的视听。此人可说是一祸害。真正到了某个位子上,恐怕要祸国殃民。万幸俞也长了个后眼睛,及时地只让他搞了个政研室副主任,却没排到第一位。功高震主。要是搞个市州书记,那不要翻天。中国第一要务是稳定。

纵观宋的所作所为,让人匪夷所思,也许是在外闯荡的几年,遭受了非人的磨难。要么就是个神经病。纵观俞的所作所为,可以理解,62的人了,再不上,恐怕没机会了。千说万说,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高于人民的利益之上。

我们翘首17大的召开。看一看把人民的利益,不听群众呼声的政治投机者的下场。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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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刺  客  先   生

   刺客先生,看了你的留言和评论,你一定是一位体制内的人,享受了体制内的种种好处,平时眼高于顶,把人不放在眼里。素质和个人修养也很低,像你这种人,要是爬上了高位,也是位不把老百姓的利益和死活放在眼里的人,要么是个贪官,要么是一位冷血动物。幸好,现在干部作用条例把官员的素质和个人修养放在了前面,你这种人爬上去的可能性很小了。

   农业是一个涵养财政的产业,短时间内虽然不能为财政收入做出很大的贡献,但是在一个时期内对财政的贡献就会很大了。我们国家从工业化的起步、一直到现在的工业化中期阶段,没有像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通过血醒战争和掠夺完成原始资本积累,一直是靠农业对城市和工业的输血进行的原始资本积累。祖祖辈辈的农民一直生活在受压迫的社会最低层,一直通过自己的血泪和汗水在托起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胡温体制后,提出对农业的输血,实际上是对农业的真正认识,绝不是对农业和农民的施舍,近四年来的农业补贴,相对于农业和农民多年来对国家的贡献来说,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刺客先生,你可能不知道,取消农业税和各项补贴,在前两年,确实对农民来说,是一项大实惠,但是这两年来,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已经抵消了农业税的取消和各项补贴带给农民的实惠。现在农民一年农业生产的投入,已经跟取消农业税以前的投入是一样了。但是农民的收入增加的幅度很小,生活开支却很大,因病、因上大学致穷比比皆是。生病了不去医院看,坐在家里等死的大有人在。

   跟你说这些,只是想告诉你:农业的地位很重要;农业依然很危险、农村依然很穷、农民依然很苦。

  但是湖北的改革设计,是从宋亚平的咸安改革直接嫁接来的。他于2002年在基层日子过得最苦时是迫于财政支出压力而设计的方案。他的方案,是抑弱扶强,漠视了农民对农业技术和文化生活的需求。保留乡镇单位个个收费部门(财政、土管、交通、司法、林业等),转制的是服务部门。这些服务部门,当时在他的眼中,是包袱,是扔财政包袱进行的改革。你现在看到的是一些改制部门的受到不公正对待后的呼吁,但是你还没有看到改革后那些收费部门是怎么开展工作的。乡镇交管站现在收费的任务年年加码,我镇交管站改革后留下6个人,今年的收费任务是60万,他们按70%返还,一年的费用就是42万。这样的鼓励政策,使得他们天天上路收费,每天在公路上上演追车、赶车、打人的闹剧。前年,湖北荆门市一个乡镇的交管站,把一对刚刚考上大学、正为学费发愁的农民父子到自己稻田打药的手扶拖拉机拦住,硬是要他们交一千多块的钱的养路费,不顾他们万般求情,强硬把他们的拖拉机弄到了交管站的院内,最后逼得这位走投无路的父亲当场喝农药自杀。这些部门为什么能保留下来?不外乎是他们能收费,收直接向财政交钱。

  而转制的服务部门,如农业、水利、文化,正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生力军,不顾法律要求,硬是把他们变成了社会人。这是对农民免费获得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和文化生活需求的漠视和淡然。从这一点说,你的想法跟宋亚平很接近,都把老百姓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不放在眼里,这也是你崇拜和赞赏宋亚平的思想根源。

  保留下来的收费单位,由于有上面的支持,收费更凶、更狠、更多;而转制的服务部门,人心涣散,朝不保夕,三年过渡期后没有保障,得过且过,都在为自己的生计问题想做生意,出去打工,怎么还有心思更好地为农民服务?这一点,省里的有识之士也看到了,不然的话,为什么《湖北日报》派出一个报道组,组织写手,写出改革后怎么才能留住人材?最后也仅仅归纳出“以情留人”。在法制建设、制度建设的今天,改革后不是通过制度留人,而是要以待人温情把人留住,这难道不是一个笑话吗?这难道不是对改革的自讽吗?

  由于俞书记颁步的对县市按要求以钱养事改革后的奖励政策,使得下面在改革时态度恶劣。湖北省当阳县政府在向宜昌市委书记汇报时说:我们进行的是刚性改革,强力推进……颇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味道。

  刺客先生,请问,这样的改革,被改革对象心里能服吗?且不说他们的改革方案严重违反了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就是与胡温提出的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也是大相径庭、格格不入的。

  改革后,每一次上面来调查、检查,县里和乡镇把转制单位的人都以不给钱、不签合同威吓一遍,都不准说实话,都只能说好。被调查对象—村干部和农民都是事先武装好了的,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都是事先严格要求了的。

  当然,改革后,要生活压力和威吓下,现有人员的工作是要比以前主动了些,但是这种主动更多的是迫于生存压力,并不是自愿的。更为恶劣的是,这项改革对乡镇农业、文化人材队伍的建设和梯次培养的摧残比文化大革命更甚。我镇农业部门已经有9年没有进一位大中专毕业生了,现有人员中最年轻的今年也有32岁了。俗话说:十年一代人。让人忧心的是,今后又有哪个大家毕业生还愿意到这些部门来呢?就是来了,也要被现有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吓跑。

  刺客先生,以后多看看书,多动动脑,多想想问题,提高自己的素质,不要为中国的庸吏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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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xi先生,农业重要不等于你们重要,不要偷换概念,国外也要养一帮财政供养的农技站么?
来无踪,去无影,倒挂金钩,梁上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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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二)、置换身份不科学。据调查,置换身份得不到众多事业干部的拥护,将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和谐因素。“干部”的称呼,有助于工作人员增加责任感、光荣感和成就感等等,使事业人员在服务和贡献中获得内在的满足。精神激励很重要,要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必须重视它,在艰苦的岁月里,领导们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它为我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了巨大的作用。客观事实告诉我们:“人的问题解决不好,任何行政管理的目标都难以充分实现”。

 三)、以钱养事不科学。笔者认为,以钱养事的制度不科学。因为:该制度,具有激励“干部”和“社会人”一切向“钱”看的负面作用。实行以钱养事,投入的成本会更高,基层服务的具体事,很难用钱去衡量,也很难进行考核。同时,农民的素质不高,他们签单的话,那只是个虚设的形式,将有不实现象发生。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过去包村,替乡镇政府收提留,部门收行政规费(有的还超标收费)都做到了,找群众签字的事还做不到吗?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钱养事,如果,有遇到天灾怎么办?政府,是否要向服务中心增加经费?等和这些服务中心谈好了,黄花菜是否已经冰凉了?事业单位实行以钱养事,如果农民咨询农技人员,是回答还是不回答?如果农技员回答,谁为这位农民买单?

 

我第一次听到说,“‘干部’的称呼,有助于工作人员增加责任感、光荣感和成就感等等,使事业人员在服务和贡献中获得内在的满足。”。为什么不去听听老百姓对干部的看法呢???

只有采用服务券的方法,让农民(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自主地选择农业科技服务项目,才能促进优质农技服务的形成。只有破除农技服务的行政化倾向,才能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形成最优选择。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吃财政皇粮的群体,能尽责地为群众服务的(不排除少数个人能有高尚的道德,认识到自己的工资是来源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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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州常熟,就碰到过一个通过IT技术,主动为农户提供短信农业信息的私营公司,老板主动和信息化部门、电信运营商、农业部门、气象部门建立了联系,并建立了自己的数据库,为农户提供有偿信息服务。

试想,在行政体制下的农技部门,会有这样的主动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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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xi先生,农业重要不等于你们重要,不要偷换概念,国外也要养一帮财政供养的农技站么?

   刺客先生,你是一位农业外行,知识面相当窄,人也相当无知。

   无论是在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中等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在欧洲、美洲,还是在亚洲、非洲,都有一支上至农业部、下至乡镇基层的农技推广队伍,这支队伍的经费都是由国家财政负责。我日本和我国的台湾,一位基层农技人员的月薪要比他高一级的公务员的工资还要高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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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先生,来扫盲~~~~~~~`

国外农业推广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经过100多年的实践,国外农业推广事业已获得长足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 职责明确,体制稳定

明确的职能和稳定的体制是推广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许多国家对农业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责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核心是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包括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等),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村发展。这些职能,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基本不变,因而其农业推广的管理体制比较稳定。如美国自1914年建立以州立大学为依托的合作推广体系以来,这一体制一直很稳定。日本1948年建立农业改良普及所(中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以中央为主管理,这一体制也一直不变(尽管普及中心和推广员的数量逐步减少)。芬兰、泰国及我国的台湾省等也是这种情况。

2 依法管理,保障有力

许多国家对推广事业的管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典型的是美国和日本。美国的《合作推广法》颁布最早(1914年),也最完善;日本的《农业改良促进法》是美国《合作推广法》在日本的体现,但在推广的管理(如人员的配备、录用、设施建设、运行方针及制度等)上有更明确、详细的规定,从而依法保障推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推广经费是各国的推广立法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依法保障推广经费是推广事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日本的法律还鼓励推广员深入基层工作,规定对完成任务的专门技术员每月发给月工资8%的津贴,对改良普及员,津贴为12%(但必须月深入农户服务10天以上);全年考核合格者,还发给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奖金。

中国于1993年颁布实施了《农业技术推广法》,这是推广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但是,这一法律是计划经济和短缺经济的产物,在许多方面有严重局限(如推广工作的宗旨、概念、职能、经费、人员、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违法处罚等),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WTO条件下推广事业发展的要求,必须及时进行修改。

3  有章可循,服务规范

推广体系属政府机构,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很容易滋长官僚主义,使农民反感,从而必然威胁到推广体系自身的生存。因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推广机构的管理,依据法律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其核心是保证推广员深入农户开展服务,充分履行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分户、分片包干制的基础上(推广机构的负责人也要包户,只是包户少些,以免脱离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度,由推广员自主安排工作。二是实行周例会和月报告制度,既方便推广机构检查推广员的工作,也促进推广员之间相互交流。三是实行以农户评价为主的考核制度。国外一般不发奖金,对推广员的工作实行“日积月累”的考核,主要看平常的工作(如月度报告)和农民的评价,全年评价合格的,可以按公务员工资管理办法正常升级,不太称职的,不能正常升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特别是,为了保障推广员能正常履行职责,国外非常重视对推广员的培训,包括定期组织短期培训、学术报告、研讨会等,并特别重视推广员之间的业务交流。中央(大国包括省州级)推广机构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组织系统的培训。例如,荷兰规定,推广员每年至少要参加1次短期培训班(一周),2年至少要参加1次长期培训班(二周),每45年要更换1次工作岗位,以便成为一专多能的“通才”。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务实的管理确保推广体系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以农民满意为最终目标。

4 “三农”协作,相得益彰

农业推广实际上就是“把大学带给农民”,即把农业科研、教育单位的各种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包括农业经营与农村生活的新理念、农业新技术、管理新方法、生活新方式等传播给农民,并促成农民自愿采纳,从而实现农村的经济、社会进步。农业推广离不开农业科研、教育,农业科教也离不开推广,三者之间是以农民为最终服务对象的相辅相成关系。荷兰把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者之间的这种有机联系称为“知识系统”,认为其整体运行成效取决于推广,因为它既把农民的需要及时反馈给科研、教育,又把后两者的研究成果及时推广给农民。所以,国外把三者称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三大支柱”,并高度重视三者之间的协调与联系。如美国依托州立大学农学院搞推广,实行县推广员和大学老师相互兼职、定期流动制;荷兰农业部设立了联络办公室,在农业科学城瓦赫宁根办公,专门负责沟通三农关系,日本通过在农业试验场、研究所设立“专门技术员”(属推广员编制)来实现科研与推广的沟通。可以说,政府支持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并加强三者协作,是利用WTO的“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成功范例。

5 有主有辅,多元发展

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综合服务(或社会化服务)是一个庞大的领域,包括生产、流通、生活、金融、保险、教育、卫生等许多方面,谁也无力包打天下,因而农村服务体系的多元化是必然趋势。这一领域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如美国1个农民就有9个人在产前、产后各环节为其服务,仅农业推广的“志愿者”就达290万人;日本农协几乎包揽了农村的各项服务业(包括农资与农产品营销、加工,农村金融与保险、卫生、教育等),其专职从业人员达37万多人。在庞大的农业与农村服务领域中,政府推广体系是主导力量(是农村服务体系中惟一的官办机构),它对其他农业与农村开发服务组织有协调和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许多国家成立了中央、省(州)、县级的有关农村发展的委员会或联席会,由来自政府、农民、推广体系及各种涉农企业和服务组织的代表参加,共同研究决定农业与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广体系由于较全面了解农业发展的真实情况,因而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推广体系直接指导基层农民组织发展,与其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三是推广体系与农资生产与经销企业、农村信贷机构的关系十分密切,为前者作试验示范,为后者作技术咨询和信贷审议,而且是信贷委员会的成员。四是推广体系有向农民传达国家农业政策、向政府反馈农民意见和协调农业农村各种服务的职能。从此可以看出,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的发展,推广体系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纵观历史,随着各国农业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不断转移,农村人口大量减少,农村服务业不断壮大,推广体系有所精简,但农业推广的作用一直没有削弱。

作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杨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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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先生,再来扫盲,好好看看这一遍~~~~~~

                   农业推广的国际比较

   推广管理体制主要是指推广体系的管理权属、机构设置及条块关系等方面,可以在推广体系的类型和运行方式中得到体现。

1.国外农业推广体系的主要类型

⑴政府农业推广体系直属于农业行政部门并实行垂直管理的类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联邦成员国为代表,埃及、泰国等发展中国家也属此类。其基本特点是推广体系直属于政府(中央或省州级)农业部门,按自然区划设置并实行垂直管理,经费由政府完全保障。英国、埃及、泰国等国的农业推广体系直属于中央农业部;加拿大、澳大利亚则直属于省(州)级农业行政部门。严格说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农业推广体系属于此种类型(占81%),包括属于其他类型的日本、荷兰、美国等等,只要是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推广体系,都实行垂直管理。

⑵政府推广体系与农民组织共同开展推广工作的类型。这是一种有高度代表性的模式。以日本荷兰、韩国等为代表。其特点是这些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很高,在推广工作中,国家推广体系和农民组织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扬长避短,相互补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一船来说,政府推广体系主要承担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公益性职能,比较精干,手段先进,完全进行无偿服务;农民组织主要负责社区(如村庄)范围的技术与经验交流、物资供应、产品推销、统一作业服务(如筹资统一购买或租用大型农机具)、家政指导等,统称为“社会经济的推广服务”。因而农民组织的服务队伍非常庞大,具有民办公助、完全民办、微利服务等特征。如美国的政府推广体系专职推广人员只有2万多人,但来自各方面的“志愿者”高达290多万人;日本的农业改良普及中心只有508个,普及员不足1万人,但农协组织有5600多个,其营农指导员为17820人(1997年数)。

⑶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合作推广类型。以美国最为典型,以色列的农业推广与科研合二为一的体制也属此类。随着1914年《合作推广法》的颁布,美国的农业推广体系基本形成。其基本框架是:联邦政府农业部成立合作推广局(目前为175人),推广工作主要依托50个州立大学农学院(推广系)组织,跨在全美3150个县设立农业推广办公室 ,州、县两级推广人员共计2万余人,并实行大学教师与县推广员相互兼职和定期轮岗;推广经费由联邦和州、县三级共同负担(这就是“合作推广”的含义)。一般地,联邦拨款占3035%,州级拨款占4045%,县级占1520%,其余35%为社会捐助(主要用于青少年四健会的活动)。以色列的农业推广由国家农业研究中心负责,由少数高级专家组成,主要针对严重干旱、盐碱的国情,研究、开发、推广配套相应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发展优质高效的外向型农业,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⑷以农民组织为主开展推广工作的类型。以法国和中国的台湾省为代表。1966年后,法国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推广工作交给了农民组织和行业协会,并把农业推广的职能拓宽为“农业发展”,即从技术拓宽到农业、农村的综合发展,全国7个农民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推广人员约1.2万人。我国台湾省的农业推广体系由美、日两种模式“杂交”而成,推广工作主要由县、乡两级农会负责,农会的组织形式、职能等与日本的农协相当。

⑸以政府推广体系为主导,实行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类型。以中国和巴西最为典型。其共同特点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因而推广工作主要靠政府推广体系组织;国家财政难以保障全部推广经费,因而推广体系开展一定的有偿服务。中国的推广体系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主要开展技物结合服务;巴西则成立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总公司,并在全国建立了推广网络,对农民进行低偿服务;总公司通过有偿转让国家农科院培育的良种(返回亲本使用费)来体现推广与科研之间的良性循环。美国在大田作物常规品种的培育与推广方面也实行部分有偿服务;由大学培育新品种(经费主要由政府提供),种子公司按种子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大学,以支持良种工作。

2.世界农业推广运行方式的比较研究

FAO把世界各国政府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分为8个主要类型:

⑴普通农业推广运行模式,即推广体系实行垂直管理,自上而下组织推广工作。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防止惰性,保障官办的推广机构充分履行职责。主要措施有三条:一是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实行严格的工作计划管理。年初、月初都要制定非常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在月末、年末上报执行情况,以便上级对下级对照计划进行检查;二是基层推广人员实行包户服务,不坐班,但实行例会制和月度工作汇报制;三是实行由“上帝”评价“公仆”的考核制度。农户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直接向推广机构的领导、农业行政负责人,直至部长、国会议员反映推广员的工作状况,而且农民的意见对推广员的奖惩乃至去留起决定性作用,因而推广员对农户不敢怠慢,必须脚踏实地工作,才能得到农民心悦诚服的认可。

⑵参与式(Participatory)农业推广运行模式。这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广为推行的推广方法,其核心是对农民在推广工作中的定位和角色的转变,其基本原则是:第一,农民有不安于现状的觉悟和改变现状的能力;第二,农民并非一无所知,他们也有知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而且这种创新更容易为周围农民所接受;第三,在推广工作中,推广不是无所不能的“天使”,推广员和农民的地位是平等的,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鼓励农民创新并总结、推广农民的经验是推广员的重要职责;第四,推广就是创造农民相互学习、交流的环境条件,引导农民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而不是包办代替,去灌输、说教。简言之,推广的过程就是组织农民参与的过程,或者说通过农民的有效参与来实现推广工作的目标,参与式模式之所以广为采纳,就在于它充分体现了推广工作的宗旨——引导农民共同解决问题,从而保证了推广工作的效果。

⑶培训与访问(Training and Visit)相结合的模式。其核心是专家培训推广员,推广员访问(服务)农民,并以严格的纪律著称。上世纪60年代,世界银行通过对发展中国家广泛调研后得出结论:这些国家官僚严重,推广体系管理不规范,坐而论道,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只停留于上层或院校墙内,无法有效到达农户。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在项目区内,聘请专家对基层推广员实行严格的培训,再通过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纪律来确保推广员深入农户服务。其主要做法,一方面,推广员每周制定“课程表”式的工作日程,非常详细地列出工作安排,并严格执行;上级则根据工作计划表随时进行抽查,凡作弊者必须严惩;另一方面,保障推广员全身心投入工作,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免除其后顾之忧,包括保证在当地相对高的工资、提供基本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一句话,其基本原则就是“要让马儿跑得快,必须让它吃得好”。这一模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现在许多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仍在不同程度沿用这一模式。

⑷费用共担模式。这主要指推广经费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合理分摊,如日本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经费基本上是中央和地方各出一半。美国的情况如前所述。

⑸科研、教育机构组织推广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只在美国、以色列等少数国家运用,不具广泛的代表性。

⑹商品专业化推广模式。即针对少数高效益的出口农产品,以公司为龙头,兴办推广机构(即公司支付推广经费),实行专项推广服务和产品包销。这种模式只适宜于小岛国或部分项目 区应用,不具备在大国全面推广的条件。它相当于中国的“产业化开发”,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基本采取这种模式,并取得了巨大成效。

⑺农作系统开发模式。这种模式认为,由于科研机构远离农村,其研究成果难以适应某个特定地区农村的实际;因而推广和科研机构要密切合作,以农户(农场)为综合体,开发适合于当地自然、经济、文化等条件的系统(或“打包”)的技术,以便农户应用并取得效益。

⑻按项目组织推广的模式。一般指在国际援助等重大项目的支持下,在特定项目区实行特殊的推广机制。培训与访问体制实际也是这种模式的特例。多年来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在中国贫困地区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也实行这种模式,即以援助项目为纽带,成立项目办公室,将信贷、农、林、牧、水等部门整合在一起,为农户开展系列化推广服务,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有效使用与及时回收周转,达到扶贫济困的旷日持久。这实际上是在项目支持下推广管理体制的创新,因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上划分是相对的,一个国家的推广体系的类型及其运行模式,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

3.中国农技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基本属第5类,就其运行模式而言,则兼具普通模式与费用共担模式的特征。

比较分析:统而观之,与国外相比,中国农技推广体制与机制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机构庞杂,我国的农技推广正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无论从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关系、推广机构的职能定位、定性以及政事关系乃至机构的名称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混乱,体制不顺、机构庞杂是相当突出的问题。

二是管理松散,弹性太大。我国在推广体系的管理上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和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管理上弹性太大,无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推广机构和人员充分履行职责,特别是在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上,一方面平均主义、论资排辈、“铁饭碗”、“铁交椅”等还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农民不能有效参与对推广工作的监督评价,从而极不利于调动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并严重影响了推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经费保障机制的国际比较

1.国外农业推广体系的经费保障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从政策法律上明确规定,公益性农业推广体系的经费由财政保障,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由推广机构统筹使用,很少另外拨付项目经费,具体做法有三种:

⑴推广经费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这种方式与推广体系的垂直管理体制相适应,但并不普遍,主要是较小国家,如埃及、泰国、英国等。

⑵推广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这种方式较普遍,日本、美国就是这种类型。日本强调农业推广是“国家与都道府县的共同事业”,中央和地方大致各出50%,且地方比例逐年增多。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促进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近年来,财政对推广的投入年均为700亿~800亿日元(相当于每个推广员50万元人民币),占农业总产值的0.60.7%,占中央农业预算的1.5%左右。美国于1914年颁布的《合作推广法》明确了推广经费的来源和比例,近年来推广员人均财政拨款约5万美元。

⑶推广经费由政府和农民组织共同负担。农民负担部分推广经费,是推广有偿服务的一种变通,其理论依据是:第一,农民作为纳税人,政府有责任为其提供服务,尤其是在城乡收入差别相对较大的时候;第二,如果财政长期包揽推广经费,不仅会导致推广机构产生惰性,而且会使农民不珍惜推广服务。收费有利于促使农民珍惜推广服务,关注服务质量;第三,在城乡收入差距基本拉平后,农民也有能力承担部分推广经费。

至于农民负担推广经费的具体方式,为维护推广机构的形象以及推广员和农民之间的良好关系,国外一般不采取推广机构直接向农民收费的方式,多采取从农民协会收取的会费中支付部分推广经费的办法。我国台湾省和日本则属另一种类型,台湾省的农业推广工作主要由农会承担,政府补贴推广经费的占35%左右,其余费用通过农会的有偿服务筹集。日本农协有1.8万营农指导员,也开展无偿服务,其经费来自农协所经营的农村金融、保险事业。

2.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经费保障

我国农技推广经费保障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严重短缺。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技推广投资强度一直徘徊在0.42%左右,1998年亚太地区57个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56%。这种状况导致整个推广体系艰难度日,不少基层推广机构名存实亡。据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推广机构中财政全额拨款仅占53.76%。二是对各级财政负担经费的比例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地方财政实际上承担了大头。三是推广项目经费(尽管数量很少)成为维持推广体系运转的必要条件,并形成了项目申报、实施、报奖的一整套办法。

比较分析:国外保障推广经费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推广体系职责明确,二是严格定编,控制机构、队伍规模,使之与需要和财力相适应。我国推广经费短缺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与管理体制和职责定位直接相关,因而难以单独获得突破,必须从体制上和法律上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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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能找到反例,不要那么羞羞答答,不就是说要保住你的饭碗么?

来无踪,去无影,倒挂金钩,梁上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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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儿阐述对改革的观点.和看法.却不知道是遇到了几个....。哈.哈。只当是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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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已之心。。。。。。

刺客先生又大错而特错了!以为我等在此论坛发贴讨论完全是为了保住财政之饭碗!怎么说呢?!好想借用一句中国老话: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又不符合本人为人处事之仁性原则,反倒把关系敌对化了。思来想去,还是不借为好。

至于刺客先生主观之臆断,我仍是一笑了之。古人早就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何况今乎?我在此论坛很早就已表明过一个观点:“假如是嫌人多了,我愿意用我的辞职换取我省农技推广事业的春天。甚至我可以用我一生的自由,换取全国农技推广事业的更好发展!”此观点我也在网上许多论坛发表过。许多人也许以为我是虚伪做作。但人是要有一点血性的,尤其身为炎黄子孙,为了正义的事业,为了真理,是可以牺牲自我的。我们都是读圣贤书长大的,在先天和后天上都继承有鲁迅先生那种大无畏的精神。相比那些为一已之私的政客们,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而对于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的无畏精神更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农业大学的老教授杨志福先生在温总理面前“挥泪谈农技”。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目的,是否为了出名?是否为了升官?是否为了。。。。。。虽然在如刺客之流公务员眼中,个体的许多行为都有不可告人之目的,而非为了全局,而非为了大众。那么以此逻辑来论湖北的改革,是否也是某些人为了个人目的之行为呢?

 

话不多说,近期较忙!天天要下乡搞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还要做橘小实蝇的危害实验调查(据说此虫危害性特大、范围极广。三十多种农作物都有危害记录。以前我地没有,但目前已“偷偷”潜入我县。)每个人都负责三个村以上,三个村都是由以前的若干个小村合成的,所以工作量很大,无暇在此多说,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我在想,若有一天因机缘巧合,刺客先生也错入了“农门”,一定是一名倒戈的好手、无畏的斗士。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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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立文先生

立文先生所言江苏常熟之案例,的确值得肯定。此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我国今后需要重点发展的东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国外早已是成熟产业,欧美日等农业大国农村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可能比我们的彩票站还多。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国家的基层都保留有一支强有力的公益性服务队伍,并非完全民办。为什么会这样呢?按理来说,这些国家的农村根本不需要官方的服务机构,要知道这些国家的农民们的科技素质和专业水平比我们国家的农民是高出许多的。其自学能力,独自处理农业生产上突发问事件的能力都是非常强的。按中国政客的逻辑是完全可以砍掉官方服务机构,任其自由发展。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也不懂,为什么同是农业,差别就这样大咧!?

立文先生的材料中有句话很关键——“为农户提供有偿信息服务”。当然假如我们农技人员都能为农民提供有偿服务,牛皮不是吹的,个个早都是百万富翁富婆富哥富姐了。但我不知道中国中西部的农民是否也能和江苏农民一样花钱买科技,花钱买服务呢?我想,单这,就已经超前了至少20年了。

我每次下乡,心情都极为沉重,真的!这几天也一样。望着那一块块农田,根本没有发挥出它们的生产潜力。农民辛辛苦苦地投入劳力,投入资金,得来的却并非丰收的喜悦,而是一种无助无言和无奈。如某村书记家的柑橘每年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好,可就是不爱结果,2亩桔园每年最多能收个2000斤;还有一个农民甚至认为他的柑橘树是“公树”,因为6 年了,50根柑橘树结的果子屈指可数,地上掉的果子比树上结的还多;还有一个村副主任1。5亩的油菜地,每年只能搞到400斤的产量,我只能表示惊讶,也太少了点儿吧。而他的回答是,和其他人比,他还算收得多的;还有一个户,每年每亩玉米都投入了近500元肥料、农药、人工,但是产量总是没有突破1000斤,也就是说,他辛辛苦苦一年,最多能赚200元钱(玉米按0。7元/斤);还有个农民说他以后再也不种杂交油菜了,种了一年,全是空壳。我说卖种子的没说要施硼肥吗?他说没有,我无言以对。

还有许多,每次下乡几天,都会在我脑海中印下这些无可奈何的真实事件。我不懂那些农资经销商们为何不到田间地头去搞农技服务,那些种子经销商们为何不到田间地头去开展良法推广,那些平时打着“三农服务车”的所谓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何在农民最需要他们的关键时刻没了身影。

商人的生命是什么?是利润!经商的目的是什么?是利润!在利润和服务间永远难以两全。这就是国外农业发达国家为何至今仍保留有官方的基层农技服务机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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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我想起自己当年从湖北省政府辞职下海,曾经在广州、深圳“闯荡江湖”,务工经商三年的历史。那是1988年,不愿在衙门守望安稳与平庸日子的我,向往南方改革开放带来的热火朝天的生活,怀揣着老婆硬塞给我的全家人的所有积蓄——280元钱,穿着一双旧塑料凉鞋,买了一张没有座位的火车票,从武汉一直站到了广州。那时候,南方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官本位”、“铁饭碗”的观念尚比较浓厚,很多人都认为我若不是犯了错误被单位“开”了,便一定是神经中枢有点什么毛病。我这才发现自己一时的“心血来潮”终于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了。

找不到工作,又不能也没脸退回来,而是必须生存下去,我只好到广州火车站前扛大包、到北京路大街上卖报纸、到白云宾馆里送盒饭、到花县集市中贩蔬菜。在那段时间,我起早贪黑,住最廉价的统铺,吃最便宜的伙食,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谁都可以欺负我,种种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的切身体念,使我对社会与人生的感悟至深至远。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在我后来的成长与成熟中,产生了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我坚信,如果有效地利用好这种锻炼机制,一定能够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里,使我们的干部达到一种震憾心境、触及灵魂、脱胎换骨的效果。

因此,我向区委隆重建议,就采取分批选派干部到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去进行“自谋职业、打工锻炼”的办法。建议提出之后,区委十分慎重,组成专班经过了近一年时间认真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自谋职业打工锻炼的实施方案》。200011月,这个实施方案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下发到各个乡镇和区直各单位,要求在广大干部中进行广泛的学习讨论。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打招呼”的过程和一个集思广益、深化认识和统一思想的过程。

2001215日,刚刚吃完“年饭”,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里。包括8名区直局、委、办的“一把手”,6名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在内的,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将近占了半数的第一批187名咸安干部(其中还有我的秘书张拥军,王玲的秘书黄小红)在喧天的锣鼓声中,身披红花,怀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也带着对远方不测风云的忐忑,在我们区委一班人的热烈欢送下,终于踏上了南下广州、深圳的火车。

采取选派干部到沿海地区去“自谋职业、打工锻炼”的方法,很多人当时对区委的良苦用心并不理解。咸安的财政供养人口高达13000人,多年来一直在喊“消肿减肥”。现在选派干部外出打工,他们第一个本能的反应,就是认为我们在变着戏法搞干部分流,逼干部下岗。我在走访和慰问选派干部家属时,曾经好几次被一肚子牢骚怨气的老人们骂得“狗血淋头”。他们质问:“我儿子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区委为什么要他下岗?下岗也就罢了,还要他别妻离子、流落他乡去打什么工,你们这一帮人真是狼心狗肺”!王玲此时在省委学校学习,同学们大多对咸安的这种做法不以为然,甚至有人对王玲说:你们的胆子真大,竟敢出此“毒招”来精简干部!

实际上,很多人没有想过,我们所选派的干部,都是年龄在45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大专文凭以上的中青年人,特别是区直单位和乡镇党政的“一把手”及其副职,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五年的时间内全部轮出。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咸安干部队伍中在各个领域第一线上支撑局面的“台柱子”,再怎么分流,再怎么精简,也一般不会轮到他们的头上。即使他们主动要求“下海”,我们也要尽量婉留而决不会让他们随便“开溜”的。但是,批评的人正在气头上,软硬不吃、横竖不信,我也是百口难辩,万般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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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消人们的思想顾虑,区委早在《实施方案》中便给了被选派的干部几条具体的优惠政策,即外出打工锻炼期间,除停发工资(每月只给150元,主要用于缴纳“五保合一”属于个人部份的保费)之外,干部身份不变、地位不变、行政级别不变,两年后由组织部统一召回,并根据外出锻炼时德才情况的考察重新任用。并且规定,今后咸安区提拔干部,将优先从有过打工锻炼经历的干部中选择。还是有人不放心,甚至认为这只是一张日哄人“空头支票”。

记得在临行前的一天,窗外北风凛凛,细雨蒙蒙,几位被选派干部鼓足勇气,以“告别”为名相约到我办公室“汇报思想”。谈话中云里雾里,绕了半天圈子,我终于明白他们想表达的意思是:区委的决策我们拥护,但如果两年之内你宋书记调走了,“一个师傅一个法,一朝君子一朝臣”,继任书记“新官不理旧事”,又重垒炉灶、另辟蹊径,原来的承诺统统不算数,我们岂不成了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改革“牺牲品”!

我给他们沏茶递烟,感谢他们对区委工作的大力支持。我说,国家正在深化改革,社会正在逐步转型,现在只是开了一个头。在这时代进步与发展的大潮中,没有一个领域可以躲避,包括“官场”也不可能成为改革开放的“世外桃园”。今后具体怎么改,坦白地讲,我也不很清楚。我只知道一个发展方向,这就是党政机关的“铁饭碗”迟早会被打破,干部管理体制必然要引进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那就是“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面对这种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我们怎么去适应?最为正确有效的办法就是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增强综合素质。不管今后如何变,你都可以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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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有一句至理名言:“机遇总是属于那些有准备的人”。你如果作好了各种准备,机会来了的时候,你就会牢牢地抓住它;如果你没有作好准备,有机会也把握不住。选派干部外出锻炼,于公是为了咸安明天的发展,于私是为了提高你自身的生存能力,增强适应社会的本领。不管于公于私,你们都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很好地到沿海发达地区去锻炼两年。所以,你们外出打工锻炼不是为我们区委领导锻炼,更不是为我宋亚平锻炼,而是为你们自己锻炼。当然,我不可能在咸安工作一辈子,因为还有很多优秀的年青人要成长,我迟早必须把位置腾出来。但是,今后不管是张三、还是李四来当书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都必须要起用那些有能力、有水平、德才兼备的干部以带动咸安经济的发展。你们如果充分抓住了这次到先进发达地区学习锻炼的机会,通过两年的艰苦努力,真正全面地提高了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现代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你就根本用不着担心以后的新书记不重用你。

话虽这样讲,我内心还是充满了担忧。尽管这些干部年纪比较轻,文化程度比较高,但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多有一种夸夸其谈、眼高手低的习性,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愿意做的不在极少数。就像一个不懂游泳的人,一旦跳到波涛汹涌的海水里面,会不会被呛昏甚至被淹死?如果多数选派干部在沿海地区激烈的竞争搏杀中败下阵来,这不仅仅是我这个当区委书记的重大决策失误,更是我们干部队伍的耻辱与悲哀。“丢面子”尚是不足虑,对于咸安日后的改革与发展来说,将必定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所以,在送走第一批选派干部的最初三个月里,我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他们,为他们默默地祈祷、默默地祝福,并要求组织部经常与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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